世界有光明就有黑暗,有快乐就有痛苦,有温馨就有残酷,电影也一样,就算是喜剧也是从人物的出糗里获得快感,套用一句话:“如果你是那个人你还笑得出来吗?
”电影中的暴力完全是将人们可怕的想象力推向极致后用影像复原出来,在这些作品里,导演们都在思考着整个香港社会里人的生存,在一个纵剖面里对于底层的香港民众下了各种定义。
也许会有希望的部分但这些片段都太弱了,所有的苦难不是光靠抱着希望就能克服消失,王佳梅的妈妈骂骂咧咧,同时又抱着侥幸希望女儿没有死去,可像花朵一样的女孩变成一滩滩血肉顺着下水道被冲向城市的各个角落的事实还是会击垮她的微弱希望。
十六岁的王佳梅梦想做一个模特,她有大大的眼睛、清秀的面庞和瘦长的身材,初初长开一点小小的胸脯,纯真里又带一点媚态。
她住在香港随处可见的屋邨,墙壁是掉漆的,空气是污浊的,没有可以看得见风景的窗户,连日光都不容易透进来,偶尔冒出来的烟火气里也夹着寒酸。
因为目之所及都是破败的景象,人们也变得暴躁与冷漠。
佳梅妈妈因为向佳梅索要同事送的耳环时被佳梅甩了脸色而给了她干脆的一巴掌,而佳梅的同桌在上课时自残,血流了满桌,老师指责她的不作为,她却置若罔闻,也许对她而言,“人有这么容易死吗?
”她在日记里写与东莞男友的第一次,血流了满床,像两头屠宰场里的猪。
爱情对她来说从不美好,在她短暂又庸碌的人生里并不能慰藉她。
在她做援交的过程里,总有一两个人或多或少地打动过她,而一直被强调的“女朋友感”不仅仅由她给予嫖客,有时候也会迷惑她自己。
曾有个帖子写过一个普通人爱上妓女的故事,有挣扎也有无奈各奔天涯的结局谈不了好或不好,人一旦有了屈辱的烙印就很难去掉,于是乎生活的前方除了赚很多的钱之外没有更多可顾及的方向。
导演把每一个嫖妓的镜头都处理得非常文艺,配乐舒缓,色调昏暗,没有太多的色欲横流,“如果不能反抗那就享受”,破罐破摔的人生还能糟糕到哪个地步呢?
电影分为“寻梅”和“踏血”两部分,王佳梅的故事像她的生命一样戛然而止,而“踏血”里丁子聪的部分显得更为空荡。
油腻但并不猥琐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他爱恋慕容,也喜欢佳梅,虽然看起来木讷但从他和佳梅的线上对话来说,他并不是一个无趣的人。
丁子聪在分尸的时候通过电话喃喃自语:“原来一个这么瘦的人,也有这么多脂肪。
”他不了解母亲的死去,到底有没有留下心理创伤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也不了解慕容的反复,对他未加遮掩的嫌恶和突如其来的接受,甚至连杀人也是一时起意,肢解的过程更是靠模仿屠夫来实施......他对猫温柔爱护,对过世的母亲尊重怀念,偶尔冒出的善意像终日坐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突然掀开窗帘,晨光微弱地照射在脸上的感觉。
最打动我的是他自白的那个杀人的理由,“我不讨厌女人,我讨厌的是人”,正因为他喜欢佳梅所以他不希望她是个人。
我们可以不理解这个理由,毕竟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是脆弱和珍贵的,但对于两个同样经受着折磨和痛苦的灵魂,我们无法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去判断,当然,这是电影艺术化的表现,并不代表真实案件里的人物想法,对于王佳梅本人和她的家庭来说,她的消逝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一件值得悲伤的事情。
这部电影作为新港式电影的实验性作品,还是存在一些缺点,很多情节设置得意味深长但说得不够明白,虽说含蓄是美但太含蓄就是玄乎了,叙述方式也有些错乱,但这无疑还是一部成功的作品,演员演技到位(此中不包括郭富城),春夏有点像周秀娜,蓬松杂乱的直发造型有学生气,大波浪配低胸碎花裙清纯又浪荡,这样的春夏演出来的王佳梅,每一滴眼泪都感觉真实。
其实这部电影算不上用血腥暴力做噱头,割喉、分尸、撕下脸皮的场景都朦朦胧胧,只因满载盛誉所以这些因素被拉到观众面前放大,而着重刻画的人性方面也没有那么惊悚变态,虽然用割破自己的手指撸的方式去模拟与慕容月事时车震的感受有点猎奇,但这个桥段设置得也很精致(观感并不恶心),总之衷心希望香港电影的类型片多方面蓬勃发展!
香港有很多描述社会底层人生活的电影,许鞍华的天水围,陈果的三部曲;也有很多改编真实案件的cult片,李修贤还专门开了个公司拍人肉叉烧包,羔羊医生。
《踏血寻梅》野心不小,想把这两种电影结合起来,用血腥案件说人性说绝望。
先来看看真实王嘉梅案:08年时年仅16岁的“新移民”少女王嘉梅在援交过程中被24岁的客货车司机丁启泰掐死,尸体被起肉拆骨,一部分冲进马桶,一部分混入街市当猪肉贩卖,人头则扔进大海。
丁启泰在之后的采访中被问及为什么要杀死王嘉梅,他回答忘记了。
导演翁子光说他很想知道为什么,于是拍了这么一个电影:援交少女王佳梅在经历梦想破灭,感情被骗后和被众人歧视的丁子聪在看似心心相惜,在性交过程中,她说我想死,丁子聪说好,我帮你,然后掐死了王佳梅,接而冷静分尸,最后去警局自首。
在电影中,翁子光把真实案件中广泛的“为什么杀人”转换成臧Sir具体问出的“为什么第一次见面王就和丁说想死,而丁真的杀了王”。
第一个问题,这部片里引用了同样血腥的hello kitty藏尸案作对比,臧S回忆时提到罪犯在法庭上听着案情陈述甚至还在谈笑风生来说明人性本恶,杀人是后天约束没法战胜原始欲望的体现。
但导演觉得“人性本恶”不能完全回答这个问题,于是以臧S为自己的投射开始“寻梅”,尝试找到人性中少得可怜的善意。
第二个问题,导演用“孤独“来概括王佳梅和丁子聪过去的生活,企图给这个问题找合理的答案,但太过刻意,效果并不好。
先是用梦想破灭,感情受骗来为王佳梅找理由说出“我想死”,用了耳环这一物件贯穿整个故事。
王佳梅还在念书时候,她妈妈收到了耳环这个生日礼物,给了王佳梅戴。
但有一天那个送礼物的朋友想用A货耳环换回送出去的4千多的真货耳环,王佳梅妈妈答应了,王佳梅得知此事发脾气地把A货耳环扔了,妈妈打了她一巴掌,并说:“你要什么我都买给你,你以为我有几百万身家吗?
"王佳梅下海后第一次接待客人拿着嫖资去店里买了一模一样的真货耳环。
在付账前接到瘦弱嫖客请求做他女朋友的电话,王佳梅怒气冲冲拒绝后,去收银台倒出一大堆零钱结账。
王佳梅以为遇到了真爱嫖客,谁知道却被嫖客叫出来,指着她对女朋友说:“你看,我有可能和这样的人有一腿吗?
”王佳梅脱下了耳环和凶手丁子聪性交,说:“我很想死啊。
”翁子光很努力想用王佳梅的经历来说明她的寻死是多么“正常”,但在这一部分,我只看到了文艺版的《囡囡》,与《榴莲飘飘》相比,手法实在太差,生活的残酷在于人都是像榴莲一样不知香臭地活着,而不是赤裸的腐化堕落,“做援交少女”还是“是援交少女”这个度,导演把握得不好,导致情感的处理让人无法感同身受。
在《洪兴十三妹》的舒淇,同样是妓女被辜负,却选择杀死对方后自杀,这种戏剧化的感情反而顺理成章,盖过杨恭如的美貌熠熠生辉。
同时,为了说丁子聪为什么杀人,电影先是排除一系列原因:不是因为吸K粉错手杀人,不是因为被歧视的感情经历对女性仇视而杀人,描写丁子聪对过世母亲如何尊敬,和邻居婆婆如何和谐相处,还试图用“猫”来加深电影中“讨厌人而杀人”的立意。
丁子聪邻居婆婆养了一只猫,非常粘丁子聪,没事就往他那里跑,邻居婆婆还说:“猫很有灵性,知道谁对它好。
”丁子聪和所谓的前女友在房子里聊天时,这只猫总会躺在脚边。
后来丁子聪分尸时,这只猫从邻居婆婆怀里跳下来想走去那个全是血的房子。
一个对猫那么好的人在回答臧Sir问题时说:“我讨厌的不是女人,是人。
”臧Sir又问:“所以你把王佳梅脸皮撕下来,是不想她看起来像人吗?
”丁子聪没正面回答,他说:“我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
”接着画面切换到他分尸时发现王佳梅的子宫里已经有一个成型的胚胎。
臧Sir继续问:“王佳梅知道自己怀孕了吗?
”丁子聪开始用头撞玻璃。
可以看到,导演的立意是矛盾的,如果真的是因为“讨厌人而杀人”,在提及王佳梅怀孕后,丁子聪不可能情绪崩溃大吼大叫,他始终觉得自己杀了一个无辜的人;但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之前着力铺垫的丁子聪的“善”又成了笑话。
叙事的牵强,感情的无力,大概是导演忘了很重要的一点:在“正能量”世界看来要问为什么的事情,实际上是边缘世界的常态,根本没有为什么,当你尝试找理由时就失去了该有的真实和冲击。
而在演员方面,金燕玲的最佳女配角实至名归;春夏只能说合格演出,比现在内地的女演员好,但不能说“出彩”,拿最佳女主角,也看出香港实在没人了;郭富城的角色非常有取代性,香港那一批同样年龄段的男演员挑谁来演都行,拿到影帝,只能说对手拍的电影不行,而不是对手本身实力不行;白只长相和真实案件中的罪犯太像了,演话剧的演技自然是不错的,但还是略微担心因为长相限制,并不能有太长远的演艺之路,希望他能用好作品打我的脸。
最后安利一部电影《僵尸》,是踏血的导演翁子光做编剧,麦浚龙导演,同样是底层人的生活,比《踏血寻梅》好看很多,但在前年的金像奖上颗粒无收。
如果说横扫金像奖的电影是代表那年的电影水平,也只能说,今年的电影水平也实在太不行了。
不过,《踏血寻梅》再不行,也比明年今日粤语版好。
注:我是直接杀去HK看的120分钟导演剪辑版,和98分钟云盘版本比,剧情顺序以及细节交代更为清楚,所以我真的没有冤枉这部片。
我看的那场有五分之三都是上了年纪的公公婆婆,而且买的都是好位置,开场前一个小时我买票只剩前四排了,实在有趣啊。
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开始解读《踏血寻梅》。
像《踏血寻梅》这样的电影,在获得金像奖之前,无论从去年开始怎样在内地社交网络隐秘流传,我们都不会在朋友圈公开谈论这部电影,直到它获得金像奖13项提名,7项大奖,并首次将最佳男女主角、男女配角以及新演员等共5座表演类奖项全部囊括。
在此之前,它在普通观众眼中是一部充满援交、碎尸、凶杀的港产猛片,得奖之后,它变成了一部对援交、碎尸、凶杀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展开呈现与讨论的文艺电影,金像奖为影片赋予了某种华丽的铠甲,也可以说是一种合法性,令影片真正的内涵得以被大众看到。
实际上,本片早已拿到了香港电影评论协会的最佳影片、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三项大奖。
之前的台湾金马奖它有八项提名,最终大热倒炉仅获得男配角。
在许多影评人心目中,它就是去年最好的港片。
《踏血寻梅》到底好在哪里?
这部电影获得影评人一致赞许的原因在于: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香港。
本片剧本改编自轰动一时的王嘉梅命案。
2008年,16岁的湖南少女王嘉梅,因母亲改嫁而移居香港。
本来成绩不错的她因与继父不和,离家辍学“援交”卖淫,却遇上变态嫖客。
最终,她被杀害后遭残忍肢解,港媒还语调耸动地报道过“其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
内地观众至今无缘得见此片,主要原因是尺度太大。
正因为本片的大尺度,几乎所有的分析文章,都将“援交、碎尸和凶杀”放在文章的标题中,仿佛猎奇就是《踏血寻梅》横扫金像奖的关键密码。
可实际上,援交、碎尸和凶杀和电影得奖并没半毛钱关系。
无论影片充斥着多少港式侦缉、雨夜追逐、血腥暴力、色情猎奇的商业元素,它的本质都是有关一个援交少女、一个变态屠夫和一个孤独警探,在香港这座寂寞都市里交集,梦想、幻灭、绝望、爱恋、迷失,上演各自悲喜交加的香港故事。
香港似乎很少有这种将尽皆过火尽皆癫狂的港式风格与文艺片嫁接的电影类型,《踏血寻梅》补上了这个短板,也因此显得特别。
也许正因为这种稀缺,它有些被过誉了,可是在今天的香港影坛,似乎又只有它当的起这份过誉。
不知这是《踏血寻梅》的孤独,还是香港电影的孤独。
向左走是《人肉叉烧包》,向右走是《踏血寻梅》《踏血寻梅》说明:同样一个香港都市传说,你可以把它拍成cult经典《人肉叉烧包》,可以拍成不入流的港产三级片,也可以拍成一部香港金像奖大赢家。
此前的香港电影,从来不缺乏这种“很黄很暴力”的奇案三级片。
从70年代的桂治洪、程刚、孙仲到90年代的王晶、邓衍成,这类灶底藏尸、纸盒藏尸之类的案件一直是香港电影午夜场的常客,几乎不会有香港导演会想到,这种题材还有别的拍法。
可是本片导演翁子光是香港影评人协会及香港电影评论学会正式会员。
这样一个导演,好不容易拉来了郭富城这样的卡司,不可能满足于拍一部《人肉叉烧包》。
他甚至连悬疑惊悚也不打算好好拍,一开始就让凶手被捕认罪,观众一开始就知道,在命运尽头等待少女的,只能是扼断她咽喉的粗壮双手和寒冷的刀光。
悬念梗就这么破了,可是电影还有很长时间,怎么打发?
答案是,导演把一头白发的邋遢老警察臧sir郭富城变成了自己手中的提线木偶,他要借助这个人物继续把案查下去,去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在影片中,臧sir要调查的真相是:女孩曾要求凶手杀死他,凶手也是按她要求行凶,这里到底有没有隐情?可是导演真正想追问的真相是:香港这座城。
翁子光想拍出人为什么杀人,结果只拍出人的孤独翁子光真正想拍出的是:人为什么会杀人。
所以他要借助臧sir的调查,将受害者、凶手、探案者构成一个拼图,以他们各自的孤独和绝望,营造出一个寂寞隔阂的香港社会,去探问自己对于香港的迷惑。
正是在这样的叙事下,观众才认识了受害者王嘉梅,我们知道她是个香港新移民,有一个明星梦,却被迫做援交妹。
由此,我们才了解她的孤独与绝望。
也因为如此,我们才发现木讷、面目可憎的凶手也有温柔的一面,只是一生都活在从小家人遭遇车祸的阴影当中。
某种程度上,《踏血寻梅》确实将这段香港人耳熟能详的故事,解读出不一样的新意。
可惜的是,导演意图未能执行到底,细节的缺失与故事的不合理,最终将电影停在了距离经典的最后一公里——观众不理解王嘉梅为什么如此信任一个面目可怖的陌生人,无法理解王嘉梅的不幸和新移民境遇之间有怎样的逻辑关联,也看不出凶手的童年阴影和他残忍杀人有什么关系。
最重要的是,我们到最后也不能理解,这些影片中的角色人物,和香港到底有什么关系。
这种刻意追求深度的表达,不仅稀释了影片真正的深度,也让本该一路疾驰的戏剧张力,频频漏气,让人出戏。
最终,深刻的主题归于茫然。
观众感受到的,只是人物抽象的孤独。
某种程度,《踏血寻梅》的毛病,也是新导演的通病。
一部真正厉害的文艺电影,是杜可风华丽的摄影,杜笃之完美的音效,张叔平无暇的美工,和扎实可信的故事,严丝合缝的逻辑、真实可感的人物,多位一体,紧密结合的结果。
可是在《踏血寻梅》中,我们只见佳章,未见佳篇。
可是《踏血寻梅》依然配得上金像奖,因为三个好演员有一种电影,是靠好演员演出来的,比如《踏血寻梅》。
是演员出色的演绎,将一个有可能并不太可信的东西,演到让观众信服。
这就是给电影加分。
一般的电影,有一个为电影加分的演员就不错了,而《踏血寻梅》的运气在于,它有三个。
几乎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春夏一出场,就把电影点亮了。
在此之前,春夏在《大好时光》等剧中的表现并不亮眼,但是这一次,她真的遇上了适合自己的角色。
这个援交少女角色的难度在于,电影的核心疑问都在她身上,比如两个孤独的人本应相互欢愉取暖,为何会演变成一场毁尸灭迹的肢解命案,为什么援交少女会对寻欢客说“我想死”?
这些戏如果演得不好就会很假,但是春夏用一双大眼睛告诉观众,这些都是真的,即使它不合理,但是春夏让观众信了,就合理了。
话剧舞台出身的白只也是如此。
塑造一个心理变态的人物是需要有演技的,演出来的角色和演员不是一个人,可是白只演这个角色,是完全看不到塑造的痕迹,观众看到他,就认同了这个角色,面对他的残忍、绝望与委屈,我们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憎恨他。
相比之下,郭富城只是延续了《杀人犯》等片中一贯的神经质演技,就轻松演出了角色需要的“轴”的感觉。
然而香港电影的未来,不会是《踏血寻梅》《踏血寻梅》对香港电影究竟意味着什么?
有人说,它代表着港味港产片的回归。
可究竟什么才是港味?
按照传统对于港味的理解,本港特色的三级、恐怖、惊悚等重口味片,不仅场景集中于本港,而且故事发生于本港,有港人熟识的口语、场景、社会现象,这才算港片。
可是拿今年获得最佳导演的徐克来说,他早年的《黄飞鸿》系列、《倩女幽魂》系列,有多少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又有谁能说那些不是正宗的港片?
真正的香港电影,可以是心心念念的香港情怀,是包罗万象的电影技法,是灵活多变的创作态度,是类型杂糅的cult片风格,唯独不是简单的场景故事。
即使《踏血寻梅》代表着某种意义上的传统港片风格,从华语电影大环境上来说,港片坚持的纯正和港味,终究如同时代面前的螳臂当车。
能支撑香港电影工业的,不可能是《踏血寻梅》这样少见的精品文艺港片,时代大势之下,谁也无法拒绝大陆这个磅礴市场。
即使《踏血寻梅》再精彩,也只会是一个特例,它成为导演一次港片试验的成功之作,却也因为它的独特,变得难以复制。
如果说《踏血寻梅》有什么启发性的话,那就是它是一个很好的样本,探索了香港电影更多的可能性。
当港片迷茫失路,就必须要有一个探路和重塑的过程。
香港电影要找回自己,不是简单地将港片划分为北上合拍片或港味港产片,而是应该有一种超越的思维来重拾港片非凡的创造力。
或许,这才是本届金像奖大赢家真正教会港片的“踏雪寻梅”之道。
《娃娃看天下》是郑秀文演唱的一首歌曲,由冯正谱曲,收录于专辑《Sammi Miracle Best Collection》中。
但我今天想说的不单纯是这首歌,而是将这首歌作为插曲的一部电影——昨晚颁布的香港金像奖,包揽最佳编剧/影帝/影后等多个重量级奖项的《踏血寻梅》。
这是一部悬疑、破案题材的电影,根据2008年轰动全港的王嘉梅命案改编而成。
1郑秀文曾经在某次媒体访问中说过,这首《娃娃看天下》,内容对号入座,可以算是自己在歌唱事业中的第一个定位。
网络上出过2002年的旧MV版本,但我更喜欢2009年香港红馆LOVE MI演唱会的版本。
郑秀文唱完准备换装,在助手的帮助下脱掉她的铠甲演出服,郑秀文还半开玩笑地秀出自己的肌肉。
而电影《踏雪寻梅》中的王佳梅,她没有盔甲。
甚至,连脱下盔甲,她那么的柔软。
究其本身,也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少女。
这首《娃娃看天下》,是初到香港的王佳梅学习粤语,战战兢兢地想要融入这个社会的开始。
八音盒般的前奏,空灵美好,一句“回头问问这天空,这人生可轻易吗”像是轻轻的质问。
在南下列车上目光闪烁的乖巧少女,肯定在想象着,“喀嚓喀嚓”的列车载她去的地方,天空也会像窗外那般蔚蓝。
却想像不到未来的某一天,自己会躺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床上,醉生梦死之间,目光呆滞地说出“我想死”。
电影是根据2008年轰动全港的王嘉梅命案改编而成。
2005年,来自湖南乡村的少女王嘉梅,因母亲改嫁港人,移居至香港,与继父、母亲及姐姐同住在香港政府兴建的廉价公共屋邨。
如果你看过许鞍华的《天水围的夜与雾》,张静初演的角色就住在这里。
家境并不富裕,14岁的少女努力学习粤语想要融入香港的新环境,因为口音与文化的差异,依然显得格格不入。
于是她离家出走,最后在外因为欠了数万元的债务,开始援助交际。
结果,遇上了一个心理变态的客人,将她杀害后分尸。
凶手将受害者的遗体剁成肉块,遗弃在附近的菜市场里,被猪肉铺出售给顾客,待其被抓时已被售出。
这在当时香港造成极大的恐慌。
警方通过王嘉梅生前拨出的最后一个电话锁定怀疑目标,24岁男子丁启泰。
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年轻人对凶杀过程供认不讳。
2在电影里,王嘉梅化身为“王佳梅”,丁启泰化身为“丁子聪”。
一开头,导演就告诉我们凶手是谁,这也告诉我们,电影的意图并不在于问“谁是凶手”,只在问“为什么”。
受害者愿意死,凶手愿意自首?
探寻这两人究竟为何会做出这种选择,这件事为何会发生,才是真正悬疑所在。
电影用三段式的结构,勾勒出王佳梅、凶手、警察之间共同的困境。
镜头虽然看似凌乱,实则透露着一种令人心惊的冷漠与安定。
首先是佳梅。
她出生在湖南乡村,母亲很早就去了香港。
直至她长成眉清目秀的少女才被带离乡村,一下子揠苗助长,到了靡丽的大都市。
和所有的新移民一样,赴港路漫漫,她必须居住在东莞等待各种手续批复。
这个她将去往的城市,并不像她期待的那样热切地欢迎她。
佳梅很努力学习广东话和英语,学习成绩很好。
可是与拾荒为生的母亲亲情疏失,与继父的不和,让她在初三时选择辍学,赚钱养家。
像所有十四五岁的女孩一样,她在内地时有自己的梦想,想做一名模特。
每个少女都幻想过热热闹闹的人生,这不值得被人指责啊。
后来,几次找工作未果,她最终选择了一个简单粗暴的赚钱方式——她在网上发帖,寻找嫖客。
在一次援助交际中,她被嫖客丁子聪招去。
再说凶手丁子聪。
丁子聪是一名货车司机,身型矮胖样貌丑陋,独自住在一间小房子里,偶尔与小混混朋友鬼混,成为最低段位的“黑社会”。
他一出场便与老板大吵一架,后来认识一个姑娘,她给了丁子聪性爱上的满足,情感上却怀念着上一段恋情里的富二代。
丁子聪的母亲死于一场车祸,他把母亲的遗照挂在墙上,毕恭毕敬。
他对邻居婆婆很好,连一只小猫都照顾得很好。
他和王佳梅一样,眼神空洞麻木。
他们都曾是努力想要让生活变好的年轻人,却被现实击打得不知道想要什么。
在镜头下冷眼旁观的看客,看完这一幕都觉得“不太舒服”。
不是在控诉什么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我们只是讨厌这样的人生,害怕这冷冰冰的绝望感。
正如佳梅所说的:因为活着会痛,活着会恨,活着就要每天想着怎样活得更好,我很想坚强,但是会累,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
活着,就要想着每天怎样过得更好,这是活着的辛苦。
一个人渴望被认同,却又始终游离在正常秩序以外所产生的绝望,让人放弃挣扎,变得麻木不仁。
所以,两个同样遍寻不获自身价值的社会边缘人碰到了一起。
王佳梅裸露出少女的胴体,在半梦半醉之间感慨着“我想死”。
丁子聪手起刀落,“成全”了她。
3电影有“寻梅、孤独的人、踏血”三部分,据说还有一个版本里会多出“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段落。
在这个导演剪辑版里,绝望被弱化,而希望被强化。
“希望”是通过第三个人的视角来表达的,即负责这一案件的警察。
“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讲诉了案件破获后,郭富城扮演的警察重新回到佳梅的家庭。
他希望佳梅伤心欲绝的母亲,能重新开始生活。
他自己,也试着放下一些心结,去过简单一点、没那么沉重的日子。
警察在前面的段落里,是个跑了老婆、同事嫌弃、生活一塌糊涂的大loser。
他的眼神和王佳梅、丁子聪一样麻木。
生活就像贫瘠的土地,只能养出些青黄不接的灵感。
可能没想过死,却也没想过“活着”有什么特别重大的意义。
比起探讨人生的黑暗面,更大的价值在于讨论——哪怕我们一无所有,是否能逃离自怜情绪,在平凡中坚持,而不去堕落中寻找存在感。
佳梅和子聪本来都应该是另一个样子。
哪怕一个只是穿着校服的贫穷少女,一个是碌碌无为却自食其力的司机,都有可能在多年后回望往事,觉得这一切都不值一提。
欲先打败一个人,必使其遭受冷眼,必夺其所爱。
在失去希望时再等一等,或许下一站就是柳暗花明。
我喜欢这个章节的题目。
其实我们都有一间“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或许隔着玻璃,看上去遥遥无望,但那扇通往外界的大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开启。
“回头问问这天空,这人生可轻易吗?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不轻易。
一点也不轻易。
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容易过的人生。
生活就像无良商家的游戏机,你投进去的游戏币永远比扯出来的奖券多。
终点不易抵达,所以途中的游历,就当作是旅程中最快乐的片段。
我尝试将影像里的少女王佳梅和现实中的王嘉梅重叠在一起。
我多想告诉老照片里那个穿着白衬衫、打着领结的大眼睛女孩,如果你能活下去,你可能会知道,人生可能比你现在经历的更不易。
可你也会知道:人,是没有那么容易被打败。
--2016.4.4首发于wei-杏公众号:林一芙--
她是十六岁的花季少女,怀揣一个明星梦,却为生活所迫落到援交地步;他是二十出头的货车司机,失恋后一蹶不振。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相遇。
然而,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百科词条里如是记录这桩事件: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相信被人杀害后被残忍肢解,并流传著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的说法。
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轰动。
警方分析,凶手丁启泰在网上结识王嘉梅,约她到石硖尾街39号仁发大厦2C套房进行性交易,在做爱过程中杀死王,然后畏罪碎尸。
甫至香港的时候,命案发生不过一年有余。
彼时的住处在一座山坡上,下山便是石硖尾街市,以至于我一度不敢吃肉——就像看完黄秋生的《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一样。
直到过了许多年,才从荧幕上看到了故事的另一种解读——一个毫无预警、欲罢不能的故事。
一香港去年拍了两部相当好的三级片,一是阿sa主演的《雏妓》,一就是《踏血寻梅》。
在这个故事中,有刑警,有罪犯。
有失足女,亦有女强人。
唯一的共性是,在这个生活所迫的世界里,爱情大抵是一种笑话。
佳梅的母亲为了移民身份嫁给老男人,男人因着可以白讨个老婆,亦欣然接受,二人井水不犯河水。
警察臧sir因工作与妻子疏离,连女儿亦难得一见。
罪犯丁子聪则像个典型“屌丝”,因失恋而变得神经质。
香港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社会,这里的人身份各异,悲欢也不同,却有着惊人相似的倔强和孤寂。
于是在这种倔强与孤寂中,青涩的佳梅唱着《娃娃看天下》登场了。
和我们一样,王佳梅是个一无所有的港漂。
母亲为了移民身份,嫁给了一个吃喝拉撒都在两平方米的床上的老男人——老套的继父桥段,相比《雏妓》里的阿sa,未被强暴已然算得上幸运。
于是佳梅和许多年轻女孩子一样,开始梦想做模特,做明星,赚很多钱,买自己喜欢的奢侈品。
她是努力的。
哪怕坐在天台上啃面包,哪怕光着脚在街上发传单,甚至哪怕不得不走上援助交际这条路,她也未曾放弃过。
“给多500,我可以明天早上再走”,就是这么简单纯粹。
可是到最后,她犯了几乎是大多数妹子的致命通病——该走肾却走了心。
爱上一个嫖客,可他只想要她的身体。
早在上个世纪,毒舌张爱玲便一针见血地指出,“通往女人心里的通道是阴道。
”这也是援交这种职业最大的风险:轻松,高薪,却过不了自己心里这一关。
唯有爱,才可以杀死一个人。
于是佳梅选了世间最美好的死亡方式——在欢爱中被幸福窒息而死。
佳梅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灵魂,像小树发芽一样,不可抑止地顺着血液疯长。
她也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活,挣脱一切枷锁。
她已经压抑得太久太久了。
这一次,她赢了。
二《踏血寻梅》比较有意思的一点在于,无论从哪个细节,哪个角度,都在写实的基础上浓墨重彩地又加工了一笔,把小人物的善恶及无能为力以一种真实到窒息的方式表现出来。
相比王佳梅摆在台面上的、澄澈透明的悲哀,凶手丁子聪则似乎埋得很深。
他是整部电影悬念最大的一笔。
这个悬念并非来自他早已被锁定的凶手身份,而是来自他的内心。
他仿佛一个驾轻就熟的变态杀人狂,法庭上无视围观群众或痛苦或愤怒的眼神,冷静地叙述了他杀人并分尸的全过程。
而对于杀人动机的问题,丁一概置之不理,冷面相对——直到臧sir问出一句足以把他逼疯的话。
“佳梅知唔知自己有咗?
”丁子聪杀了不止一条性命,可是这条命,却也是害死佳梅的罪魁祸首。
他杀了它,也解脱了佳梅的心魔。
佳梅最终鼓起有勇气逃脱这个繁华而令人窒息的城市,萍水相逢的丁子聪, 是终结者,更是救赎。
如果没有这场救赎,佳梅的姐姐佳莉将会成为她生活的缩影:不知道被谁搞大个肚,窝在逼仄潮湿的廉价公屋内带孩子。
如果有香港男人愿意接盘,任你是谁都可以带她走,母亲还会感激得恩同再造。
从此仿佛不再是人,不过是个泥胎木偶,行尸走肉。
反倒是萍水相逢的丁子聪,给她带去了一丝前所未有的关爱。
每每堕落到需要从恩客那里汲取温暖,那世间还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按照宗教教义,佳梅深信自杀会堕入地狱。
于是丁子聪成为佳梅亲自选定的救赎者,简直完美得无懈可击。
货车司机,底层小混混,被女神毫不留情地甩过,简直是佳梅的翻版。
孤独是有魔力的,有魔力到让佳梅对这个初次见面,长相不帅甚至猥琐的男青年有着毫无保留的信任。
同理,除了佳梅,谁都不值得让丁子聪为了帮她一把,而双手沾满鲜血。
如此畸形的命案却因此附上了一层怪异的使命感,不知这是上天的玩笑,还是注定。
整部电影对丁的刻画不多,但有一幕非常惊悚。
前女友和丁分手之前,二人曾在车里震过一次,闯了红灯。
于是日后他回忆前女友的方式,竟是割破手掌撸管。
(当然,整个场景电影拍得比较隐晦,以致笔者当时当时并没有看懂,直到电影结束方恍然大悟,吓得冷汗涔涔。
)这种认真执着到变态的感情,折射的却是深入骨髓的孤独,甚至绝望厌世的无力感。
这种“爱无能”的感受,最终转移到佳梅身上,当共鸣无限放大的时候,神与魔,都被摧毁了。
三回到现实来看。
若说电影还留下什么遗憾,想来可以说是对社会现状的解读。
佳梅作为新移民,电影里隐约点出她的悲剧和新移民的生存状况有关,却始终未有足够的例证展开这一点。
其实佳梅的设定自始至终是个自由人,香港并没有给她套上枷锁,甚至只是一个被动接纳她的地方。
可是若将佳梅单纯归结为爱上嫖客后不幸闹出人命只好一死的傻姑娘,那则是过于单薄了。
所以,更加无奈的一个事实是,栓上枷锁的往往是我们自己。
在香港生活数年之后,许许多多的港漂也开始思考“何去何从”的问题。
留下来的终究占了较大的部分。
除此之外,也有出国深造的,也有回到内地的,但大抵也都是留在了一线城市。
也有部分人,熬粥一样拼死熬到了第七年,然后飞也似地逃回家乡。
问之,则答曰:“换不到身份,这几年岂不是白呆了?
”白呆了。
这三个字的魔力简直堪比“来都来了”。
而“白呆了”三个字也深切显示了香港身份鸡肋般的“不尴不尬”局面:留下来,够吸引力的是这个身份,但是,也只有个身份。
就像王佳梅的家乡和她的生父。
虽然美好,却始终卯着一口气儿回不去。
佳梅的生父在湖南老家做赌球生意,每每曼联输球,佳梅都会开心地给父亲发短信,既算道贺,也算报平安。
于是有关父亲的爱和记忆,都浓缩在那一条短信中:“曼联输了。
”所以,臧Sir最终也未有勇气将佳梅的死讯告知她父亲。
他悄悄替佳梅给父亲发去短信,当父亲回复“爸爸想你”的时候,臧Sir终于忍不住潸然泪下。
影片的结尾,时光倒流到许多年前,青涩的佳梅走下火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九龙塘火车站,带着不谙世事的笑容奔向母亲和姐姐。
毕竟费了多少周折才来到这里,任谁都会憧憬一个美好未来的。
可是九龙塘,这个浪漫的地点已然注定一切,回首再看,细思恐极。
到最后,佳梅的愿望只剩下一个“死”。
佳梅是一个援交女,也是一个普通的努力生活的姑娘。
她是她自己,也是我们逃不开这个世界的芸芸众生。
佳梅是幸运的,有丁子聪不惜搭上一条命来帮她。
底层青年的惺惺相惜,往往是有十足爆发力的。
在佳梅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终于变回了站在天台上唱歌的自由自在的佳梅。
所有的肮脏和压抑尽数洗去,再也不会折磨她了。
而我们呢?
后记很多时候我也会想,如果人生可以重置,我一定不要来香港。
我要从小做一个人人鄙视的学渣,读一所艺校的高中,穿好看的班服,为了漂亮的女孩子跟人打架。
到了年纪,本本分分呆在穷山恶水出刁民的桑梓地,打一份工,领一份薪水,讨一个对象,生一个娃——这是一种很极端的愿望,因为若不是唾手可得,便是终身奢望。
而我迄今,仍不敢想自己属于前者还是后者。
但我并不是想吃后悔药了。
是的,安稳一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似乎,在香港这座爱憎分明的城市耍遍流氓之后,我才真正地学会爱了。
其实不能严格的说是影评,看了电影,想到很多事很多人,仅此记录。
(一)今天的香港落着不大不小的雨。
坐在家可以看到环抱着九龙半岛的狮子山,云雾缭绕,曾经香港精神的象征,现在看起来如此的安静,九龙半岛依旧机械化的运作着,即使在凌晨两点也是,零零星星的橘色灯光照亮微凉的夜,的士司机还在不知疲倦的奔驰,还有刚从party回来的少男少女在楼下嬉笑,这似乎是座没有睡眠的城市,每个人都好像理所当然的生活,有自己的位置。
昨晚看完《踏血寻梅》回来,还是久久没能出戏。
这是我好久之前就想碰触的一个题材,却因为经历不够不敢去写,直到看了导演略有点偏执却又精准的剖析,我才敢去下手,有时候我觉得我也挺像电影里郭富城演的警探,太较真,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是不是活的累一些。
但是我仍然想记录一点什么。
就像当初写林森浩一样,多余的人,总是孤独。
我希望,你们都不是一个人。
从台湾的回来的时候,我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自己对于香港的感情到底是怎样的?
说喜欢,我并不是那么喜欢,只有在台湾或者在大陆,我可能才能感受到那种心灵相通的文化,人与人之前最赤裸的感情,说来也是奇怪,相比于那种处于良好的教养的习惯性动作,我好像更适应那种土生土长的俗气和随便,就好像我是个典型的中国胃,吃不惯西餐,这么多年还是不习惯刀叉,却爱街头小巷的鸡蛋饼。
可是说不喜欢香港吗,我又很珍惜这里每一点一滴的人情味——学校里袒护我的阿姨,热心为我介绍工作的家长朋友,教我说广东话的小朋友,平时给我送小礼物给我贴纸的小朋友们,还有在现实的城市里遇到的每一个为理想坚持的朋友,我觉得我似乎已经在这座城市扎下了细细的根。
很多人提到香港,都说对这里又爱又恨,我却很难再去找一个词去形容。
就好像鱼上了钩,心甘情愿的接受,却又疼痛的挣扎。
当我好不容易快融入一座城市的时候,却很快又要匆匆离开。
我很快又要变成一只自由的鱼了,放回水里了,但那是自由吗,我像一只被驯服的野犬,不知道是回归大森林还是迷失在钢筋水泥里。
复活节之后,我找了一份兼职来补贴生活,坦白说,在香港,一万多的工资根本是不够花的,加上动辄5000+的房租,以及你需要的享受,物质——是的,很自然,就会变得物质,至今,我还控制不好自己想买东西的心,控制自己不去看那些花花绿绿的推送,不去看某某品牌的打折消息,因为一不小心就会乱买。
我应该是感谢香港的,也许以后回去,我并不会因为艳羡丰富的物质而被生活绑架,会珍惜一点一滴最平凡的小幸福。
朋友打趣,潘潘啊,你什么时候这么爱赚钱了?
你以前不是最不爱钱的吗?
其实我自己都说不清。
有一晚,补课到九点多回家,坐在回家的列车上,迷迷糊糊差点就睡着了,到楼下吃了顿饭,心里才好受点,但摸着刚拿到的热乎乎的钱,心里满满的都是满足感,回家打着电话就睡着了。
醒来是三点多,才发现开着灯就睡着了。
我会坚持每天泡脚,做面膜,煮好吃的给自己,少吃垃圾食品,生病了就要好好吃药,照顾好自己,好像到现在,来了香港两年,才学会怎么生活。
还记得昨天,我买了一个50港币的Godiva冰激凌,我得意地跟妈妈说,我终于狠心吃了一个五十块的冰激凌,说的好像很可怜的样子。
是啊,我想吃那个好久好久了,每次看到价格,想想现在的工资,以前过的物质的日子,在橱窗边就会忍忍,那就好像是一个动力,好像,吃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老妈回了一句,“啊哟!
不挣外快都舍不得吃啊,不至于吧!
我们家小公主什么时候这么省啦!
”“吃的心安理得嘛。
”我得意的说道,有时候,并不是吃得起吃不起的问题,而是一个成人需要克制自己个体的欲望,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生活。
“吃就吃,想那么多。
”老妈啼笑皆非。
是啊,什么时候自己好像不再是小公主了,不会拿着家里人给的钱到处花,不会再取多少花多少,不会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全部买下来,我会想着,什么时候能攒一点钱,也许可以给自己买个相机?
可以买一只想要的一个包包?
自己喜欢的东西,自己来买。
阿淼跟我说,你不要把吃苦当做一种体验,没事不要去体验吃苦,不要当成习惯。
是啊,他说的也对,有时候敏感的意识到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二)这个城市还有太多像王佳梅一样的孤儿。
第一次去补习,是帮我搬家的司机,叫他肥彭好了,他正好想为自己女儿找一个英文老师,知道我在国际幼稚园,便问我有没有可以介绍的外教,我没放过这个机会,就自告奋勇的毛遂自荐,他答应了。
时薪不多,130一个小时,那时候的我好似做慈善,单纯只是想去体验,觉得有钱就可以,本来自己也很喜欢教书嘛。
补习的前一天,孩子的爸爸发来自己家的详细地址,说,我家住在油麻地的劏房,你不要介意噢。
怎么会,我当然不会。
我心里想。
还记得小时候看TVB的《谈情说案》,杨怡家住在油麻地,林峰家在半山别墅,当时电视里的阶级意识让我觉得很别扭,怎么能因为一个人住在哪而去判断一个人呢。
但在香港生活了近两年,慢慢的,也开始明白平民眼中的挣扎。
很多人的理想,就是想去中环和尖沙咀上班啊。
就好像我五年前第一次来香港,那个女孩说——我的梦想就是穿着精致的白衬衫和短裙,从中环的金融大楼里走出来。
不知为何,相比于港岛的良好精致,我还是很喜欢这一代的local情节,我喜欢大家穿着随便一些,喜欢大声吆喝的小贩,看热闹的群众,我不觉得危险,却感觉更像家。
顺着上海路一直走一直走,走过热热闹闹的旺角,几个月前刚刚经历暴动的朗豪坊好像没事一样运转着,穿过灯红酒绿的油麻地和佐敦,我拿着手机里的定位找了又找,才发现一不小心已经走过了,回头仔仔细细看门牌号,终于在一扇老旧的门旁停了下来,那扇门真的很窄,只容许一个人通过,黑夜里一不小心就忽略了。
没有密码,门一推就开了,楼梯里灯有点暗,有时候还会一闪一闪,和港片里的一模一样,一节一节爬到三楼,有一个大门,进去又是三个小门,肥彭家就是其中一间。
劏房跟我想象中的差不多,我不知道如何描述,所谓的厨房,只不过是房间角落的一个洗手池而已,为了节省空间,一家人睡着上下铺,孩子和妈妈睡在上面,孩子说,爸爸睡在下面,因为爸爸回来很晚啊。
房顶上的管道挂着全家人的衣服,他们不经常买衣服,因为整个家也不过八九平方米。
对于第一次来香港的人来说,更是很难想象。
有一次,孩子和在日本的奶奶视频,我坐在旁边,孩子把我介绍她奶奶,得意的说是英文老师。
奶奶说,月月呀,奶奶想你了,你还住在那个小房子里吗?
爸爸妈妈工作是不是很辛苦,孩子淡淡的说,嗯。
脸上有着和年龄不相称的成熟。
其实孩子的成绩很好,字写的很工整大方,我无数次跟孩子的妈妈爸爸说过,这个孩子的成绩已经比我幼儿园的大多数同龄人要好很多,但是孩子的爸爸妈妈还是很担心,所以爸爸才会成天辛苦的工作到深夜,不停帮人搬家,妈妈也会在周六周日还去打工补贴家用。
这大概只是我对香港的一个小角落的窥探吧。
曾经遗憾自己没有住过港岛,在新界住了一年,九龙住了一年,却没有真正体会过港岛人的生活。
一些香港人其实把阶级划分的很明确,住在港岛的同事会带着一丝优越感的跟我介绍香港,在她眼里,她就新界的就会土一些,九龙是很接地气的香港。
我只是笑笑,并不说话。
不知何故,我对九龙的感情却越来越深,我爱这片人间烟火的土地,爱老旧的唐楼,爱唐楼里脱落的墙壁,爱穿着背心从唐楼里走出来的大叔,爱拥挤的茶餐厅,曾经最害怕的人潮,却在最孤独的时候陪伴我走过一天一天,这里无数在底层挣扎的人都告诉我,你并不孤单,你很幸福。
(三)相比之下,自己教的学生过的幸福多了。
国际幼儿园的学费一个月就要6800,半日班也要4800之多,一年下来就是数万,对于普通的家庭的确很难负担。
当然,也有负担不起还硬撑着的,哲哲就是其中的一个。
还记得2011年左右那阵大陆孕妇跨境生子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政府采取了措施控制孕妇入境,事情也就得到了控制。
哲哲就是那时候出生的跨境儿童。
哲哲比同龄人要长得胖,在班上老是受同学嘲笑,有一点机灵的男孩子都知道捉弄他,但是他从来不会真的生气,向我打完小报告,一会又和大家打成一片。
平时接他放学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爸爸妈妈在香港的朋友,爸爸是普通工人,很辛苦的成日打工,妈妈没有香港身份,在深圳过不来,每次放长假的时候,哲哲都会跟我得意的说,“潘老师你不知道啊,我就要回深圳啦!
”满眼都是幸福的表情。
有时候还会问我一句:“老师,你想不想爸爸妈妈啊?
你的爸爸妈妈呢?
”问的我哑口无言,暗地里直掉眼泪,只好说,“乖,他们在家呢。
”按资质来说,哲哲其实上普通政府的幼儿园更好,但在香港,哪个父母不想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呢?
国际幼儿园的确有优势,语言的多元性,外教的配备,两文三语的良好熏陶,艰深的功课,K2(中班)就已经达到了小学一年级的程度,但是哲哲并不适合这样的教育。
首先,他平日里回香港的“家”,并没有父母辅导功课,爸妈的朋友也不会像香港的爸爸妈妈一样平日里跟他讲英文培养他的语言能力,第二,在香港,1岁开始上playgroup早教班,从2岁幼儿园开始补习就蔚然成风,而上国际学校本身负担就很重,家里人也没有多余的钱送他去补习英文,第三,他的认知反应的确偏慢,很简单的知识点跟他讲解很久他也似懂非懂。
有一次问他,冬天天气怎么样,他答道,冬天天气热,自我介绍也是无语伦次,写字教很多遍都是在本子上乱花,橡皮都快把纸擦通了,英文更是一窍不通,每次都引发哄堂大笑。
尽管我让其他人不要笑哲哲,但我还是很担心,小时候的挫折会不会在他心理埋下阴影,所以我试着去鼓励他,希望能培养他的自信。
其实,哲哲只是不擅长学习,但是他有很多优点啊,比如他很会玩“煮饭仔”,每次都装上一盘美美的菜送给我吃,装饰精美,我想他以后也许还会是个很好的厨师,那也不错呀。
他不记仇,有的孩子一点点小事就耿耿于怀,但哲哲似乎下一秒就忘了。
有时候,哲哲的天真让我难过,有一次,他突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跟我说,老师,你知不知道呀,我的奶奶很坏,在家欺负我妈妈。
我生怕其他同学听见,把哲哲喊到面前,悄悄抱了抱他,跟他说,乖,不怕。
其他孩子哪知道爸妈工作辛苦,有一次讲到妈妈,我说你们要感谢妈妈哦,妈妈很辛苦的,有的孩子却说,我的妈妈才不辛苦呢,我说妈妈给你们做饭,给你们赚钱上学,孩子却天真的说,妈妈才不辛苦呢,做饭都是工人姐姐,爸爸才上班。
每次站在门口,看爸爸妈妈来接送,总有种说不出的辛酸,香港那么大,还有多少人像哲哲一样过着这样的日子。
早上关门了,很多家长扒在门缝里看好久才走,知道亲眼看到孩子走进教室,背影消失才安心,好像再也看不见似的。
下午不到四点半,就有好多家长排好队站在门口,爸爸拿着公仔在门口逗小女孩,小女孩扑倒爸爸的怀里,“爹地,爹地!
”我不知道是不是想家了,几次眼睛都湿了。
(四)天亮了。
明天还会继续。
人们陆陆续续走出来,美心面包店的姑娘走出来,地铁里奔驰着的上班族,路过中环把头发打理的一丝不苟的金融男,妆容精致的prada女王,开着货车的司机,搬面包来学校的小哥,每个人生活好似都不易。
还记得去看猛男秀的时候,来的大多数都是金发碧眼的混血,也许在这座城市,最幸福的是不是他们?
香港的矛盾。
香港的挣扎。
那并不是一种人情味的缺失,而是一种文化身份的迷失。
人情味是有的,而且是在现实中的惺惺相惜,只是人们已经没有时间去顾及彼此的内心了,偌大的城市,无数颗孤独的内心,在夜晚到来的时刻一盏盏灯照亮了城市,温暖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躲在那片阴暗的角落里孤独着。
无数个丁子聪,坐在角落抽烟。
无数个王佳梅,与你擦肩而过。
香港人的矛盾,在于一种文化认同,最早的香港精神是白手起家、勇于奋斗,那是香港的一个黄金年代,在北角,在油尖旺,大家敢闯敢拼,那时候我们有理想,有梦,如今,无论是大陆人还是香港人,尤其是在底层挣扎的香港人,都会迷惘,不幸的人都是相似的。
民主不似民主,中国式的传统和西方式的自由开放,大陆人心灵的徘徊,语言本身的障碍,香港人的犹豫,新移民的困境,大家你猜我猜,变成了保护自己的动物,试探着小心翼翼的去交往,我还记得一群人拿着手机唱《海阔天空》,手机照亮整片天,有时候并不是民主的东西,而是身份认同和意识形态的矛盾,我们都在找寻自己,找寻更好的生活,可是出路在哪里呢,万一没有出路怎么办?
或者说,只要出路还没到来的那天,我们都要好好生活,好好过自己的日子,这里容不下太多的感性。
艺术的力量,在于给人以心灵的栖息吧,至少我们不是一个人。
这是一座每天都会天亮天黑的城市。
夜深了,孤儿们醒来了,拔枪四顾心茫然,可是生活还会继续啊,不可以太清醒。
她想找一个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十六岁的贫穷少女有一个满身戾气的歌女母亲,喜怒无常,会下班后突然甩她耳光。
一个视她为空气的继父,在她死后,第一时间向小报爆料。
有一个很正常很普通的姐姐,在偷听到她接嫖客电话后,不管不问,并略有嫌弃。
她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
姐姐跟随妈妈改嫁先来香港几年,才接她过来,生父远在湖南。
王佳梅像一个弃婴,她想念父亲,只能用发短信和寄钱的方式表达。
她想要爱人,而一个援交少女,能得到几分真心?
得不到爱,也不知道应该把爱付给谁。
她冷漠、辍学、打两份工,曾幻想依靠自食其力获得尊重。
电影几次强调,王佳梅渴望被人看见。
她跟最后一个援交对象在交易前的网聊时说:我长得也不好看。
她的墙上挂着一张陌生的美人照片,她从照相馆买回这张照片是因为,想要拍张同样美丽的照片。
王佳梅并不知道,她自己跟照片里的姑娘一样美丽动人.......站在风口,不知何去何从。
看不到风景,触不到未来,没有人指引。
她丧失活下去的信心,不懂未来的意义,生命本身的美好,王佳梅体验不到。
于是她选择了一个同样绝望的人,帮自己结束生命。
甚至她都不知情,自己已经怀孕......谁都有一个狼狈不堪的青春,不同是当堕入巨大而虚无的生命空洞中时,大多数人都能走出来,成为一个社会动物。
而王佳梅和丁子聪,都不知道如何做一个合格的人。
丁子聪陈述杀人动机时说:我不是不喜欢她,也不是不喜欢女人,我只是不喜欢...人!
说寂寞可以杀死一只苍蝇,那空虚一定可以吞噬灵魂。
这部电影套着凶杀、分尸、援交这些耸人听闻的外壳,却讲述着一个残酷青春的故事。
一个鲜活而美丽的生命,如何一步步走向消亡。
结尾处回到时间轴的前端,王佳梅刚刚来到香港,与阔别已久的母亲和姐姐团聚,亲人背着她偷偷抹泪-她不是不被爱着,只是生活产生的戾气,让每个人都释放不出爱,感知不到对方。
王佳梅也不是没有被看见,那个她想要谈恋爱的嫖客,看到她在地铁广告上的照片,十分惊艳。
丁子聪开门第一眼见她,露出惊喜的笑容。
我有什么?
无非是一大把的青春,放在我这里也没有用,你要就拿去吧。
愿世上每一个王佳梅,都能找到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看完电影我产生了一份极为晦暗的念头:《踏血寻梅》与今年某部不能具名的片子一样,是同一个命题作文下的两种写作方式。
某部不能具名的片子乃显,本片则是隐。
隐藏在危险的暗涌之下的隐。
如果将本片命案当事两人喻为一中一港。
两人温存片刻,然我知你一心寻死,且不惧于死,而我亦望破俗尘,助你一扼之力。
你的结局早已注定,我脱不了干系,早晚步了你的后尘。
一损具损,是为寓言的另一种。
这想法太晦暗,连我自己都不得不强烈地否地自己。
那便退一步吧。
容我罗嗦几句。
一切要从跟随家人赴港的佳梅说起。
佳梅的英文名叫Kama,Kama有两层意思,其一来自于印度佛教词语,意为欲望。
在古代印度,这个单字特别被用来指性欲,以及对于世间物质的爱好。
佳梅的体内正蕴含着各种复杂的欲望。
于他者,她同样是欲望的化生和来源。
休了学一头扎入花花世界中,搵两份工赚更多的钱,做嫩模戴耳环,渴望而不可拥有的爱情。
欲望不褒不贬,素是中性的。
导演没有在她身上加以苛责的批判,毕竟欲望的普遍性放诸四海(特别在这繁华靡丽的香港)皆准。
以佳梅为镜瞥眼自己,每个人都会看到自己,熟悉的和不熟悉的自己。
Kama的另一个意思是一种镰刀。
镰刀让人想到死神的武器。
佳梅让人想到死亡。
佳梅早就选择了死亡。
在那桩耸人听闻的凶杀案里,有人悲恸,有人懊悔,有人追问,佳梅反而是最释怀的一个。
总之佳梅死了。
我们在电影的中段就清楚了命案的凶手,以及他可能的作案手法。
行至此处,电影并没有结束。
导演安排了臧sir来继续探寻为何而死(为何而杀)。
佳梅和臧sir这一对从未碰面的受害者与督察,确是本片的男女主角。
这让我想到刘以鬯先生的《对倒》。
在他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几乎平行地生活在香港,以双线发展的情节去交代两个对比强烈的故事。
两个故事的主角,一个年纪老迈、饱经忧患;一个青春活泼、对未来充满憧憬。
他们只曾在电影院里碰过一次头。
故事纵横交错地把两个互不相干的人在同一时间而在不同空间的心理活动和实际行动分别表达出来。
和电影不同的是佳梅和臧sir算是同一空间而不同时间,从未遇见过女主角的男主角,在探案的过程中慢慢地揭开了女主角存在过的痕迹。
臧sir对于死亡原因(杀人动机)的探求,大约是电影中最温柔的部分,通过沿路捡拾的谜案碎片,厘清佳梅这个被人遗忘的生命的脉络,重新还原案情的真相。
臧sir 的每一次调查的新发现,都会蒙太奇回过去的某一个节点,交待褪色的回忆里佳梅或子聪的某一个片段。
这种风格化的非直线叙事手法,仿似一柄手术刀,对惨案的背后进行深度解剖,并将香港的社会问题切割揉碎。
我们快进到影片的最后。
在探视间里,臧sir宣告了他的推论:因母亲早亡,过度自责,慢慢地产生了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的现象。
后来又被慕容玩弄,所以导致了不信任女人,憎恶女人。
子聪的回应是什么呢——「你想太多了。
」子聪的网名叫做「悬崖上的聪儿」。
大体上子聪不是一个恶人。
他至少努力的工作营生,乖乖地缅怀亡母,为了喜欢的女生竭尽所能,慕容出于同情要献身于他时他先犹豫拒绝,甚至在杀佳梅时一度下不了手。
他只是有那么一点木讷,一点胖(相信我,如果这个角色由吴彦祖来演,一定会博得不少好感),只是被逼上了悬崖。
佳梅为何要死?
子聪为何要杀?
佳梅说:「要我做什么都好,我就是不想做人,活着就会痛、会恨、会想着怎样才能活得更好。
我也想坚强,但是也会累,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
」子聪说:「我不讨厌王佳梅,甚至还喜欢她。
我也不讨厌女人,我讨厌的是人,我不想要佳梅当人。
」佳梅为子聪念《圣经》——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是可弃的。
在那一刻,他们谢绝了神的恩赐。
影片由性高潮带来了戏剧高潮(多么美妙!
)。
在体验的欲望的极致,在翻越了悬崖的边缘之后,死意便和杀意相交。
总有那么一刻,我想做上帝的弃儿。
生是一种本能,死也是。
有意思的是,除了臧sir以外的剧中人都不在意真相为何,毕竟凶手子聪已自首归案。
警察只想早点结案审判,家属只想速速置凶手于死地。
我们回过头来看看,究竟谁才是凶手?
谁才是受害者?
我不说,我不说。
郭富城演得并非绝佳,但和当届金像奖诸位比起来确实诠释得好多了。
白只祭出了不逊于最佳男女主角的演技。
谭耀文俨然是个不抢戏的戏精。
蔡洁经过各个配角的锤炼出落成了靠谱的后起之秀。
梁小冰(她就是阿珂啊)好久不见。
邵美琪还是邵美琪。
至于金燕玲老师,呼出的每一口烟都能让时间凝固啊。
而我们的最佳女主角——颁金像奖的那晚我正在香港看直播。
春夏获奖的时候一脸的错愕,坐在她旁边的是林嘉欣、杨千嬅们,杜可风站起挥拳大佬般为她喝彩,她上台后粤普夹杂地讲没有显然没有事先预备的感谢词。
后来的事情我们都知道,那部无法具名的影片取代她成为当晚争议的焦点。
于她倒也是幸事,默默地成长吧,完成王佳梅没能做到的事。
王佳梅跑去援交,遇到第一个瘦狗筷子男表示要跟他交往,王佳梅:对不起,出了酒店我就已经忘了你是谁了;遇到第二(?
)个帅气游戏男,不收人家钱结果还怀孕了,结果被帅气游戏男“心安理得”的像想道具一样call出来,站在自己女友面前证明两人之间没有关系,,,看到这里我就实在无法把“孤独”这两个高大上的字按在王佳梅这个未成年少女头上,就算王佳梅之后一心求死,这情节逻辑的本身,要是真实的发生在我大天朝,或者香港本土,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会给这个16岁妞冠以“naocan”两个字。
如果从电影情节本身,以及其想表达的主题上分析,我只能把瘦狗筷子男打给王佳梅的那个电话以及王佳梅的反应的情节,列为本片最大的败笔,设想如果没有那个情节,我作为观众就还真的能试着去理解王佳梅的“孤独”了,她援交瘦狗恶心男,只是为了钱,最后不收帅气游戏男的钱还想求交往,只是为了找个依靠,无可厚非,但是有这个情节,就无法让人忘了那个对比:拒绝瘦狗筷子男,忘了自己援交少女的身份,天真想跟帅气游戏男交往,,,除了“naocan”,你还会想出什么词来形容?
多说几句:1,王佳梅的身份要是换成香港人本身,这片子的话题性至少下降一半;2,我老觉得这片子跟《老无所依》有点像,里面最想表现孤独的角色其实应该是郭 富城演的警察
在今年的香港金像奖颁奖礼上,影片《踏血寻梅》大放异彩,一举包揽了影帝、影后、男配、女配、新演员等五项演员大奖,这在金像奖35年的历史中,还属首次。
影片根据发生在2008年的真实事件改编,卖淫女“王嘉梅”被嫖客“丁启泰”杀害,尸体惨遭肢解,据传部分尸骨还被混入街市的肉铺贩卖,该事件在全香港引起了极大的震动。
时隔8年后,导演翁子光在大银幕上重现了这个残忍的故事。
由于片中含有较多血腥、裸露的镜头,在香港上映时被定为三级片,当然,也就失去了在大陆公映的可能。
我特意挑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把这部电影看完。
因为我知道自己还不够阳光。
但出乎意料的是,这部电影虽然在讲述杀戮,却通篇弥漫着文艺片的特质。
片中的所有画面,都像是透过一层浅浅的水蓝色的玻璃看过去的,于是那一幕幕残忍,便被巧妙地染上了诗意。
毕竟,电影不是生活,生活要残酷多了。
那么电影的意义,就不止在于呈现真实,更在于启发思考,追问一个为什么。
从叙事手法上看,《踏雪寻梅》更贴近于悬疑犯罪片。
这类影片故事的核心,在于对真相的层层逼近。
而悬念的设置,无外乎三种:凶手是谁?
如何作案?
为什么要作案?
而《踏雪寻梅》的重点,显然放在了最后一个问题上,即凶手为什么要杀人。
这是个极为关键的问题,追问动机,往往比抓住真凶重要得多。
因为在动机的背后,一定有个鲜为人知的角落,那里存放着更为深邃的真相。
于是,在影片进行到三分之一处,真凶丁子聪(白只饰)就到警局自首了,他承认自己杀害了王佳梅(春夏饰),并详细讲述了行凶的过程。
而奇怪的地方在于,丁子聪杀害王佳梅的那天,是两人第一次见面,这只是嫖客与小姐之间的一次普通交易,之前两人即无利益冲突也无感情纠葛,怎么会最终酿成血案呢?
对此,丁子聪给出的答案是:“因为她想死。
”这让案件的侦查者臧警官(郭富城饰)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他决心追查到底,弄清背后的真相。
最终,通过一步步地调查,臧警官终于触摸到了那个比凶案本身还要鲜血淋漓的现实。
让我们先来讲讲受害者王佳梅的故事。
她从小生长在湖南,后随母亲改嫁到了香港。
没想到的是,跟在家庭破碎之后的,是整个生活的破碎。
在香港这样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身为一个外来的新移民,是很难融入进去的。
而当一个人,处处感到与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那么沦落底层,就成了难以逃脱的命运。
渐渐地,贫穷和孤独,成了生活的主角。
心气极高的佳梅,希望通过赚钱来重拾生活的尊严。
于是,她在初三时选择退学,一心想做个模特,却屡屡失败;她在街上发过传单,在麦当劳做过服务生,但又发现这些赚钱的方式都太慢了。
最终,她选择出卖肉体,这也是挣扎在底层、青春年少的她,唯一可以出卖的东西。
可是,耳环、衣服、鞋子……这些小小的物质欲望,总是容易满足的。
而比这更为艰难的,是寻找身份和心灵的归属。
就在这时,她像所有青春期的少女一样,不合时宜地遭遇了爱情。
王佳梅爱上了一个男嫖客,并以为这份爱会得到回应。
可是,这一切不过是场幻觉。
为了向女朋友解释,男嫖客指着佳梅说:“你看清楚,我可能去追她吗?
”那女友操着英文说道:“那可说不准,如果你就喜欢垃圾呢?
”佳梅曾经天真地以为,虽然金钱、身份、地位无法冲破社会阶层的桎梏,但或许爱情可以呢?
可现实却是,那阶层的围墙比爱情要坚固得多。
她只能不断回想着与男嫖客相处的瞬间,那画面还是那样真实,只是散发出的味道,却站在了爱情的反面。
不久后,王佳梅在网上遇到了丁子聪,一个同样孤独无助的人。
和王佳梅一样,丁子聪也有着不幸的童年,甚至更为不幸。
小时候,在一场车祸中,他亲眼目睹了母亲的死亡。
这给他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也促成了他脆弱、敏感、暴戾的性格。
成年后,他同样挣扎在香港社会的底层,成了一名货车司机,靠为客户运货为生。
在工作中,他被客户呼来唤去,肆意辱骂;在生活中,他因相貌丑陋、身材肥胖,而被人叫作“肥仔”,甚至到警局自首时,连门卫也这样称呼他;在爱情中,他也爱上了一个误会,那个被富豪抛弃的女人,不过是到他这里寻求暂时的慰藉,而当阴云散去,便无声地消失了。
可以想象,有着相似境遇的两个人相遇,会碰撞出多少共鸣。
果然,当臧警官查看两人的聊天记录时,发现他们经常彻夜长谈,交换彼此的心事。
有一次,丁子聪无意问道:“佳梅,你怕死吗?
”而王佳梅回答:“ 不怕,有时候还会想,死了挺好的。
”“为什么?
”“因为活着会痛、会恨,活着就要每天想着怎样活得更好,我很想坚强,但是会累,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
”就这样,故事不可避免地来到了结局的部分。
丁子聪和王佳梅终于见了面,他们一起聊天,一起吸食毒品。
在做爱时,王佳梅说出了那句“我想死。
”而丁子聪给出的回答是“我帮你!
”而这,就是真相。
很多人会觉着这个真相过于模糊了,它并没有为王佳梅的“寻死”给出充分的理由。
但在我看来,这才是一个濒死之人的真实状态。
其实,王佳梅并不是想死,而只是不想活了……或者可以用“生无可恋”来形容。
那时,她的生命正处于一种脆弱的平衡中:活着也行,死了也没什么不好。
于是,将她推向死亡的,也只需一个念头。
而丁子聪的出现,则是满足了她的一念之间。
她想死,他想杀人,两个人用这种常人无法理解的方式,完成了给彼此最后的成全。
在入狱后,臧警官曾经问丁子聪:“你在童年失去母亲,后又被女人欺骗,是不是因此讨厌女人?
”丁子聪回答:“你想多了,我从来不讨厌女人,我讨厌的是人!
”他说,他不讨厌佳梅,甚至喜欢上她。
所以才不想她是“人”,所以才会在杀了她之后再分尸剥皮,因为那样才不像个“人”。
但让丁子聪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误杀了一个人,因为此时的佳梅已经怀孕,有个无辜的小生命被无辜的牵涉到这场合谋的死亡中。
这或许才是丁子聪选择自首并承认谋杀的真正原因。
电影的意义在于,将那些被我们忽视的角落,重新置于聚光灯下,为沉默的呼吸提供舞台。
《踏血寻梅》告诉我们,在一桩桩杀人案的背后,在一阵阵对杀人者的喊杀声中,其实有着比个体正义更值得追寻的价值,那便是抚平一个社会所默许的制度性迫害。
具体到这部影片,便是“社会阶层的僵化,对底层人士的漠视和戕害”。
无论是新移民“王佳梅”,还是老贱民“丁子聪”,在香港这片土地,都很难找到自己的上升空间,而且在可期望的未来里,似乎也没有任何改变的可能。
金钱,尊重,爱情,这些不过是主流社会的游戏。
而对于身处边缘的他们,却只是奢侈的甜品,浅尝辄止。
于是,走投无路的他们,只能用伤害彼此的极端方式,来完成来自底层的一次悲鸣。
而可以想见的是,在这样一个社会中,还会有无数的王佳梅和丁子聪,要么身处绝望的境地,要么濒临杀戮的边缘,而只需一个导火索,就可能酿成悲剧。
这便是《踏血寻梅》,脚踏在鲜血之上,最终寻到的反思和意义。
在闪回的段落里,时间又回到王佳梅刚刚来到香港的时候。
她拖着行李走下火车,走向母亲和姐姐,面带着年轻正好的微笑。
佳梅用湖南话对姐姐说:“干嘛哭了姐?
我来了你不高兴吗?
”而走在一旁的母亲,也悄悄擦起了泪水。
那时候,一切似乎还是未知的,还是充满无限可能的,但其实,结局早已注定。
影片的最后一幕,明白了一切真相的臧警官,独自站在窗前,看着眼前的香港:有奶奶领着孙子去上学,有修女沉默地穿过街道,有赤膊的工人推着载满货物的手推车,有一个女孩站在行李旁,她一定是刚刚来到香港……一切又回归了平静,但臧警官心里明白,在这份平静里,还有着许多需要我们去遏制的危险,以及更多需要我们去关照的心灵。
请了杜可风、张叔平、廖庆松这些大伽班底,却拍了一部杂乱无章的苦逼社会片,令人遗憾。影片中香港办案警察在嫌犯家属、被害人家属中都能玩得开,不知现实中真实否?
想想细路祥、香港制造,踏血是远远不及的,但依稀还有些影子,那街道和剪影,其实都是杜可风、杜笃之、张叔平给予的,这一批人老去,还有香港电影吗?
做作
确实比同期的港片强一大块,主要是真的讲人的,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要落到人身上你们识得唔识得啊!孤独的人段落从名字到编排都太直白、太理所应当。另外两个段落情绪非常绵密,很喜欢看得见风景的房间这个题眼,孤独和痛苦都是从房间里对风景的渴求而来。
少一口氣。兩名當事人之間的衝突應該是兩段不幸的最終交織。全片至此像是差了一口氣就匆忙結束了。尤其是雙方的初接觸。僅僅是簡短的幾分鐘qq對白。事實上兩人聊了很久。兩個人的命運因此交織。這種幾言幾語就生死相寄。過於急促了。很大程度上破壞了之前的鋪陳。
“踏”代表踩在交织时间线上的杂沓足音和沉重步履,“血”指向的是刀起刀落间溅落的罪案始末,“寻”是由臧sir不见梅不罢休的探求勾勒出的前因后果,“梅”指代陨落的女孩,也是主角内心深埋的孤独感的具象映射,所谓真相,和血腥粘连,但在拼贴不完整的全貌和欠丰满的动因面前,最击人的是那份疏离。
虽然是真实案件,但是电影和真实案情没有关系。导演编剧出身,自编自导,用了一个倒叙,并且打乱全部节奏,表达的内容看上去挺深刻,却暴露出现在香港最严重的问题,人们生活艰难,其实彭浩翔的《维多利亚一号》和本片说的是同一件事,如果《岁月神偷》说的是香港的过去,那么本片说的就是香港的现在,本片要展现的是时代背景,剧情才是真正的背景,所以真正的主人公是一堆老戏骨(金燕玲,邵美琪,郭富城,谭耀文)很好的完成了这个任务。本片凶手反而是受害者,代表了香港人,过着永无出头的日子,春夏的大陆妹是牺牲者,而且还全裸出境,牺牲不小,但是不会获得香港人同情,不然导演也不会写出这种和真实案件完全相反的剧本。至于狗血的反转结局,是致敬大岛渚的《感官世界》吗?……这电影其实是给香港人拍的看的,豆瓣这么高分,导演一定在偷笑了。
整部戲在悲天憫人的感覺中自我感動,但並沒有真正了解她為何會死,也沒有真正了解他為何殺人。那種以紀念真實人物為由而對人物簡而化之的所謂關懷,其實頗為廉價,隱藏不住的是以「分屍」「援交」為噱頭的創作潛意識(他連用手掐她時都戰戰兢兢,何以會分屍?),對殺人者的美化甚至對受害者家屬是二度傷害。所幸演員們異常真誠,為人物注入了血肉
最突出的特点是插叙不断却有条不紊,镜头语言非常明晰。开头20分钟处就把死者和嫌疑人都交代了,于是影片主体不在于“追凶”,而在于“推原”。反类型的地方就在此,拔于其他犯罪片的地方也在此。人性的展现和抒情段落也就更有感染力。摄影很多地方像王家卫,原来DP是杜可风...
终于看完了 所以为什么会得最佳女主??
2023.10.21 | 王嘉梅命案(2008年)
少女短暂的一生。
联想到前段时间的杭州杀妻案,严重怀疑那个丈夫也看过这部片子。另外,既然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请给死者起码的尊重,改掉真实姓名好吗?
整个片子就是一个特稿。郭富城作为特稿记者(误)推动故事进展,多重角度,受害者、嫌疑人、受害者家属、嫌疑人的原生家庭、各自的前女友前男友……信源丰富!王佳梅买耳环,贴上陌生女子的肖像照等等,细节完整!郭富城说我不是想知道你为什么杀人,就想知道事情怎么发生的。完完全全就是一篇特稿!
三段式,城市里的两个寂寞灵魂相遇的悲剧。都市奇案的底子却拍出了人心之苦楚。春夏好干净,看到了好多港星早期的影子
立意深刻,但最后力有未逮,导致有点隔靴搔痒的味道。提到霑叔和李小龙是神来之笔的异乡人类比,金燕玲和邵美琪让我想起《天与地》。女主角选角还是太好看了,这个人设感觉应该颜值比较低……慕容那个范儿虽然杀马特但是美哭了啊。以及谁能解释下游戏机厅的那个伪娘出场的意义?
一厢情愿的让事情变得合理,可以解释,对吗
不在话下
3.5。120分鐘版。雖然處理得有些零碎,但仍是值得肯定的新銳作品。兩個寂寞的邊緣人,一個太入戲的警察。重點不在追兇,而是從心理狀態去細細描繪。犯人被害者有塑造起來,反而郭富城角色不夠立體。血腥程度超乎我的想像,不只畫面,連犯人陳述都讓人發毛,難怪白只演完吃素.....
Нүүҗууҗюе каўа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