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非的一个贫民窟里,有个叫索斯的青年,混迹黑社会,以抢劫偷盗为生。
他的脸整天都是阴沉的,为了抢钱,他和同伴们捅死一个中年男人,为了抢一部汽车,他毫不犹豫地向一个妇女开了枪,甚至对同伴,下手毒打也决不手软。
这一切,都和电影名字“黑帮暴徒”十分匹配。
然而,就在索斯正要离开抢到并已经撞坏的汽车时,他发现车里原来还有一个婴儿。
是不是感觉似曾相识了?
没错,你今年应该还看过一个港产的搞笑电影《宝贝计划》,可能还不只是似曾相识——你甚至还可以顺那里一直把情节猜下去:那还不就是那样啦?
又是孩子唤醒了暴徒内心的良心,然后人性开始苏醒,最后这个暴徒弃恶从善!
对,你也猜对了,的确就是这么简单的情节,这么简单的故事。
甚至,电影里的婴孩也没有港片《宝贝计划》里那个婴孩那么神通广大:可以在该哭的时候哭,在该笑的时候笑。
整个电影只是在表现,这个没有笑容只有阴霾的人,面对一个孩子,他的心是怎么软下来的。
一开始,他弃车要走的时候,并没有想带走孩子,只是孩子的哭声太大,他的心一乱,便把他给带回了家。
次日早上醒来,他在迷糊中记得床底下袋子里还有个什么:他的屋子里一下多了一个孩子!
此刻木已成舟,尽管是个累赘,他却得想办法养活这个小东西——即便索斯是黑帮暴徒,面对一个婴孩,他也没有将其一下丢掉,甚至这样的念头都没动过。
就这样,孩子的哭声触碰到了索斯心里那一块柔软的地方,接着,那块柔软还继续温柔地蔓延着。
有了孩子的拖累和牵绊,他不能像过去那样,偷盗和抢劫不再是他生活的全部,他不再像机器一样地在偷鸡摸狗中纠缠、沦陷。
渐渐地,在电影里看到了另一个索斯,他不再眼神冷漠,每天戴着帽子疾步穿索着了,他的眼神开始柔和起来,步子也慢了,想起自己的童年会流泪,他甚至还会向同伴道歉!
他在慢慢地与过去生活进行痛苦决裂。
接下来,他把被自己打伤的同伴接到家里来照顾,去赚钱给那个喂养那个孩子的、被他逼迫的妇女,他还阻止同伴屠夫再次杀人……把孩子送回去的时候,他被警察发现了。
在惊恐之中,他举起了双手。
大陆在引进这个电影的时候,把电影名字改为了“救赎”,虽然避免了直观上类似黑帮题材电影,却也显得并不那么合适。
孩子的啼哭,只是触动索斯心里的那个柔软,引起他与过去生活的决裂的,还是他心里本身的善的驱使。
心里的那块柔软开始蔓延的时候,索斯想到了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还要活着?
瘫痪的乞讨者说出来的原因是:“我喜欢在街上晒太阳,我可以用双手去感受阳光的热。
”索斯重去新寻找生命里的那些“阳光”了。
大概,这样的问题,只有人心软了下来才会问——实际上,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一块柔软的,如索斯那样的黑帮暴徒都如此!
《黑帮暴徒》。
7分。
加文·胡德编剧、导演,普雷斯利·奎文亚吉、特里·费托主演作品。
第78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外语片,那一年李安导演的《断背山》格外闪耀。
凭心而论,就故事的精彩程度和情感渲染上而言,它还远远不够,但仍然不失为一部好片。
普雷斯利饰演的南非黑人小青年阿飞19岁就加入了黑帮,带着几个小弟整天在外面游荡,看到有钱人就上去抢劫,其中有个叫布彻的小弟更是二话不说就动手杀人。
一个大雨夜,阿飞独自一人来到富人区,抢劫了一个黑人富太,在对着富太开了一枪后,他抢了车扬长而去,然后被车后座的婴儿啼哭声惊醒。
从此生活多了一个累赘。
用婴儿的纯净来唤醒恶人的魔性,是许多文艺创作者惯用的套路,这正是本片救赎的主题。
它之所以没有经典到让人痛彻心扉,是因为救赎还有另一种更惨痛的方式——死亡。
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每次良心发现的时候,都是,对关键大结局“无能为力”,只能“力所能及”做点小事。
改变别人命运,我没辙。
我只能改变别人的心情,说点儿逻辑正确的人生指南,等时间给命运一个新的安排。
如果,别人真的改变了命运,那100%是他自己的功劳。
我的贡献,顶多是,事先,给他的电影猜了一个结局,力争圆满。
“放下屠刀,都能,立地成佛”你这点事儿,算个屁啊。
《黑帮暴徒》这部电影,是拍给“良心”看的,让“良心”明白,良心的价值,说大,能大到佛法无边,感化暴徒,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说中,能以暴制暴,把无辜者从另一个暴徒的枪口下,救活。
说小,只能影响一次选择,这次,我选对别人有利,而让自己损失。
但是,这个世界,不是靠“良心”运行的。
如果,你把自己的命运,指望别人的良心,那你就是电影里那个被绑架的婴儿。
如果不是“导演+编剧”非要一个人性光辉必胜的结局,饿死,都是他最美好的结局了。
真正,让这个婴儿活下来的是:1.枪口下的母乳。
2.美元买的奶粉。
3.亲爹亲妈还活着。
而这个婴儿用自己的生命见证了,一个残酷的、至今没有改变的环境。
10年前,9岁的David变成流浪儿,躲避风雨的水泥管道,如今成了其他儿童的新房。
10年,David变成杀人如麻的黑帮暴徒Tsotsi之后,又良心发现,变身立地成佛的David。
10年,水泥管道的角色一直没变,永远是城市边缘废弃儿童的风雨故园,黑帮暴徒的孵化器。
这个世界,不是靠“良心”运行的。
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
良心从来都不是被编剧吃了,是被自己吃了。
备注:南非导演, 加文·胡德,编剧+导演作品,《黑帮暴徒》 Tsotsi (2005)
我觉得如果我是导演,结尾肯定是主角抱着孩子时被警官击毙,或者主角归还孩子后逃走,从此过上快乐生活。
一个是悲惨的结局,一个是美好的结局,但是导演偏偏选择一个平庸的结局。
不然,我给这电影5星。
电影原名叫《Tsotsi》,意为贫民区的流氓,这即是男主角Tsotsi的名字,也暗示了他的出身。
看完整部电影,内心受到的震撼也来源于此。
导演让Tsotsi在不借由任何外力的情况下,仅靠剧中三个人物神谕似的启发,层层递进,完成自我觉醒。
正如王尔德所说:We are all in the gutter, but some of us are looking at the stars. 片头四人出场,通过机位顺序表现四人组的主次关系,通过台词表达四个人的性格。
转场时用俯拍贫民区紧接着火车进入城市时的大全景,来预示四人组要进城干票大的。
地铁中四人抢劫时的特写镜头堪称经典,每个人物的表情都代表了其内心世界,Tsotsi是愧疚,预示着后面的自我救赎,Smit阴狠的表情代表的是恶,预示其施暴于他人也必会被他人施暴的结局;Aap是茫然,不好不坏,预示其墙头草的性格最终会孤独一人;Boston则是震惊,他拥有基本的善良,虽然可以接受抢劫,那是为了活命,但是杀人突破了他的底线,接下来的镜头也证明了这一点,四人中只有他为所做的脏事懊悔到呕吐。
Boston在此是一个功能型的人物,他负责引导Tsotsi走上觉醒之路,他提出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求解的方法需要Tsotsi自己去寻找。
酒吧的戏份中,Boston提到了一个词:尊严,这个词至关重要,它不是后面那场戏中黑帮老大说的活得体面就是有尊严,它实际的意义是内心的体面——良善。
正是这个词启发了Tsotsi去寻找救赎之路。
酒吧这场戏还有一个非常精妙的设计,Boston提出尊严这个词,继而用碎玻璃划伤了自己,用身体流血来指代内心流血,并预言式的提到了母亲,父亲,狗,这几个意象正是Tsotsi童年挥之不去的阴影,也是他堕落的真因。
Tsotsi看似狠狠教训了Boston,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是胜利者,只能落荒而逃。
此时镜头在他和童年之间反复切换,表达了Tsotsi内心极度不稳定,预示着一件大事将会彻底改变他的人生。
Tsotsi在极度愤怒和恐慌中抢了一辆车并误伤一位母亲,驾车逃离时促使他觉醒的第一个人物出现了——一个被遗忘在后座中的婴儿。
这个婴儿的出现让主角不知所措,他本想弃车逃跑,但走出几步又返身将婴儿带走。
老实说看到这里我是有点困惑的,如果Tsotsi将婴儿视为累赘,完全可以将其留在车里,即使他于心不忍也当知道不久警察就会找到这个婴儿,但是他仍然带走了他,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把他看成了自己,也即这个婴儿象征着Tsotsi的新生。
他照顾他,不遗余力,同伙来找他,他也敷衍了事。
直到四人约好在地铁站再次犯案时,代表救赎的第二个人物出现了——一个残疾乞丐。
Tsotsi看着这个可怜的乞讨者,失魂落魄一样把所有事抛之脑后,他跟着他,像稚童一样不解,为什么要像狗一样苟且的活着?
直到乞丐说出,我喜欢阳光,即使只剩这双手也能感受到生命的温度。
Tsotsi难以置信又若有所思。
我认为这是导演安排的第二场神谕。
此时镜头远景依然是开场时的城市,不同的是Tsotsi背对城市踏着铁轨回家了,他的救赎仍然在那片贫民区。
Tsotsi回到家里,为了婴儿的食物,他不得不寻求帮助,此时第三个救赎人物出现了——温柔善良的女邻居Miriam。
导演在这里安排了两场戏,同样的场景布局,不同的人物状态。
第一次Miriam惊慌失措,Tsotsi色厉内荏,第二次则正好相反,Miriam看上去平静许多,Tsotsi慌张之余甚至带点乞求的眼神,他再不是那个凶狠的黑帮大少,只是一个希望得到帮助的人。
两次出现的风铃道具,直到第二次导演才通过台词道出,邪恶之人看到的是破玻璃,善良之人看到的则是光明铺洒在身。
有意思的是,如果将这部电影视为一部宗教电影,那么Tsotsi从Miriam处回到自己家,紧接着Aap就出现了,他希望以兄弟情让主角回归,就在主角有些动摇之际,婴儿天使般的哭声将其拉了回来。
这里人畜无害的Aap就像撒旦的化身,最终Tsotsi抵住了他的诱惑。
下一个镜头Tsotsi带着婴儿来到了他小时候的家,荒野上的水泥管道,这正暗示了他向过去的自己告别。
导演安排这三个人物依次出现,设计的非常巧妙。
婴儿暗示了童年时的Tsotsi;乞丐暗示了被他父亲打断腿的老狗;而Miriam则又暗示了温柔善良的母亲,这三个人物与Tsotsi童年时的生活环境一一对应,于是他有了重获新生的机会。
而另一方面我认为婴儿同时是西方宗教里天使的化身,他的哭声一次次唤醒主角的良知;而乞丐则是上帝的化身,由他之口说出心向阳光,善良的种子才破土而出;Miriam是圣母,她的温柔善良给与主角坚定的力量。
然而导演很清楚,外人的三言两语无法让一个人彻底改变本性,如果影片就此打住,根本不能让观众信服。
但这正是导演高明之处,他设计了一场极具力量和反差感的戏份。
为了奶水钱,Tsotsi跟他的同伙再次来到婴儿的父亲家里,这位父亲被绑架后设法报警,此时Smit找到一把枪,在千钧一发的时候,Tsotsi率先开枪了。
一场表面上极其暴力血腥的戏份,但是反衬的却是Tsotsi在那一瞬间被唤醒的人性,不受外力影响的,不容丝毫迟疑的,人之本性中爆发出来的善良和正义。
那一瞬间,Tsotsi彻底的弃恶从善,人性得到了升华。
影片结尾处,在Tsotsi与Miriam离别时,强烈的明暗光线打在他的脸上,此时的眼神再也不是开场时的目空一切,而是慈悲与坚定,他转身向光明走去。
Tsotsi换上干净的衣衫,带着婴儿再次来到熟悉的城市,导演特意安排了一张城市大远景的镜头,前景是Tsotsi与他怀里的婴儿。
贫民区和城市远景在这部影片中反复出现,正是暗示了地狱和天堂的距离。
之前的镜头中Tsotsi带着婴儿与自己悲惨的童年告别,这个镜头中,他怀抱婴儿,展望天堂。
最后一场戏,Tsotsi将婴儿归还给了父母,面对警察的包围,他一身白衣高举双手,如之前老乞丐所说,此刻他仿佛沐浴阳光,内外明澈,一如神祇。
周日和老公闲来无事跑到华纳影城想选一部片子消磨一下午后时光。
在一堆好莱坞的片子里,看到了这部《黑帮暴徒》,其实多半是冲着他是奥斯卡的最佳外语片。
一个从小失去父母之爱的孩子在黑暗的社会最底层中长大,生活让他成为一个靠偷、抢过日子的小混混,那几乎是顺其自然的事情。
如果不是那个BABY的出现,他也许会继续过着那样的生活。
但是就是那个不会说话有婴儿激起了他心底深处残留的人性与善良,一切都映征着那句老话:人之初,生本善。
人性当中的温暖之处总会战胜那黑暗的一面,这似乎就是这部电影想说的。
看完之后,觉得片名译为《黑帮暴徒》并不贴切,那四个人算不上黑帮,其所为也够上暴徒,或许是为了刺激票房??
不懂。
When I saw the blacks show on the screen at the beginning, I thought this film to be another anti-racism film. It is at Johannesburg where the black young men commit crime, the capital of South Africa, a place reminds me of the movement in the 1990s where Mandela become the first black president. All my knowledge on the black people and on the history of Johannesburg misled me to the wrong judgment of the film at the beginning and during the unfolding of the whole film I realized my first thought on this film was totally wrong. Racial issue was not the theme of this moving film; what it touched and impressed me was the psychological awakening progress of the protagonist Tsotsi. Though they did many wrong things, killed people, hated society, I acknowledged from the beginning that Tsotsi was not a thorough scoundrel, a born gangster. From his instinct reaction to the accidentally kidnapped baby, from his talk with the handicapped old beggar, I was sure Tsotsi was not a so unforgivable sinner. There must be some reasons to make a “ruthless” boy out of him, some reasons that I thought would be shown to us sooner or later and sure enough it did. After Tsotsi stroke teach boy, he was scared by his rage and he rushed out into the field, running in the thunder and rain. Here I saw a startled young boy running in the same place and find his shelter in the concrete pipe. It was the young Tsotsi. Together with pieces of recalling of his past at the black single mother’s home, I began to know that Tsotsi lost his mother when he was young and because of the inhumane behavior of his emotionless father, he run away from his home where he used to enjoy love and warm. Here it was not difficult to the realize that psychological awakening of Taotsi evolved with a noble reason---the power of love. It is the black single mother’s trust and love for the baby and for Tsotsi that appeased Tsotsi’s rage. She gave desperate Tsotsi a ray of hope, of maternal warm he never felt after his self-abandonment from his heart-shelter. I can feel the calmity and happiness within Tsotsi from his content and relax look on his face that were rarely appeared. Love therefore was emphasized; love heals not harms. Also I want to mention the baby’s mother, an unfortunate wealthy woman. She lived a well-off life which Tsotsi and these people living in the slums never could have; she was belong to the higher class, however, when her baby was kidnapped, she looked so desperate that at that moment she looked the same as the single mother in the slum. Maternal instinct is superior to all. So baby’s mother’s hatred over him out of despair was thought to be another reason for Tsotsi’s returning of the baby. After all, as the single mother said, the baby was not Tsotsi’s, he needed his mother. Here love again showed its power. It could be said that because of the two mothers, Tsotsi, with his real name as David went back to the right course, again. In light of this interpreting of the film, what else can I tell? Is it all that the director wants to express through this film? I do not think so. At the end, when the film suddenly ended with Tsotsi’s give up to the police, I felt both released and unsatisfied. Released as the baby’s father’s trust on Tsotsi and Tsotsi did not kill by the police in the end just like many black humor films did; unsatisfied for the sudden ending. I looked for more stories about Tsotsi, of his experience no matter how hard or negative; I want to know why there were still many poor and homeless children like Tsotsi today when he took the baby to see his “home”, these big concrete pipes. There was a shocking comparison between baby’s well designed room with these young children’s shelter in the wild. Why? What caused such huge difference? Suddenly I thought of a banner I saw several times in the subway station—“We are all affected by HIV’s and AIDS”. Now it seems to have a significant meaning rather than a casual shooting technique. Shooting from a high angle that seldom applied in this film in order to expose this banner before us seems to me a deliberate design. Thinking of Tsotsi’s memory on his dying mother who was not permitted to see or and touch her son by her husband, I supposed that the director has something more to tell and that is the existing severe situation of HIV issue nowadays in South Africa. Tsotsi’s ruthless has its root in his unhappy childhood more or less shadowed in the AIDS clouds. There are still many homeless children living in the slums who might lose one or both of the parents who died of AIDS. If being treated improperly and grow up without care and love, there would probably be another Tsotsi among them. Love has its power over rage, but social problem is not easy to deal with. Maybe that’s why the film ended so sudden; the director wants the audiences to reflect, to feel more, not by images and words, but by heart. I think this is just what makes this film grand.
2006.6.18看完被所有媒体都惯名“火爆动作大片”的06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黑帮暴徒》,心里触发了好久以来没有过的震撼。
说实话,这个片名翻译得够恶俗,而反观其原名《Tsotsi》(《塔提斯》)来得更见名知义,而Tsotsi一词是南非街头俚语,意指城市中黑人罪犯、暴徒或帮派成员。
影片的主人公正是Tsotsi,一个游荡在城市中的黑帮小头目,和另外几个同伙以抢劫与谋杀为生,导演在电影一开场就抖出了一宗车上令人血迅速凝固的抢劫与谋杀,在观众还没反映过来,当时让我马上想到的是南非版的《上帝之城》。
可之后,也由于这场谋杀让他的一个同伙痛苦不堪并发生决裂。
故事的情绪开始转变,大部分时间留个了塔提斯如何在6天时间里由一名毫无人性残暴青年转变。
他一次劫车时,无意中发现车上的一名女婴并带回了家,于是第一次学照顾这个女婴的过程中,善良的本性逐渐被唤醒,最终放下屠刀。
该片的主演表演相当精彩,让我想起去年的金棕榈大奖的《孩子》的男主角,而整个与自己的过去决裂的痛苦过程并伴随童年的回忆在电影里也得到很有说服力的展现。
和其他直接平实的展现的边缘人物的生活的区别在于《塔提斯》对于自我拯救的过程。
似乎这两年奥斯卡都流行提出问题的电影,而《塔提斯》的高明在于它不仅提出了问题,更解决而问题,虽然这个过程看到最后似乎有点讨好,但毕竟是向上的,相比《上帝之城》对整个残酷显示失真而赤裸裸的展露,导演在直接呈现暴力的同时,更多了一份一股内在的动力控制着电影,演员以及观众的情绪,这种对人性本善的本质的挖掘与自我拯救确实是当今电影少有,也难怪该片击败众多电影夺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也是实至名归。
对于国内引进的第二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第一部是《钢琴师》),也是唯一引进的一部2006年奥斯卡获奖影片,而且这种灰色题材一直更是国内的禁区,据说这次却送审过程非常顺利,而且一刀未剪,影片中的行凶杀人、住宅区暴力抢劫的镜头竟然没被删也让人颇感意外。
而题目改成《救赎》也比《黑帮暴徒》来得更实在,如此改头换面闪亮登陆国内市场也值得人期待,对于这样一部描写社会底层的人物命运,救赎与自我救赎的命题永远是电影里可以推呈出新的话题,而本片的引进,不论在当今好赖物商业片狂轰烂炸的空隙里,让国内观众呼吸一口难得的空气外,也为国内电影人提供了一个教科书般的第三世界电影如何以打开国际电影市场的途径。
我看到的"救赎",译名唤作"黑帮暴徒"。
其实影片的原名,就是主人公的名字Tsotsi。
据说,Tsotsi本是南非街头俚语,意思是城市中黑人罪犯、暴徒或帮派成员,是街头小混混。
这么看,"救赎"就像是对影片主旨的概括,"黑帮暴徒"却是最符合"原意"的意译了。
"救赎"有点中心思想先入为主的架势,但说实话,对影片的主旨的理解,究竟是否就须钉死在"救赎"上,我是比较怀疑的,至少,这个词儿不足以涵盖我的"观后感"。
或者这样说,如果用"救赎"来定位"中心思想",用“良心发现”来梳理影片中的因果,这部片子只能让我觉得一般般,哪怕是很少见到的南非影片;但如果只把片子当"Tsotsi"去看,感受或许会丰厚不少。
我不想知道人家导演是不是就想把片子落脚到良心发现的救赎上,反正我宁可"理解"得更"模糊"一些。
在社会的撕裂与矛盾的大背景下,人生扭曲的常态化,会使人性陷于怎样的困境和挣扎,这根本不是一个有答案的问题。
这么来看的话,表面上很异域风格的景观和音乐,不再是体味新奇的点缀,那意象,不能算近乎绝望,但也不仅仅是失落和无奈,而且,也绝不那么非洲、那么遥远。
把外语片名翻译成中文后依然很精彩且令人信服的,很少见。
但7月份于国内上映的《黑帮暴徒》更名为《救赎》却深得我心,这部获得第78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电影,聪明地通过改名绕过了壁垒森严的电影审查,成为惟一一部可以在国内放映的本届奥斯卡获奖影片。
支持《黑帮暴徒》更名《救赎》,除了对电影局领导的认真负责表示认同外,更多的原因是,我觉得《救赎》比《黑帮暴徒》更能直观地表达电影主题。
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一部黑帮电影,而是一部饱含感情、弥漫忧伤的男性电影,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像一部催人泪下的文艺片。
很佩服导演加文·胡德,他了解商业电影应该用怎样的一个开头来吸引观众。
南非首都约翰内斯堡附近黑暗色调的小镇,酒吧里随时可以爆发的赌博和打斗,几个黑帮青年在头目的带领下在杂乱的街道上招摇过市,在地铁悄无声息地将锐利的刃器插入被抢劫者的心脏……在影片开始的15分钟内,影片散发的暴力色彩令人心悸,Presley Chweneyagae饰演的Tsotsi个子矮小却目光犀利,充满杀气。
被残暴情绪充斥的他甚至只因为一个地铁行乞的老乞丐不友好地看了他一眼,就尾随至荒野处试图将其枪杀。
然而,在打伤一个女车主抢走她的汽车,并在汽车座位上发现一个婴儿之后,Tsotsi的人生之路因为这个只会哭闹的孩子发生了改变,整部电影由此为分水岭,用一系列温情的镜头来展示一颗曾被暴力充斥的心脏是如何渐渐变得柔软的。
作为抢劫得来的意外“收获”,Tsotsi起初的想法是将婴儿抛弃荒野,但很快婴儿嘹亮的哭声将他换了回来。
在看完整部电影回忆起这个镜头时,我猜想,在他转身奔向汽车后座抱起那个婴儿之前,他的脑海中一定闪过一条雪亮如电的光线,这道光线刺痛了他对自己悲伤童年的回忆,唤醒了他对爱的需要和渴求,激发了隐藏在每一个男性内心深处的父爱,最主要的,柔弱的孩子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黑帮暴徒”身份,而将他还原成一个介于少年与父亲之间的普通男人,让他意识到,自己的强者身份不止可以用来掠夺和毁坏,更可以用来给予和保护。
自此,一个中国电影关注熟悉的杀手与美女的故事模式开始了,不过在《黑帮暴徒》中,美女变成了孩子,不过这不重要了,导演似乎更懂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比英雄美女更能打动观众的心。
一个人面对他所不熟悉的事物时,往往是笨拙的,这种笨拙便于让人发现他的本质。
每次看到Tsotsi小心翼翼地将婴儿放在硬纸袋里拎着走来走去,或者手忙脚乱开一个罐头给婴儿喂食时,我总忍不住想要暴笑,一面看着画面上这个像保护幼崽的公狗一样窜来窜去的家伙,一面在心里讽刺他“想不到你也有今天。
”被逼无奈的Tsotsi终于去做了一件看上去无比愚蠢的傻事,潜入女邻居Miriam家中举枪逼着她为自己抢来的孩子喂奶。
善良而镇定的Miriam,躺在怀中的幸福的孩子,让Tsotsi产生了幻觉。
家庭、母爱、食物、温暖……这些他所缺失的东西,仿佛通过那个孩子一一实现。
而Miriam家中的用废玻璃自制的风铃,他认为是垃圾,Miriam却告诉他,风铃可以看到奇妙的闪光,听到悦耳的声音。
对一件事物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使得Tsotsi明白了,贫穷和苦难不是自己施暴的理由。
因为那个老乞丐“活得像狗一样耻辱”,他险些结束了他的性命,而老乞丐只想置身于温暖阳光下的愿望,也让他顿悟,自己以前的黑帮生活并不是他所想要的。
在和同伴潜入婴儿父亲的家,准备再次抢劫的时候,他发现了布置温馨的婴儿房,本该在这间房子享受安逸生活的婴儿,却因自己的行为剥夺了这个权利。
痛苦的Tsotsi这时候已经不舍得归还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婴儿,但良心又逼迫他不得不这么做,为此他枪杀了残暴习性未改的同伴,他不愿意在伤害了婴儿的母亲之后,再让婴儿失去父亲。
仓惶逃走之后,他到Miriam家中取出了婴儿,在归还婴儿之前,他拎着婴儿去看了他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荒野外累积的水泥管道。
Tsotsi在用这种方式和婴儿告别。
在将婴儿送到院门口的时候,犹豫良久,他按响了门铃,警察也包围了过来。
举枪的警察,闪烁的警灯,因为仇恨他而变得无比激动的母亲,在紧张的气氛下,他紧紧地搂抱着婴儿。
最后,被他救过一命的父亲从他手中接过了孩子,而他却悲伤得不能自己。
从影片开始的至暴,到影片结束的至柔,两钟风格的反差,使得影片的“救赎”主题变得清晰无遗。
如果说《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主人公是因为对自由的渴望才完成自我救赎的话,那么《黑帮暴徒》中的Tsotsi,则是良知的复苏和发自内心深处的忏悔,这种救赎同样撼人心灵。
除了暴力和救赎这两个主题,影片还有一条线贯穿其中,那就是爱。
一个黑帮暴徒对陌生婴儿的爱,一个有着自己孩子的女邻居对完全与自己无关的婴儿的爱,失去孩子的父母对孩子痛彻心扉的爱……更深一个层次,是Tsotsi对被自己打伤的朋友的爱,是父母对Tsotsi的爱——尽管这种爱以原谅的形式体现了出来,可是谁能说原谅不是爱的一种?
在黑帮电影的幌子下,《黑帮暴徒》将镜头对准了社会底层这个群体,这个群体的“大爱”,一方面驱散了生存之艰难带来的痛苦,一方面也缓解了社会矛盾的激发,处在社会最底层的Tsotsi和富贵家庭最后完成了孩子之间的交接,不仅意味着两者的和解,也意味着两个阶层开始懂得互相理解和认识。
《黑帮暴徒》所体现的责任感,使之和本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撞车》一样,成为一部难得的现实主义大片。
他需要阳光
强力推荐!残酷现实~虐心的片子~要看就看未阉割版!
救赎,羁绊等词汇其实并不适合我...单单就喜欢电影的基调和色彩...南非离我很远,但画面就铺在我面前。一路抒情配上主人公暴徒身份,有让我感到强烈反差。或许结局正是他最好的归宿~也许吧...
非洲版《撞车》从海报到剧情都太做作,五年前看兴许还会感动,现在看来,实在是太剧情化,真不知1001电影怎么会选择此片!
黑人黑社会
挺烂的片。演员群丑,故事转折突兀,俗不可方物。要深度没深度,要剧情没剧情。奥斯卡最佳外语片里估计算烂的翘楚了。
故事单薄,表现力弱。这片子是怎么拿的奥斯卡最佳外语片。
主角和这个婴儿的感情太牵强了,虽然穿插着主角的幼年经历,这是在讲一个被感化的故事吗?
怎么会有这么悲惨的童年!
【南非】
悲怆的南非血脉,挺喜欢的,但是第三幕实在太刻意了。衣服一定要由黑转白,还有权贵如何向底层敞开大门,而又实际上将他拒之门外。好在最终主角没有死在全程梦游的暴力机关枪下,不然那可真就太土了。
最佳外语片?
这是怎么拿的最佳外语??
摄影与音乐比较有特色
警察的素质太差了。
4.5;除了抢孩子的动机没交代清,其他各方面都做得十分完美。近年来的很多最佳外语片虽难称杰作,但绝对都是佳作
评分:C-
补标,原来的名字不是这个吧。
刚会拍片
相当沉闷的片子,我知道天堂此时败给它的时候会有多么的郁闷了,虽然天堂此时没多少配乐,但也没T这么低俗,正好配合了P的清新格调T的褐色基调多少增加了让人讨厌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