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片子烂,但是女主角长得还算花瓶。
好处:继承了公路片特色,美国西部的景色,那是相当的不错。
另外,套用朋友的一句话,美国片中,得克萨斯,亚里桑那这些地方总是出这种变态杀人狂。
昨晚看了《The Hitcher》《搭车人》,翻拍自八十年代轰动一时的同名电影。
题材并不新鲜,典型的公路+变态杀手的套路,属于闭着眼睛也能想完情节的片子。
因为没有看过原作,翻拍片孰劣不知,权当娱乐。
肖恩宾(Sean Bean)那张冷峻苍桑开始爬满皱纹的脸是我看这部略显弱智的电影的唯一理由。
影片故事很简单。
性感大方的女大学生格蕾丝安德鲁斯(索菲亚布什)和帅气俊朗的同校男生吉姆哈尔西(扎卡里耐顿)恩爱已久。
在这年的春假之际,他们决定一同开着那辆产自于70年代的“老爷车”来一次横穿美国的自驾旅行。
行至新墨西哥州时夜逢大雨倾盆,这时变态杀手出现。
老兄站在公路中央淋雨的桥段即让人感觉来者不善。
幸好,看出这一点的不仅仅是我,女主人公同样觉察到了对方异于常人的举止绝非善类,他们选择径直离去,没有让对方搭车。
看来女人的直觉有时候的确还是蛮灵的。
可惜阴差阳错,吉姆最终还是碍于面子让杀手搭上了车。
在由于对方出言不逊而将其踢下车后,这对情侣才明白遇上了一个冷血的家伙。
然而事情仅仅只是开始,很快两个人就陷入了杀人狂的股掌之中。
接着就是一路的追杀,杀人狂在公路上如鬼魂一路如影随行,大开杀戒。
出现过的人物都难逃一死,一家三口,若干个巡警,天上的飞的直升机,地下跑的警车,以及女主角的男友和警长,无一幸免。
仅仅是因为被这对小情侣拒绝搭车就似乎就成了杀人的全部理由,看起来似乎毫无逻辑性可言,但这大约就是变态的真正定义。
没有任何借口,没有任何原因,仅仅只是想要杀人,仿佛是撒旦的化身。
影片的最后,唯一的幸存者是MM,一系列的恐怖追杀和之后男友的惨死令其从最初的性感温柔蜕变为冷面终结者,勇敢地结果了杀手,成全了杀人狂的夙愿:i want to die。
这样的死亡似乎也是他盼望以久的。
影片的节奏控制的不错,导演并不过多考虑情节的完整性,因此总体没太多废料,开头就迅速进入正题,结尾嘎然而止,干脆利落。
Sean Bean在戏中毫不留情痛下杀手的BT行为和冷酷到冰点的眼神使这个变态杀人魔看起来更像一个愤世嫉俗的反人类英雄,最后被女主角用枪指着头的结尾甚至让我产生了悲悯的错觉…… Sean Bean的表演中规中矩,勉强及格。
比起《指环王里》的Boromir一角,似乎要差强人意些。
冷酷的眼神和那句重复最多的台词:i want to die是印象最深的二个片段。
电影到后面才有看头,人被撕成两半,掰断自己的大拇指,血淋淋的把手硬搬出手铐……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看这些情节,大概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看不到吧!
其他剧情看起来很空洞,演员们死法太单一,子弹打在脑门上?
我都看腻了……女主角很漂亮!
另外,为啥电影里的变态们都那么帅?
TOM独家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搭车人》:高速公路上猫抓老鼠的游戏 □文/火神纪 魂归何处。
前去;无路。
后退;无门。
——火神纪。
题记。
翻拍自1986年同名经典公路电影。
正如电影主创方所说,事隔二十一年,现在的人们已经不会轻易地在高速公路上打开车门让一个完全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上自己的车。
所以,如何让一个陌生人以一种合理的而且完全无法让人拒绝的姿态打开别人的车门坐进去,旧版本里也许根本不需要考虑的问题,因为现代人安全感的缺失以及社会本身不安定的因素,在这部电影中,这个问题成了一件煞费苦心的事。
首先,主角由旧版中的一个年轻男人转化成情侣一分为二。
这样的转换是合理的,假设按旧版里一样,在现在这个时代和社会环境中,一个人驱车远行,是不太可能随便让一个陌生人搭车的。
其次,剧情上安排了一个在大暴雨中差点发生的车祸,之后是男女主角关于是否让人搭车的小争吵。
加油站的小憩,主角吉姆、格莱丝和约翰重逢。
第三者建议约翰搭吉姆的便车,女主角格莱丝被剧情支开,三个男人的对话,于是,建议和请求没有办法被拒绝。
在极不情愿的方式下,三个人坐到了吉姆那辆1970年产的奥斯莫比442常规尺寸的轻便车里。
这一切看起来足够而且充分,必须制造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然后把应该在一起的人们放到了一起之后,剧情才能得以铺排以及发展。
这样做了充分的准备之后,电影正式开幕了。
汽车,公路,鲜血,死亡,恐惧,爱情,才智,力量,一切都准备好了,华丽开场。
戴一个结婚戒指,是为了让陌生人觉得自己比较可信,因为自己是结了婚的人,有责任、有负担也有顾虑,这样的人相对比较理智而且也让人有安全感。
陌生人愿意让自己搭他们的车,便于约翰得以实施他的杀戮游戏。
约翰·莱德必须比原版里的那个约翰更细心也更有智慧更具心计,才能在接近2007年的时候完成这些也许在1986年可以轻易完成的工作。
婚姻成了他的道具。
实施杀戮以及开始游戏的道具。
对于约翰来说,这也许更像是一场血腥残暴的猫抓老鼠的游戏,在大雨倾盆的高速公路边被吉姆和格蕾丝拒绝搭车的时候,这场游戏正式开始。
不杀死吉姆和格蕾丝,因为只有这样,这场游戏才得以继续,也显得扑朔迷离。
猫抓到老鼠,总不会一口就扑上去把它咬死,总要让它筋疲力尽了之后,没办法再陪自己玩耍的时候,才痛下杀手去寻找新的目标。
吉姆和格蕾丝不只一直活着,而且他们只能按照约翰希望的方式活下去,从受害者,变成了施暴的杀戮者,到连环命案的疯狂屠夫和通缉犯。
也许只有这样,杀人者约翰也才能一直逍遥法外。
杀死了出门旅行的一家四口,杀死了关着吉姆和格蕾丝的那个警察局里的所有警察,杀死了对他们实施追捕的所有四辆警车和直升机上的所有警察。
除了吉姆和格蕾丝,没有任何目击者的情况下,吉姆和格蕾丝的作案嫌疑并不比约翰低,而约翰,反而成了他们为了逃脱自己的罪责的一个托辞罢了。
杀人不眨眼的公路狂魔;一路北行。
没有人知道约翰想要的是什么,吉姆问过,格蕾丝问过,审讯约翰的警察也问过,只是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
约翰曾让吉姆对他说:我要死去;以此来换取格蕾丝活着,而他也曾以吉姆的生命威胁格蕾丝让她用枪杀死自己。
在这场高速公路上的死亡游戏里,所有的人们都是他的兵卒,他主宰着所有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为什么;也许,不为什么。
这部电影所展示的是现代人对于其他人信任的缺失。
而这样的缺失,除了人本身安全感的丧失之外,更多的也许是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和对陌生人固有的阴秽揣测。
相信陌生人,或者不相信。
这样的矛盾也许会时时在我们心里挣扎,当我们看到一个需要得到帮助的陌生人的时候。
而这个矛盾,在这部电影里就在吉姆和格蕾丝之间的小争吵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吉姆眼里的陌生人是落魄而且急切需要帮助的,而格蕾丝眼里的陌生人是可怕而且不可知甚至非常危险的。
最终他们的翻车事故看起来颇有点讽刺的味道。
路过的所有车辆都不会停下来让他们搭车,无一例外地将他们拒之于车门之外。
格蕾丝对吉姆说:你看吧,现在没有任何人会随便让陌生人搭车的。
我在想,她说这句的话时候是否是想起了自己的事姑仅仅只是为了帮助一个看似应访得到帮助的人,或者想起了对吉姆错误选择的讽刺。
让人赞叹的是这部电影的剪接。
这部电影并没有刻意去制造恐怖的惊悚效果,而除了约翰那种扭曲得已经不可理喻的变态心理之外,更多的是追求一种剧情上的合理性。
而剪接,使得在这部电影得到了这种合理性与惊悚电影本该有的骇人效果之间的平衡。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也许可以说,这部电影的第一组段落镜头的剪接就吸引住了我。
开始在高速公路边上废弃的汽车旁边,杂草丛生。
用广角镜头,渐渐收窄。
之后的镜头一直跟着在汽车旁的杂草堆里窜出来的一只小野兔,推进,一路跟着,特写。
兔子跑到公路上,镜头的前方开来一辆汽车,兔子东张西望了一下继续前行,之后从镜头后方突然开出一辆速度飞快的汽车,把兔子辗成粉碎。
这样的突兀效果以及配音上那种撕裂人的疼痛感让我对这部电影下面即将登场的一切颇有种期待之心。
因为惊悚电影必须有这种意想不到非常突兀的镜头才能让人一惊一诧的效果。
如果这样的效果不够强烈的话,那么,这部电影也将失去其作为惊悚电影最基本的一些东西。
应该说,这部电影的导演有着制造紧张气氛和突兀效果的能耐,也使得这部电影从一开始就让我满心的期待,以及有着一种往下看的强烈兴致。
从开始到兔子死去这一段,电影用了一个长镜头一气呵成,再用一闪而过的汽车剪辑到春光灿烂的大学校园,自然而流畅。
对我来说,一部电影的第一组段落镜头总是显得很重要,因为导演的功力以及制作的效果在第一组段落镜头中已经可以看出一些倪端了。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部电影的惊悚效果将能从头到尾都保持在这种惯有的突兀里一直给我惊喜。
应该说,这部电影的惊悚效果制作依旧依靠着西方惊悚电影里固有的残酷和血腥。
R级电影,在西方的惊悚电影里,这意味着血腥的镜头肯定不会少。
最惨不忍睹的也许就是吉姆的死,悬空吊在两辆集装箱货车中间,一辆固定,一辆向前。
拉扯,折磨之后再硬生重地拉撕成两段。
血腥、残酷,在飞溅的鲜血和掉了一地上的肠子以及撕裂肉体的声音,还有吉姆最后的那声惨叫声中绝对让人惊叹。
还有约翰挣脱手铐的那组镜头。
把手藏在背后,把自己的左手的大拇指的骨头折断,然后把手铐脱下,撕掉了手上的皮肉依旧面无表情。
鲜血淋漓的镜头实在让人惊慌不已。
这是一部还算不错的惊悚公路电影。
不论剧情的编排,角色和演员的演绎或者是导演的驾驭,都算得上是中等水平之作了。
勿抱过高的期望,也就不至于失望。
公路电影总是离不开杀戮。
那条通往未知的前路上还有些什么可怕的东西和人们在等着我们前去呢。
公路电影的长盛不衰,更多的是因为我们对于变化不定的环境以及所有未知一切的幻想、期待和担忧。
每一条公路所通往,也许是我们期待关于美好的遐想,或者是我们妄揣着的关于未知的恐惧,或者是我们对变化不定的一切那种固有的担忧。
这是一种冒险精神和忧患意识的结合体。
现代的骑士无处可去,没有马匹和泥泞的前路。
于是,关于冒险的渴望,就在于驱车,走上那四通八达的条条沥青和水泥铺成的公路上。
下一站通往哪里,无人知晓。
每个人心里总会有一个约翰,他其实是我们自己内心深处最低沉的恐惧。
问题是,我们是否能像格蕾丝要产,最后,打倒了我们的约翰而继续前行。
2007-04-24;丁亥年甲辰月戊子日。
附注:电影资料扩展链接。
■片名:《The Hitcher》 ■译名:《搭车人》 ■导演:戴夫·迈尔斯(Dave Meyers) ■主演:肖恩·宾(Sean Bean)、索菲亚·布什(Sophia Bush)、扎迦利·奈顿(Zachary Knighton) ■类型:惊悚、剧情、恐怖 ■片长:83分钟 ■国家:美国 ■语言:英语 ■发行:Blue Sky Media ■上映: 2007年1月19日
刚才看完这部“强力推荐”的恐怖片,结果是让所有看的人心情郁闷至极。
我可以忍受剧情拖沓,可以忍受对白平淡,但是我不能忍受导演和编剧如此肆意侮辱我们的智商。
在加油站还来点伏笔,让人感觉那个伙计是这个变态的同伙,结果通篇下来,屁都没扯上。
在警察局,那么多警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那个变态杀完了,如果说手中有枪的死警察是死于毫无防备,那么就不会拔枪出来,如果有防备拔了枪出来,那么那个变态就不会得手,警察至少会开一枪,因为那个变态手中只有刀。
在废弃车库那边,那个警察被打死了,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在后面有追捕的时候逃跑,因为手枪子弹和步枪子弹弹道完全不同,完全可以证明他们是被冤枉的。
在押送他们的路上,那么多警察就这样被变态一个人搞定,直升飞机都被他一枪打下来,真是莫名其妙。
在汽车旅馆里,那个傻瓜男被绑在车上,傻瓜女手中的手枪就可以把铁链打断,然而没有,她被要挟着进了汽车,关键时刻,竟然不敢开枪,看来她男朋友在她心里还是不够重要,最要命的是,警察竟然置傻瓜男于不顾,枪指着傻瓜女,让她把枪放下,变态男说的还真没错,她还真是个废物.....在押送车上,那个在车厢里的警察看着变态男的表情奇怪就应该以警察的职业敏感知道这小子在搞鬼,但是,他就这么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盯着他,恐怕是兼职警察啊。
这样的杀了很多人的重要犯人只有两辆车押送,最最要命的是这样的车竟然不是防弹玻璃!!
最后那个傻瓜女以决然的态度说不想再躲的时候我以为能够马到成功,结果一下子就被搞定,关在车子里面,在她拿到枪跳出车子的时候,我以为她能来个漂亮的爆头,结果她竟然摔了一跤!!!
在她枪杀变态男的时候,看那个男人的样子明摆着就是找死的,以我的看法要让他生不如死的时候,这个女人就这么一枪结果了他,狠狠地便宜了他,让他赚了一大笔。
看完以后,没感觉有什么恐怖,就是为男女主角的弱智感到痛心,尤其对导演和编剧的肆意侮辱我们的智商感到强烈愤慨!!
《搭车人》(2007版)影评——极致恐怖的体验 82分钟的电影,剧情合理不合理先不说,全片除了惊吓,只剩恐怖。
为什么吓你,不告诉你,为什么杀人,不告诉你,为什么不杀你,也不告诉你。
总之每一个画画都让你不寒而栗。
做为恐怖片,我感觉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了。
虽然电影中对反派杀人狂没有过多的介绍,甚至警局里都没有指纹库资料,他一路追杀男女主,随便哪次都可以轻松结束他们的性命,但他没有,而是一直追逐,并杀光他们身边可以求助的人。
让他们活在恐惧的逃亡中。
最终女主因害怕,因憎恨,因不再信任,因想为男友复仇,而走上了杀人的道路,并且她也具备了杀人的本事(从她被困于囚车后箱之中,能扯开铁丝网去取前面警察的步枪开始)。
片子里边杀人狂说过两次以上“I WANT TO DIE”.(第一次用枪逼男主说,但男主歇斯底里地喊出了“I DON'T WANT TO DIE"并把他踹下了车)。
这个应该就是他杀人的目的了。
他想死,但又不想简单的死,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而成为变态杀人狂,但是他应该是想死于另一个更厉害的人手里。
这样才能保证公路杀戮能够延续下去。
我猜本片大概意思是,要想将公路恐怖文化传承下去,就必须培养一个更称职的公路杀手——除了要具备杀人的本领还要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即“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要杀尽路上所有的人”!
这才是真正的无敌。
变态杀手的潜台词其实就是“I WANT TO DIE ,BUT KILLING MUST CONTINUE."
《搭车人》:恐惧是我们已失去的逻辑_高清1080P在线观看平台_腾讯视频骄阳,荒原,杂草,砾石,一条曲折的公路前无尽头后无来处。
道边,破车,一只可爱的兔子试图穿越这条曲折的马路,这本来是它们的世界,但换来的却是命丧车轮之下,身体被碾成了肉酱。
这是影片的开篇,未知,孤寞与血腥,透出一种不安份的恐怖感。
一对情侣要驾车穿越这片荒原,于是,恐惧感便随着他们的经历袭上了观众的心头。
蜻蜒撞在挡风玻璃上,血肉模糊,这同样预示了这场旅程的恐怖意味。
但主人公的反应只是恶心,随意地用矿泉水洗去。
在美国,绝大多数公路片总是与杀戮分不开的,血腥即便不是发生在行车的过程中,也会在一个落脚的旅馆中上演。
但每一部公路片所体现的含义却是不同的。
《末路狂花》是经典的公路片,两个女人向男人的世界挑战,于是前进在公路之上,公路象征着她们幻想中的未来,只可惜这未来终归被悬崖所阻碍,于是,女人在男人制造的公路上还是没有谱写出女权的意境来。
但绝大多数公路片的杀戮都无法上升到这种社会意义带有“主义”两个字的层面上,剩下的只有恐惧,也许,公路意味着行程,而行程永远是未知的,于是,人们将这种未知恐惧化了,被恐惧化的未知便化身成一些变态的杀人魔,游走在公路之上。
相信看过这部影片的人都会开始信奉一个准则,那就是千万不要让陌生人搭车,先陌生,后人,我们怕的便是这种陌生,人也由于陌生而变得疏远与恐怖。
但事实上,这个准则只会让陌生变得更恐怖。
这部翻拍自1986年经典之作的影片将主人公变成了一对情侣,他们本来可以拒载陌生人,但机缘巧合,逃避之后他们却不得不带上这个名叫约翰的人。
情节是如此演绎的,但我更愿意相信陌生人是尾随着这对情侣的,于是,恐怕的事件开始发生了。
第一个交手戏的情节发生在情侣的车厢内,当然这也是含有巨大信息量的一个情节。
约翰手上带着的那个戒指据说可以让人更加相信他,一个杀人恶魔为什么会这样的需要人相信呢?
为了杀人吗?
为了让受害人放松警惕吗?
错了,影片后面,约翰杀人时毫不留情,出手残忍果断,这与受害人是否相信他并没有任何关系,于是,让人相信他的潜台词便是人们并不相信他。
结合情侣第一次的拒载,一个被社会所遗弃的人的形象便出现了。
兔子惨死在公路上并不是由于它不懂得如何过马路,而是开车的人无视它的存在,那么,在荒原中匆匆赶路的人们会注意那些被社会遗弃的人是否存在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这便是真正的未知,由于忽视由于遗弃而未知,于是未知便有了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将未知继续下去,自生自灭,第二种是用未知来刺激那些已知的人。
变态者往往选择了后者。
死亡是可怕的,当约翰以格蕾丝要挟吉姆说出“我想要死”这四个字的时候,也许这就是约翰本人的心声,只有死亡才能够唤起那些已知人们心中对未知的恐惧,而这种恐惧才会将人们的视线转移到未知上来。
于是,约翰开始用死亡强化这对年青人对未知的认知。
选择死亡的人首先要面对死亡,于是,一家四口成了牺牲品,吉姆与格蕾丝开始面对死亡,也因此成为了死亡的执行者。
虽然这只是一个简短的嫁祸,但死亡令他们对未知者产生了深刻的印象,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可惜的是,这对情侣却始终在逃避着死亡,这无疑是不足以令约翰感到如愿的。
死亡虽然令情侣确认了约翰存在的意义,但逃避依然没有解决人们对他的重视。
人类的勇气有时候是极其懦弱的,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采取的只是一种逃避,同样的,当人们面对未知,面对他们漠不关心的世界的时候,他们同样也只会采取逃避。
但是,死亡终归要来临,未知终归要体现在已知者的面前,而被忽视的人最终要出现在忽视者的生活中。
这就是约翰始终放过这对情侣,始终尾随着他们展开死亡游戏的原因所在。
当吉姆的身子被两辆货车拉在中间的时候,格蕾丝用枪指着约翰的脑袋。
约翰却说出了他曾让吉姆说的那四个字“我想要死”。
其实这的确是约翰的真实想法,因为他终于得到了别人能够正视他的机会,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以为格蕾丝能够真正的面对死亡了,所谓的真正面对死亡,其意义就在于能够着手于死亡,而不仅仅是逃避,制造死亡远比无视死亡更加具有参与性。
虽然这是一个极端的想法,但对于一个被遗弃的人来说,这却是非常正常的。
可惜的是,格蕾丝终究令约翰失望了,她依旧在逃避,吉姆也因此而惨死。
影片最后,当格蕾丝用枪指着约翰的时候,约翰说其实这并不难吧!
当美国以城市化替代了美洲原有的荒原性以后,所有城市以外的地方都处于一种被冷漠被忽视的状态,只有一条条公路似乎还与城市相联,但看起来是那么地脆弱。
由于忽视而产生了一种未知,由于忽视而产生了一种恐惧,于是,影片将这种未知这种恐惧以一种不合逻辑的变态行为扩大化,死亡同样是未知的,恐惧同样也是未知的,但却赋与了一种美国文化中的社会意义,虽然并不强烈,但其实是根植于美国发展的。
这是一种极度的心理暗示,在这种暗示下产生了许多恐怖惊悚片,虽然并没有真正上升到可以用某种主义来阐释的地步,但这种现象却是美国人所独有的。
《搭车人》自然也是这种心理暗示下的作品,人与人的疏离感,一种渴望被认同的弱势感还是不由自主地流露了出来。
没有看过1986版的《搭车人》,所以无法对比新旧两版的好坏,但作为一部B级片,新版的搭车人在节奏动作等方面的把握上算是中规中矩了,至于那些血腥与暴力镜头是此类影片最吸引眼球的特点,在此不必累赘了。
最后说明一点,其实许多未知是由于我们的忽视而产生的,恐怖也是如此,这和逻辑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已经丧失了对弱势逻辑的思索!
韩兮2007-5-29于通州
那只兔子的确更像是照着猫的样子用电脑做出来的,但被撞死的一刻还是让人心里一颤。
也许是电影看多了的缘故,我已经练成了在万籁俱寂的深夜,没有灯的房间,一个人看恐怖片的功力。
但小朋友们千万不要模仿,因为哥哥有练过呦。
好了,回来说电影,类似这样的恐怖片大多数都要用帅哥美女撑场面。
Zachary Knighton有些一般,也许是因为头发和胡子的原因,让人觉得有些邋塌,也许是因为我根本对男星的关注度不够。
Sophia Bush还是很性感的,虽然看上去有些显老,或许是我总是一厢情愿的把比我小的人都看成孩子,25岁的确也不小了。
刚开始两人就开车上路了,以我看恐怖片的经验,我想接下来会不会开到夜里,差点撞到一个人,然后那个人就是变态杀人狂。
而这个过程的细节应该是,男主角扭颈回头,两人深情相望,含情脉脉,女主角不好意思的看向前方,突然变色,发现前方有人,男主角才赶紧打方向盘,躲开或没躲开,而后惊出一身冷汗。
一分钟后,我脑子里的情节出现在我眼前。
哎,有点创意好不好。
从杀人狂出现影片就开始变得越来越没逻辑可言,惊恐万状的主角不但躲杀手,还躲警察,就算是被暂时当作嫌疑犯,呆在警察身边总是比自己吓跑安全吧,而他们和警察交流时100句话都说不到重点更是让人哭笑不得。
而杀人狂呢,杀路人,杀警察,俨然一个全能战士,尤其是一个人一辆车,挑掉整个警察车队,还包括直升飞机,怪不得主角不愿意依附警察,因为对手简直是处于无敌状态。
整部电影杀手一直是处于主导地位,主角没死只是因为他不想让他们死,他还想多玩会猫抓老鼠的游戏。
而两个人居然在如此紧张的时候还有情趣洗鸳鸯浴,真是情比金坚。
You're making me horny。
天呀,还真是不知死活。
杀人狂的无敌状态一直延续着,带着手铐都能干掉一车全副武装的警察,而且能在车表演了720度翻滚后安然无恙。
当然帮手也是很重要的,女主角帮助他打开车门,并将警察的枪送了过去。
但他觉得这样总是赢没什么意思,终于体会到独孤求败的孤独,然后大彻大悟,决定投桃报李,呆着让女主角打,这是什么逻辑。
最终女主角结束了杀人狂,结束了这个没头没脑的故事,而我们甚至都不知道杀人狂究竟为了什么杀人。
搭车人也真TM是特工啊!?
十几号警员,四辆警车,一架直升机,就让他一把手枪撂翻了??!!
那直升机的玻璃可是防弹啊!
一枪穿透且爆头?!
你说到旅馆,郊区人全被杀光我也就当故事信了,TM警察局也通吃呀!
荷枪实弹的警察也全被杀光?
真是只有超级英雄来了才能治他吧!
我劝各位没必要浪费时间看这片。
如果看完的朋友可以访问这贴吧,看看楼主的观点也许可以减轻对这部片的恶心程度。
http://tieba.baidu.com/p/788082015
客观来说,缺点:这种剧情太老套了,而且情节安排有点侮辱观众智商。
优点:整体拍摄手法,画面音效布局还有比较有质量的,继承了美国西部公路片的一贯风格看了下面的评论,有些人真的挺脑残的,实话,说什么电影没交代变态杀人的原因,我就操了,变态杀人需要理由嘛?
他是变态啊,大哥大嫂们,不懂变态的心理吗?
屡次放过主角就是为了享受精神折磨他们的过程,发掘人性的阴暗面,把一个正常人变得跟他一样。
这种变态一般都是经历过正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伤害或者压力才会有这种扭曲的心理状态。
这样剖析能懂?
还有什么说不喜欢字幕介绍乐队跟歌曲名…九寸钉乐队,大哥,工业金属的传奇乐队好吗?
非常适合这种电影,你可能连工业金属是什么都不知道吧?
难道要你那种烂品味?
给电影配个月亮之上啊?
傻逼真的!
美女帅哥神经病
做事情一定要相信女人的直觉。
gofuckingyourself西恩宾在浪人里怂了今天终于又硬气了一把 对付变态就得以暴制暴
实在是很没劲,我怀疑导演是不是拍着拍着自己也觉得没劲了就草草收尾了事。
空房子别进,陌生人别搭,变态千万别招惹。+1
相当不错
又是一部无聊到让人想去约会周公的电影,男猪不好看也就算了,但婆婆妈妈还死蠢该怎么忍受啊!本来想给一星的,但是看在结尾Sophia Bush 那么帅气的份上多给一星...吧...
N年前看过的,那时候只知道花痴女主角,好PL。整体剧情还行。。
最后一幕实在解气~!!!
乱!为啥那个男人就非得跟着这两个人呢?不理解!
很好看
Sophia真是大美女(¯﹃¯)
不太记得了,好像是坏人一路追踪偷袭的老套情节
车裂 啧啧
这个片子让我第一次知道有公路电影这种类型!~
so没逻辑没创意、浪费时间吖、也只有sophia bush fans会看吧
不错啊 分数怎么这样········
不过去。就。不会。死。怎么。就。不。明白。被。警察。叔叔。抓起来。就。不会死。怎么。就。不明白。
超级无敌SB的烂片,剧情简直侮辱观众的智商!!!!男女主角都弱智到了极点!!!!气死我了!
除了杀人无事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