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桩已经镶嵌于人类文明历史坐标之上的事件来说,O.J.辛普森和他的传奇经历本身已经拥有足够的穿透力和延展性,无需再增添更多的佐料。
在《美国制造》之前,辛普森案已经被各类的探案和猎奇者们像发现外星人一样从各种角度剖解的体无完肤,全世界的法律课都拿它来标榜程序正义的重要,全中国的思修课都拿它来力证权贵资本主义的虚伪。
大家各自截取着希望获得的真相,并在这自以为妙手偶得的真相里心满意足、沾沾自喜。
在叙述空间已经被极度限缩的情况下,《美国制造》居然还能在针尖上起舞,并拿到一座奥斯卡小金人。
除去叙事技艺和内容厚度之外,更重要的是,它给事件的亲历者、旁观者以及所有幸灾落祸的局外人一次集体反省的机会:谁该为这出美国制造的荒诞悲剧负责?
当局者迷,即使是事件的亲历者和参与者,也未必能跳出当时当下的个体经验而实现宏观和整体的观照。
在《美国制造》里,时空标尺的延长和扩大实现了影像语法上共时态与历时态的并置,在没有预设立场的前提下,大量的细节既互为补充又针锋相对,让骨感而抽离的案件回归丰满、多义又诡谲的社会现实,也让穿越时间迷障的后来者得以从历史的纵深出发,回溯当年第一次煽动翅膀的那只蝴蝶。
当所有的期待视野都聚焦于如何实现对那场世纪审判的二次译解时,《美国制造》却冒着巨大的注意力被转移的风险而用180分钟近乎冗长的篇幅来描绘辛普森的成长史。
这样的开篇是创作者与观者之间的战斗,缓慢、琐碎的生活细节极大压制了观众像渴望考古新发现一样的猎奇兴趣,显示出强大的内容自信和节奏掌控力,它强迫所有人沉淀下来以谨慎和悲悯而非猎奇取乐的态度看待所有身处辛普森案漩涡中的人以及那个时代。
悲剧的时钟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摆动,这是辛普森的高中和大学时代。
在1968年,这个特殊的历史横断面的一侧,是辛普森获得海斯曼奖的歌舞升平、黑白一家亲;而另一侧,则是马丁·路德·金和罗伯特·肯尼迪的遇刺,嬉皮士运动,以及墨西哥城奥运会上的黑拳事件。
那些精致的反打镜头和交叉剪辑,配以恰逢其境的饶舌音乐,以及采访中不断涌现的细节和金句,把一个时代的荒谬与种族冲突的张力交代的清清楚楚。
1968,从而定格为辛普森王者荣耀的起点,也注定是悲剧宿命的肇始。
其实,美国制造的篇名已经暗喻了辛普森的宿命。
一方面,它源自于个体与社群之间存在的一种关于控制与摆脱的紧张关系。
与今天中国观众最熟悉的NBA比赛里乔丹科比詹姆斯等一众黑人明星包打天下的境况不同,60年代的美国职业体育,“黑人运动员首先需要考虑社群的利益,其次才是体育本身”。
当穆罕默德·阿里,比尔·拉塞尔,吉米·布朗这些上古大神们在黑人社群的簇拥之下刮起职业体育的黑色风暴之时,流连在白人精英环境里并且不断强调“不想被以肤色定义”的辛普森更像是一个黑皮白心的叛逃者。
从理性上看,他想要摆脱“N”字打头的屈辱标识而成为一个纯粹的体育明星,拒绝为民权运动表态的遭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不转不是中国人”之类的族群压力和道德绑架。
然而,个体选择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群体境遇下,必须考虑“政治正确”的刚性原则。
就像选择“曲线救国”的汪精卫成为汉奸一样,在平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不想以肤色定义”的辛普森在黑人社群眼中就变成了一个粗糙的利己主义者,向白人摇尾乞怜的“黑奸”。
但问题的复杂就在于,黑人民权运动组织的不断壮大让它们有了自己的权力意志,逐渐从追求平权、反对歧视的政治诉求转为谋求自身存在与利益最大化。
这些组织对个体意志都有浓厚的控制欲望。
它们将自身塑造为“政治正确”的化身,并把这样的观念传遍世界。
辛普森的成长时代还有摆脱肤色标签、做他自己的冲动和可能性;而在他坠落的年代,他一心想要摆脱的肤色却最终成为逍遥法外的杀招,已经完全无法逃离社群控制的大网了。
另一方面,这场臭名昭著的世纪审判也是族群撕裂与集体恶行的产物。
辛普森无疑是这出荒诞的剧目主角,但事件最终演化为一场族群对立和集体非理性的大众狂欢,始作俑者却不在他。
辛普森的可怜就在于,他虽然没有为个体的罪行承担罚责,却成了所有集体恶行的垃圾桶。
《美国制造》用大量的一手信息揭掉了蒙在历史疮疤上的遮羞布:所有参与其中的陪审员、检控官、辩护律师、主审法官、民权运动领袖、媒体舆论以及所有不分肤色的观众都是这场滑稽悲剧的参演者和推动者。
很多时候,数量即正义,在集体共谋的恶行面前,关于善恶的界限与定义往往变得面目可疑。
即便认识到这是一个荒谬的错误,我们也总是倾向把人人都有份参与的集体恶行归咎于时代,归咎于他者,却鲜有某一个人为当时当下当地个体的恶行负责。
《美国制造》细致地刻绘了辛普森案的荒谬以及所有人的推诿。
陪审员认为是检控方的策略失误,检控方认为是遭遇猪队友,民权领袖认为源于白人长期压迫激发了酝酿已久的社会情绪,白人警方认为这是黑人的愚蠢和自私,媒体认为是观众起哄,观众认为是舆论诱导。
所有人都觉得有人应该为事件负责,但没有一个人认为自己应该承担责任。
勒庞在《乌合之众》里说,“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
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当年迈的老黑人陪审员被问及辛普森案的判决是否是为当年正义未得罗德尼·金报仇时,她毫无迟疑地挥舞起双手回答了Yes。
所有的残忍和狂热、简单和极端,都在她挥舞的手上淋漓地展现出来。
《美国制造》带来了不同以往的情感冲击,它把对于辛普森个人的嘲讽、憎恨和咒骂,引向集体反思的沉默。
那些不断使用的航拍镜头,既像是上帝视角中关于天道轮回的最终审判,也暗喻了对族群裂隙无法完全消弭的悲悯与无助。
有真相才有和解。
抽丝剥茧、层层深入的之后,但愿它能成为人类彼此理解的一把钥匙。
私以为OJ的personality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渗透生活各方面且超出常人的好胜心(Ambition)
身居各自行业领头羊地位的人必定多多少少拥有该特征。
对他们来说,满足温饱的人生只能算及格。
推动他们势如破竹攀爬杀伐的不是生存渴望,而是必须脱颖而出的好胜心。
这其中也隐约包含着一些自负——我生来与众不同,当然不应该与普通人为伍。
OJ在这方面则更强烈许多。
他生于贫民窟,但从没有一刻心甘情愿把贫民窟当成自己的归属。
这种摆脱与自己无法匹配的出生环境的热望在得知自己父亲是同性恋之后变得更甚。
“他从小就想成为一个英雄。
”为了达到自己心中的位置,OJ必须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因此他的好胜心也必须超出常人才足够燃烧。
我不知道他如何回忆自己在贫民窟的时光(如有相关资料欢迎提供),你很难从这样一个滴水不漏的人身上窥探出真实想法。
他仍然和童年伙伴一起hang out,但我深深怀疑这不是念旧,而仅仅是他圆滑处世的一个剖面。
在他和儿时玩伴一起参加卡戴珊家族的派对时可见蛛丝马迹。
我不认为他乐于提及贫民窟的时光,相反,他很可能在刻意抹杀这段岁月的存在感。
他是自负与自卑的结合体。
同时OJ的好胜心不仅出没在工作中,日常生活尤其是感情方面的好胜心就体现为嫉妒心和控制欲,这也为日后的家暴及后续行为埋下了伏笔。
二、充分且精确的自我认知(Self-aware)
OJ的自我认知表现在两个方面。
1)明确理解外在环境(白人主导社会和有助于地位提升的个体)对自己的要求;OJ总是强调自己成长在与世隔绝的体育世界里,而这座象牙塔不看重肤色只看重能力,所以自己对黑人平权运动完全不了解也不关心。
我以为事实恰恰相反。
他对黑人平权运动的了解甚至有可能超过真正参与其中的某些人,尤其是白人社会对此的反应和评价。
他敏锐地感知到白人社会正急需一个乖巧懂事又功成名就的黑人形象聊以自慰,于是毛遂自荐成为这样一个代言人。
他没有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没有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
他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着镜头笑言:“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我自己。
”
他的成功,一部分是自身努力,一部分是时代因素。
而他的失败同样如此。
2)明确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所在,以及如何趋利避害,将优势转化为有利条件。
成名之初,OJ知道奔跑速度是自己的优势,所以他抓住一切机会展现给USC高层和主队观众看“我是你们的最佳选择”。
在证明自己拥有独一无二的价值这件事上,他从没有片刻懈怠。
因此他才能完成常人所不能及,一次次打破纪录,一次次力挽狂澜,一次次创造奇迹。
然而即便在体坛已经众星捧月,OJ仍然拒绝固步自封。
他在每一次突破自我后的短暂喜悦中已经迅速意识到,体育生涯终会结束,自己需要尽快找到一条在退役后仍然能待在神坛上的新出路。
于是他在退役前后踏入了演艺界。
OJ不一定是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当时白人精英社会里的优异表演者。
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对待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仿若老友。
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的有色皮肤扮演白人。
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名流好友会惊异地问:“OJ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如愿以偿了。
人们看着他,不再看见他的肤色,而只看见OJ。
事实上他很可能知道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大部分人都在虚与委蛇,但他深知被当作炫耀工具就是自己的价值所在,于是他心甘情愿用看似如假包换的真心无差别对待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在他面前都能感受到被尊重和被需要。
万人迷的处世之道正在于此。
他对你微笑,你就觉得宛如赏赐,更别提他还会和你称兄道弟了。
人们对赏赐必须感恩戴德,通过自己长袖善舞的社交能力,OJ实现了和白人精英们地位的瞬间对调,我甚至暗暗怀疑他恶趣味地乐在其中。
正是由于深知自己的价值和优势,所以OJ才会毫无怨言地被人利用,也在他人默许的情况下利用对方。
他既能在凭实力说话的乌托邦里跃居优胜,又能在虚情假意蝇营狗苟的名利场中如鱼得水,这才是其可怕之处,而他能做到这一点,根源就在于高度的self-aware。
三、时刻保持警惕的自保心态和利己主义(Self-protection and self-interest)
这一点与上面两点密不可分。
因为有足够的野心抱负才会自我保护,因为有充分的自我认识才能精致利己。
OJ的自保心态从成名之初就已经显露,最鲜明的例子就是他在和朋友扔骰子被抓包送到校长室后的自救行为——转身就走,被校长叫住后平静自若地回答:“我是协助老师把他们带来的。
”
这个谎绝对谈不上高明,但重点在于他深知自己对于USC的价值,这意味着自己可以适度地恃宠而骄。
同时校长需要的也并不是一套缜密的说辞,而是能顺着下的台阶。
事实证明他对人心的揣测完全正确。
可以看到OJ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具备将self-aware和self-protection完美结合的能力了。
而如果(着重号)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法庭审判就是他熟练运用优势进行自保的表演最高峰。
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
他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
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OJ用自己的魅力笑容、无辜眼神和有色皮肤回答所有控诉,在深知这会奏效的前提下。
四、早已注定的自我毁灭(Self-destruction)
试想,当一个人拥有不断进取的野心来维持自己的价值,拥有充分精确的认知来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拥有罔顾他人的自私来熟练利用自己的价值。
也就是说,他拥有资本,意识到自己拥有资本,同时具备自如操纵资本的能力,偏偏缺乏对这一切的合理限制。
他会错信自己通过努力便能够得到想要的一切,而悲剧也就此如影随形。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望。
”他在橄榄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周旋,他在法庭审判中表演。
对“被关注”的需求是他人生的重要(也许唯一)驱动力。
他可以丑闻缠身,但绝不可以默默无闻。
他用一生的时间来重塑自己,表演出最符合观众期待的形象。
欺人者必先自欺,OJ在晚期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地步,以至于最终走向崩溃。
讽刺的是,在成名之初他就意识到人们所期待的OJ和真正的OJ大相径庭。
他试过让人们接受本我的OJ,最后不得不放弃,转而放任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像捏橡皮泥一样塑造一个“想象中的OJ”。
一个自我认知精准的人最后却迷失了自我,这是这场美国式悲剧的根源。
我常常猜测,最希望OJ毁灭的人,也许正是他本人。
他对名望的渴求让他明白自己必须成为OJ,所以他装作proud of being OJ,他装作希望人人能看见OJ而忽略他的肤色。
可他始终是来自贫民窟的黑人Orenthal,他始终在内心默默祈祷有一个人能告诉他:“You're Orenthal, but I still love you.”我相信这就是他从未对第一任妻子动过手的原因,可惜最终毁灭这一切的人也正是他自己。
他永远不会再等到一个人对他说:“Orenthal, you're for me, and O.J Simpson is for the rest of the world.”———————2.19更新————————OJ无罪的可能性。
详情参考评论中贴出的链接。
我感叹自己确实是有点阅历了,俗称年纪到了。
辛普森这个在我们这个年代也是如雷贯耳的人物在00后面前是如此的陌生。
因为我认为本片本应获得更大的影响力。
本片质量上上乘,证据材料详实,情节内容紧凑,叙事结构也十分用心。
虽然有将近8个小时,但一旦大脑溜号五分钟,就会错过很多有意义的细节。
所以我确实做到了全神贯注,比当年连看指环王三部曲还用心。
以至于看完后我觉得这个故事又是如此的陌生。
鉴于各位有才的up主和豆友对影片本身已经分析的很仔细了,我仅谈谈个人观感。
一,除了被害人,没有人是完全无辜的,同时也非全然有罪。
辛普森案堪称美国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的浮世绘和大型罗生门事件。
即便在所有人都被剧透了辛普森是99%杀人犯,其中也能品出很多善恶对错的模糊地带。
辛普森案由于混杂着名人、好莱坞、上流社会、种族矛盾、司法不公等几乎所有现实主义题材美剧喜欢的元素,而变得非常复杂多元矛盾。
首先洛杉矶警方不算无辜。
无论办案的白人警察多年后在镜头前如何坚定的否认自己是种族主义者,他身上的种族主义倾向就是如此的明显;无论事后司法界如何证明取证和办案环节不存在作假,警察工作时的随性和纰漏还是一览无余(当然暴露此事确实是好事)。
其次是陪审团。
这个非常black的陪审团在组建之初便带有一定的政府安抚民众情绪的意味。
我不太了解米国陪审团的挑选规则,但片中少数愿意露面的陪审员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更多的是体现民意,而不是专业等其他东西。
其中一个细节很好玩,辛普森案审判长达4年,但陪审团做决定只用了短短1周,问其中一个黑人女性陪审员原因,她很实在的说,她在这案子上搭上了太长时间,想回家了。
而本案的其他相关人士呢?
作为一名女性,我当然非常同情辛普森的前妻妮可,但也十分费解妮可家人的所作所为。
在整个案件中,妮可(当然也包括案发当天一同遇害的友人荣,这是个非常倒霉无辜的人)基本处于一个沉默、隐身的状态。
她最激烈的挣扎,也只能体现在无数次的报警中。
妮可出身于一个白人中产家庭,漂亮、安静、内敛,完美的富太太人选。
所以当功成名就的辛普森开始追求妮可时,一切是十分水到渠成的。
但问题是,妮可当时只有十七岁,人生都还没开始,家人们还深情的追忆这个女孩当年想当个摄影家。
作为声称十分爱她的父母家人,对于一个十七岁女孩和一个当时还是有家室未离婚的名人交往,几乎没什么实质性的反对。
当然后续也能看到,辛普森成了妮可全家的经济支柱。
二,辛普森本人就是个传奇。
本片虽名为美国制造,旨在说明这个故事的发生离不开美国自身的社会问题。
但是,这个故事之所以传奇而戏剧,离不开主角本身的传奇和戏剧。
我对辛普森一直是符号化的印象,名人、明星、罪犯。
直到看完本片,才真正体会到此人年轻时是如此的耀眼。
辛普森绝对是天赋型选手,他不仅具有让他扬名立万的运动才能,还兼具了聪明的头脑和出众的外表。
在美国学习生活了几年,我对于所谓好看的黑人其实仍然没什么概念。
但当看到年轻的辛普森时,仍不禁感叹,这哥们儿当真器宇轩昂。
同时他优秀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超高的情商让他的运动员、演员和好莱坞名人生涯都如鱼得水。
他的前半生确实是blessed by God。
正是这样货真价实的天才,才让他的陨落变得更加戏剧性。
年纪越大,越体会到现代人类社会仍然具有强烈的丛林属性。
无论当下的社会选拔机制如何,学习、高考、体育,成年后你会发现但凡身体强健、精力充沛、外表出众的人,无论小时候的学习或选拔性考试如何,基本都能混的不错。
而正是这些人,在古代的冷兵器时代、农耕文明时代都能以任何形式混的好。
辛普森正是这类人。
美国人或者说全人类就是喜欢这些基因优越的人,以至于在那个种族冲突激烈的年代可以忘却他的肤色。
三,辛普森的罪孽是如此令人难以释怀,以及他的落魄衰老看起来是如此的刺眼。
我本人算是个颜控,对外形优越的人类,无论男女,都怀有一种真诚的赞美。
因为我很清楚,基因彩票就是一种天赋,这和赞叹其他天赋没有本质区别。
对辛普森这样的天赋叠buff的犯罪者,最令我们能舒坦的一种想象就是他天生带着一种邪恶狂暴的人格,或者就是一个NPD。
他对前妻妮可的变态控制欲和暴力行径与他在社交场合的形象如此割裂,只有这样的天生即恶的想象,才能让我们在精神上的冲击减轻一些,尤其是那些被他魅力所折服的人。
因为辛普森虽然出身中下层黑人社区,但早年的人生一帆风顺,来到白人社会后一直享受着去种族化的白左校园以及高规格明星待遇,并没什么黑暗痛苦的过往,也谈不上什么被时代扭曲灵魂的可能性。
只有想象他天生坏种,然后又超级幸运的逃脱了牢狱之灾,才能让人的精神冲击消减一点。
然而随着辛普森被释放后搬离加州到佛州,流连于夜店和女人之中,找的都是十分神似前妻妮可的女伴,自毁形象的通过类似freak show的形式赚钱时,其实大家能从他的堕落中感觉到他的正常,即精神上极大地痛苦和自毁倾向。
是的,他私下里肯定有着极度自恋自大和暴力纾解压力的习惯,但从他拖罪后的种种行迹来看,他仍然是个正常人,一个被前半生的花团锦簇宠坏了的正常人。
影片开头便是他年老时在法庭上叙述自己监狱生活的影像,一脸的窘迫、落寞、局促,和年轻时的自信、沉稳、阳光形成了极大反差。
这一刻,我体会到了衰老最可怕的一面。
衰老,不仅是美貌的消解,皱纹的滋生和头发的稀疏。
它的真正内涵是疲惫、困窘、消极、畏缩。
是经过长久的命运磋磨后的不自信,是对新鲜事物的惧怕,以及对过往的追悔。
这才是衰老。
人们不会从90岁的英国女王体会到这些,也不会从年长的成功人士以及富足安康的普通人身上嗅到衰老的致命“老人味”,因为名望、财富甚至是简单的顺遂自足都可以消解这种气息。
只有在命运面前被狠狠磋磨,对人生只剩下茫然和恐惧的人才会有。
然而,大多数人都会在年老时不同程度的沾染这样的气息。
想到这点,我真的打心眼里感到哀伤。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体悟。
前段时间辛普森因为癌症去世了。
想必他最后一段时光应该过得困窘、痛苦同时又习惯性的麻木。
虽然悲哀,但天道轮回,人必须为自己曾经的狂妄和罪恶付出代价。
看完本片我实在觉得,没让他当年输掉官司然后能果断的领颗枪子,而是苟延残喘三十年,恐怕是上天对他更严厉的惩罚。
他终究在享受了半生命运宠爱后,遭到了命运报复性的索取,和他当年由于黑人常年受压迫而报复性的赢了官司的情节不谋而合。
4.19目前看完第一集,我的感受是就是辛普森好像是这样一种人,他可以各个方面都做得很完美,运动天赋发达,口才好,脑筋灵活,人际关系也处理得信手拈来,感觉他就是天生吃偶像或者榜样这碗饭的,但是通过第一集的背景介绍,他的成功我觉得离不开他是个黑人的这个身份的加持,所以即使当时黑人与白人的矛盾冲突已经日趋严重,但是他凭借着超凡的运动天赋已经完美的形象塑造,让他从那怕是一众名人中也分外突出。
一个人越完美就越让我觉得这个人肯定有没有展现出的另一面。
而且他一如既往地坚持摒弃肤色的意识,美名其曰为超越种族,始终中立自己的立场,没有为自己本身种族所处与弱势一方的情况所发声,就是一个精致到极致的利己主义者。
可能有人会说他做与不做都是他的权利,但是我认为如果处于这样一种地位之上,你其实就是一个既得利益者,那么你就是应该有义务去为弱者发生,为一些不人道的事实事件表明自己的立场,而不是在语言和行动上若有若无得显示出白人的优越性,一直置身事外,说我只要做好我自己的OK了,这时候就感觉已经开始慢慢走歪了第二集看完了,能看到的就是黑人与白人警察之间矛盾与冲突越来越激化,而他却彻底得置身事外,因为随着他的身份与阶级不断上升越级,势必造成了与黑人处于两个完全没有联通的世界。
一边是洛城警局治理的水深火热之中,一边是OJ与各个行业的佼佼者互相交联,高尔夫球场成了最容易碰见他的地方,即使他对此一窍不通。
而且在这里再一次看见了他第一任妻子的悲剧发生在新一任妻子身上,这次出轨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她怀孕而只是他觉得变丑了,简直可笑至极。
看下来,我感觉至少接受采访的几个他的朋友对于他来说还是蛮关心的,有问题或者做得不妥的也会直接指出,不过他好像对此已经不以为意,到了觉得自己可以完全掌控整个局面的地步,也就是这样的一个特质,不难成为后续案件埋下隐患是种子。
4.20第三集 妈呀,当看到那些曾经的朋友在怀念女主人生前的种种,回忆参加葬礼时的一幕幕,当时的案发现场的惨状,难掩泪水,我都要哭了,好可怜😭身处顶峰时一刻都没有为黑人权益发声,在被围捕到时候到场围观起哄支持的黑人,问出“这群黑人来干嘛”这样的话,一群不想看清真相的人只会再那里吼叫“oj didnt do it”,到底是真的没有还是他们不愿看见。
还有那看似争取正义,寻求真相的庭审现场谁说又不是一场针对各方来说都有所企图的争名夺利的舞台呢。
案发前从来没有认同过自己的非裔身份,现在却拼命在吃同胞的红利,到最后的一句“我们要让他黑得发亮”真的是讽刺至极,想想就想笑看到第四集最后荣的父亲的发言,我真的什么都不想说了,都在要求释放oj,受害者又有谁为他们说话呢,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放在一定情境里面确实是可以实现的。
案件结局看似是黑人群体为自身权利打了一个胜仗,最终导致的结果却只能是白人与黑人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
第五集完结。
他最终的胜利对他的非裔同胞来说到来了什么积极影响吗,我觉得是没有,或许我们还可以这么理解,最终的判决带来的实际利益,最终受益者只有这个名叫辛普森的黑人运动员,别无其他。
看到最后,其实他脱罪之后过得并不如意,因为他待的那块区域还是白人聚集区,他们依旧认为真正的凶手就是他,永远不可能回到案发之前在他们眼中的那个形象了,他这又是何必呢,以后漫长的几十年都是要忍受着另一个族群的谩骂以及不信任,这样的生活又是他愿意度过的么。
最后他将只能生活在给予他二次生命的黑人群体之中,那么他真正的内心又是怎样的呢,他真的与他们站在一起了么?
当然一切的最终答案也许随着前几天他的去世都已经不重要了。
4.21看到最后不由得感慨,他太会包装自己了,情商非常高,永远懂得如何把大家理想中的样子展现给大家看,以至于有时候真得不禁要问,要是那个有强烈占有欲,把前妻和无辜的服务员迫害到这种程度的恶魔么。
他把两个人格分裂得特别清晰,以至于一段时间内仿佛在亲密的人面前会情绪失控的画面在粉丝大众面前永远不会发生,真的是这样呢,真的能一直保持么,答案是否定的,他那是真的能这么如意地掌控自己的情绪与性格,那这起案件一开始就不会发生。
所有美好的表象都是目的的驱使才得以呈现,真实的自己永远只有他自己清楚
1.那些仅凭肤色就断定辛普森无罪的黑人们,他们也是种族主义者。
2.有钱确实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请“梦之队”为自己辩护,然而真正的有钱人即使犯了比oj更大的事也不会被大众知道的。
3.抛开辛普森是否是凶手一事不谈,辩护律师狂打种族牌,最后甚至搬出希特勒的做法是真的恶心。
4.很多时候,大人物前进的路上你只是任人摆布的棋子,就像福尔曼警官,被几个律师彻底搞臭了名声,两边不待见,还丢了工作。
5.虽然出镜不多,但是我很喜欢高曼的父亲,他表现的那种理性、克制的悲伤彻底令我折服。
6.本片的主角并不是辛普森,而是美国。
也只有在美国,只有在名人效应、种族问题严重和特定的司法体系下,才会发生如此轰动一时的审判。
7.在处理实事求是的问题时,主观情感一定不能凌驾于客观事实之上!
8.出来混迟早还是要还的,辛普森成功在法律范围内脱罪,后来也成功得到了法律范围内的重罚。
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American tragedy, what a shame!原本要写短评来着,字数太多就写到这了
看完整部纪录片,第一感觉就是OJ确是一个捉摸不透的人,他戴着层厚厚的面具,扮演着他的各种身份。
如果要问自己是否认为OJ是凶手?
个人倾向于认为他是凶手的。
基于纪录片内容的话,如果另有凶手的话,OJ是否应该积极去追踪凶手?
是否应该去澄清凶杀时的不在场解释?
是否应该去解释左手受伤的缘由?
至少从片中看来,他似乎并未表示出对妮可和高德曼之死的怜惜,更在意的是自己的胜利。
也许也是因为纪录片只裁剪了部分庭审视频,导致观者看得云里雾里。
但不可否认的是,整个庭审方向被辩方引向了种族歧视这个赛道上,最终也通过种族牌获得了最终的辩护胜利。
从短期看,这次审判确实是美国黑人群体的一次狂欢式的胜利,它象征着一位非裔美国人在司法体系中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反过来,可能进一步加深了白人和黑人之间的信任鸿沟,因为这种审判和辩护的确忽略了对证据的推敲和关注(至少有一些疑点应该没有被很好解释)。
当然,最关键的是,检方显得非常弱势,他们显得准备不足、应对疲软,同时程序上出现了较大的一些失误,间接导致了庭审的失败表现。
就像很多黑人受访者以及镜头里的两位黑人陪审员所反馈的那样,这次庭审更像一次复仇,OJ更像一个符号,一个黑人终于得以反抗白人的符号,很多黑人根本不在乎OJ是否杀了妮可和高德曼的,他们在乎着这样一次胜利。
近百年来黑人被种族歧视压迫的历史历历在目,深深印在每个人的脑海里,妮可和高德曼就像一个祭品,要为黑人的血而流的一般,你似乎能体验到一种被宏大叙事所影响的心理站位。
同时,从积极层面上讲,也对洛杉矶警局、检察机构等这些执法部门一个提醒,合乎程序的正义才是正义,才是负责任的审判,对于程序正义的关注势必也会导向执法部门的深层改革,避免类似的争议情况发生。
OJ被刑事宣判无罪后,后续的人生开始慢慢地走下坡路,先是被控告为民事有罪,再者住宅也被强制拆除,随后更沦为像二流演员般的角色,中间还写了部《若我真的做了谋杀》一书,直到在一次持枪抢劫时被控告,再一次被众人所关注,他像一个不断膨胀的气球,被欲望和混乱所刺破。
不管他的表现如何粉饰,旁人总觉得他有点迷失了,迷失于他的名望和虚弱的内核间。
如此矛盾的OJ的一生,也是美国快速发展、种族问题锐化的一个时代,让人体会到时代的强烈特征的确会改变人的命运,成于时代,也在时代间折戟。
一部优秀的纪录片带来的震撼程度非电影可比,真实故事碾压所有艺术想象。
哪怕是像科恩兄弟或大卫芬奇的电影。
《O.J.: Made In America》的每一集都是带着强烈的不适感看完的,压的人有些喘不过气。
看这部片之前以为《林达看美国》中已经把这个案件讲得十分透彻,但事实上,O.J. Simpson其人其事,及其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一个案件本身。
其中涉及美国社会的种族问题,美国梦式的励志故事,国家机器、司法制度的运行方式以及人性的复杂多变,交织在一起上演了一部从上世纪60年代跨越至今的举国大戏,而且它可能依然没有结束。
它让我联想到《Searching for Sugar Man》,都是纪录片,都是无与伦比的故事,美国和南非也有着相似的社会背景。
但相比之下,小糖人更像一部童话,出世而美好。
而O.J.则无比现实残酷,他让你觉得很难置身事外地只是看一个故事。
它折射出的问题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关系。
Made in America, but relevant to all of us. 有人觉得辛普森后来在13年以后获刑33年体现了正义最终得以伸张。
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一丁点儿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的畅快感。
正义与否本来就是站在某个立场上的主张,如果说正义需要这样伸张,那片中提到的Rodney king,被韩裔大妈枪杀的黑人少女,被黑人暴徒袭击的卡车司机要怎样伸张正义?
还有,辛普森的世纪审判到底是不是一场公正的审判?
法律上,道德上?
这些问题都很难回答,二元的答案本就回答不了这个多元的世界!赫拉利说智人区别于其他动物最大特点就是有能力构建共同的“想象”:国家,种族,司法制度,伦理道德,政治主张,社会地位等等。
这些“想象”在这个故事中得到了极致地体现,但却构成了一部美国式的悲剧,对其中每个人都是。
美国社会有自我修正的能力,当无罪释放逍遥多年以后的辛普森以持枪绑架为由被判33年囚禁,我们也许会想到川普?
两者同样都是对那种矫枉过正的政治正确的反拨结果。
-全部剧集将黑人民权运动与辛普森个人历史交叉叙述,到最后辛普森杀妻一案汇集顶峰,而此谋杀案也不再是简单的谋杀案,实质以此为支点,成为黑人群体与白人社会的博弈所在。
此剧一共五部。
前两集作为铺垫,叙述辛普森的发迹史,他的为人,他的橄榄球生涯,他的对于黑人民权运动的态度。
不仅叙述辛普森,也单开一条线,讲述美国黑人运动的历史与现状,马丁路德金,洛杉矶警局与当地黑人的紧张状况。
前两集详略得当,线索清晰,拍得十分流畅,尤其是对作为主角的辛普森的性格刻画,非常丰满,通过种种小事,勾勒他的性格。
1、开朗外向,非常自信,非常强势;2、抢了最好兄弟的女朋友;3、已经结婚还有小孩,却大胆追求一个18岁姑娘,第一次见面,就对朋友说,我要娶她,第一次约会就撕了她的牛仔裤。
4、获得荣誉,归功队友,媒体采访,先介绍队友和他们的功劳;5、刚搬到罗金汉姆,非富即贵的白人住宅区,就与当地巡查的洛杉矶警察们成了朋友(洛杉矶警察曾与黑人种族有过几次严重的对立历史),常在家里花钱举行聚会,建立强大稳固的人脉圈。
6、作为一个非裔美国人且是同性恋的男人的孩子,没有半点不自信。
7、与拳王阿里及其他黑人明星不同,并不太为黑人群体发声,置身事外,谈到,并不想给自己定下黑人标签,只想做我自己,O.J.辛普森;8、对自己的未来十分有规划,打球,拍广告,进电影圈表演,搬到白人住宅区,建立人脉圈。
整个是一个十分精明,会做人,能笼络住人的,会包装自我的人,而且可以看出,有十分强烈的出人头地功成名就的渴望。
辛普森虽然是个黑人,但是前两集众多白人朋友对他描述最多的词语,一个是colorless, 一个是transcend超越肤色,超越种族的。
他并不是黑人群体的、黑人运动的代表,他只想做他自己,O.J. Simpson。
他也确实做到了。
人们并不把他当做一个黑人看待,只把他看做辛普森,他自己。
片子里提到,有个白人看到辛普森和几个黑人在一起吃饭,她就惊呼,辛普森居然和几个黑人在一起。
这个确实很能说明问题。
所以实际到后来案件所牵扯的种族主义问题,至少在他身上,是不存在的。
-前两集更像是辛普森与黑人运动的传记,剪辑,剧情各方面都安排详略得当,两条线索互相交叉,旋转着向前发展。
而第三集开始,叙述到辛普森杀妻案的内容,作为辛普森辩方采取的是典型的把水搅浑策略,让重点不再突出,制造出其他与案件无关的关注点,如福尔曼探员的种族主义,混淆视听,再通过假想的种族主义迫害,洛杉矶警方构陷等等手段,让辛普森无罪释放。
所以到后来,检察官讲到一个段子,女儿问妈妈,他们都避免一个N字开头的单词,那是什么?
我们听到都会以为都是negro,对黑人的歧视单词,这个说不得。
没想到妈妈告诉女儿,那个单词是 Nicole。
对这个案子的重点,人们已经不再关注,受害人Nicole怎么样,凶手是不是他?
反而关注起其他许多与案件无关的事情,比如黑人运动,种族主义,把福尔曼探员推到风口浪尖,把他比作希特勒,以及辛普森的各种八卦花边,他的女儿,他的家庭,他的橄榄球运动,他的财产等等。
好像已经没太多人关注案件本身了。
像检察官所评论的,他所讲的一切我都同意,但是除了这个案件本身 。
我们都支持黑人平权,但不是以这种方式,这不是黑人群体的胜利,仅仅是辛普森这个有声望的富人的胜利罢了。
如果是一个普通中产遇到这件事,也只会是被枪毙而已,请的律师,一天5万美金,一个小中产又怎么能做得到?
在监狱里也没忘记赚钱,最多只关了两三天,然后仅靠签名,就赚了300万美金一个小中产又怎么能做得到?
更别说那些处在社会边缘的黑人群体了。
这不是黑人平权运动的胜利,单单只是辛普森成功者的胜利罢了。
在采访中,有个黑人平权运动者表示,这就是一次复仇,但不是对当下的洛德金案(被洛杉矶警方虐打),而是对近400年的黑人被歧视,被侮辱历史的复仇。
他们并不关心辛普森是否真的杀了人,他们同样的立场,而怀抱各自的目的。
有记者问,你是否借此实现自己的目标?
他纠正道,不是我的,是我们的。
这是是对近400年的黑人被歧视被侮辱的历史的复仇。
许多黑人平权运动者借此为支点,借此案件,完成了他们的复仇。
而辛普森究竟是否杀了人,他们不知道,也不真的关心。
可是,这是多么一件令人可悲的事。
如果马丁路德金还在世,他会以此会荣吗?
他会这么做吗?
黑人平权运动本身是一件正确的的事,但其最终的达成不是也不应该以这种方式。
如果我们所致力于实现的最终目标是好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有意无意的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那么我们达成的目标是否还有意义,他是否依然光明美好,值得我们期待?
当一件谋杀案遇到种族主义的逆反,遇到政治正确的阻压,以及舆论的把水搅浑,它就不再单纯是一件简单的谋杀案,而变成各方势力的角斗场了。
而美国终究不是欧洲,所以川普能在上一年当选,完成对政治正确的反拨,对自我体制的纠正,所以美利坚也能在时隔多年之后,以一桩持枪抢劫案将辛普森定刑,这个“顶多被判2年的案子”,被判了33年,对照当年民事案件判决的3300万美金,而宣布判刑的周五晚上,也正好对应13年前的辛普森被宣布无罪释放的那一天,那一刻。
《O.J.: Made in America》事关黑白之争,不在是非之辨不记得从何时开始,“辛普森”这个名字便烙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也许是轰动全球的“辛普森大案”,或者是风靡全球的辛普森动画,他们都叫辛普森,也都对美国社会现象做出讽刺和一定程度预判,前者更是对世界文化造成绝对深远的影响,探讨法律和正义关系的声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延续至今,成为每个法学生课堂必经的案例分析。
第一集从出生回顾到成名,是极为大胆的开篇,即使考虑到大部分观看此片的人都是奔着庭审的唇枪舌战而来,创作者仍然坚持强迫所有观众耐下性子,从OJ的成长经历开始介绍,与动物世界的延时摄影不同却又一致,不同在于没那么轻松肤浅,过程中呈现有很多历史影像资料和最新当事人访谈交织,更全面展示OJ的处世方式以及他人对他的态度观点;一致之处则在于流畅清晰,贫民窟出生的黑人OJ凭借自己逆天的橄榄球技术和情商在白人世界圈出自己的乐园,成功带来的荣耀让人忽略他的肤色,并不知不觉成为他的粉丝,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You’re Juiced.”,也让他迷失到英雄光环中去,不断膨胀的自我在吞噬他,暗示后续的悲剧。
第二集从个人延伸到种族,美国现代社会的历史就是种族矛盾发展的历史,1968年是这段历史最特殊的节点,一方面OJ回避他身为黑人的事实,淡化肤色只谈行动,企图脱离黑人群体打入白人派对,另一方面平权运动如火如荼和历史伟人频频遇刺,与黑人相关的社会动乱波及不到黑人OJ。
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耀,不顾水深火热的现状,不能因此说他变得自私虚浮,因为他极有可能一开始就是这样的人,这一系列的事件把他推向极端,不仅忘了根本,也丢了人性。
种族议题直接解释后续OJ为何受到黑人社区无条件甚至无脑的支持,如果底层贫贱的黑人不能逃脱白人针对,那么顶级富有的OJ是不是有希望获得正义,这是只有身为黑人社区的一份子才能体会到的“开盲盒惊喜”,他们守候在街头巷口,绝大部分人都在期待肯定的答案,不在乎他到底杀没杀人,只需记得警察会栽赃嫁祸,会刻意挑事,即刻案件不审已判不宣自明,案件结果的广播决定了他们是振臂欢呼还是挥棒打砸。
有了前两集的精细铺垫,观众以严肃的上帝视角,带着冷静悲悯的态度,跟随叙事正式进入故事主题,第三集从家暴发展成谋杀,第四集从证据确凿讨论至无罪释放,第五集从脱罪然后再入狱,情节步步递进,节奏掌控自信。
受害者Nicole与Goldman脖颈处的伤口照片触目惊心,杀人凶手在葬礼现场留下鳄鱼眼泪,在被告席位潇洒叱咤风云,重压之下出奇迹,重金之下无正义,辛普森最令人作呕的一点恰是他在相对黑白和平的年轻时代所极力甩掉的肤色标签,讽刺地成为他在如今矛盾尖锐的堕落之际逃避法律制裁的终极王牌,他能够逍遥法外得益于律师梦之队更因为黑人身份。
这是场彻头彻尾的美国式悲剧,民主和民粹的界限因为种族问题被突破,借谋杀之题,发泄愤之挥,积蓄已久的怨恨早就顾不得什么正义和理性,就连陪审团的黑人大娘都毫不避讳地承认了她投OJ无罪,就是报当年罗德尼·金一仇,所有人都有着自己的过错,所有人也都不用承担责任,但都觉得是对方的错,该由对方为此负责,骂战中忽略了本该被世人同情的Nicole和Goldman。
这部总时长接近八小时的纪录片,用客观的影音素材拼凑起事件原貌,让我看不到人类相互理解的希望。
*xm上大学的时候就听了很多次的著名案件,前期认为证据确凿却无罪释放,这次终于看完了全貌。
前几集都在讲oj的成名史,穿插着社会的种族问题,其实都在为最后的案件做铺垫。
一直说的是辛普森杀妻案,好像案件中另一个受害者直接隐身了,其实他才是真正的无辜路人吧?
无罪释放的结局有太多原因,检方、警方、陪审团、律师团、整个社会舆论、种族问题,一切都朝着意想不到但又合理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了这个结局。
甚至辛普森的结局也是合理的,他躲过了一次,反而更加嚣张跋扈深陷名利,最大的都已经躲过了,还怕什么呢,不一定是什么老天的惩罚,也许是他这个人本身的结局必然会如此。
他对于种族问题态度其实是很讽刺的,如果不是因为案件,实际上他对黑人群体也没有什么认同感或大使命,更想挤进白人世界的名利圈吧,这也能理解,但后期开始很憎恶他那套表演的嘴脸,在镜头前演一辈子把自己都骗了。
会疑问司法应该如此吗?
因为他是社会影响力巨大的名人,就浩浩荡荡搞一个世纪审判,普通谋杀案也会劳师动众审一年,证人无数,留下万字的庭审记录吗。
到最后已经没有人关心妮可和罗纳德,这场审判变成了种族的对抗,从某一时刻方向改变了,就像无法停止往前奔涌的河流,很悲哀。
Dec
【2019观影218】1. 面相真是很准的一个判断要素。虽然OJ的本质可能未必是因名利导致扭曲,但早期他的笑容确实更真诚一些,人也的确看起来讨喜,加上自身优越的成绩,也难免受人欢迎;到家暴前后,已经很明显可以看出自大狂妄的表情微微显现。2. 最讽刺的就是OJ早期从不认为自己是黑人,只想做OJ,不为黑人发声,结果当自己陷入危机开始利用种族矛盾获利,他的黑人同胞还感到特别感动。3. 种族人群和LGBT人群一样,因为曾经被歧视,所以有很低的敏感点,有些甚至接近病态,当然这也不是他们的错,的确社会的异样目光对他们造成了伤害才会引发各种敏感反应及暴力输出。类似情况还有近两年的辱华问题。但话说回来,似乎也只能在不断地反对中为自己争取主权和尊重。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种族问题探讨非常深刻
看似客观,实则非常主观,整体观感可信度极低。
超理性,几乎没有表现OJ在Nicole死后的表演伤心。good wife和house of cards都不如这场庭审。
7/10
刑事法庭判决无罪即是种族的胜利,也是种族的悲哀。最后正义通过跟杀妻案完全不是一个体量的事情得到伸张,是获胜,但又何尝不是另外一种悲哀。(我大该是极少极少打三星的人了)
虽然确实都是很好的故事背景展示点,但确实旁枝末梢太多了……
肤色成了主角,而真相却成了配角。
打分只是为了表达对oj那个烂人和莫名其妙陪审团的恶心罢了😃
这部纪录片成功把OJ塑造成了凶手。策略式纪录片
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给高分!这也叫纪录片?纪录片态度起码应该是中立的吧!这种纪录片导向性太强!觉得应该叫电影才合适。看过的人应该都觉得辛普森获释是因为种族问题,然而庭审中那些最终导致无罪判罚的证据,却被一带而过甚至不提!总之,如果是想要了解事件真相,看这个还不如去百度百科!
感受到主创想要通过辛普森案来表现美国的种族对立(种族歧视),但过程却是以有所偏颇和夸大的选取案件中能佐证创作者观点的内容来呈现的。我是以想全面了解辛普森案为目的来观看的影片,但看完后发现并不是这样,它不是一部案件纪录片。这部片子的落脚点是“made in America”,作为讲述种族歧视的影片,有些牵强且过分拔高辛普森案的政治意义了。
影片本身也是意识形态的产物,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模棱两可的语言煽动观众的情绪,让美国制造这一标题通过影片的表现形态得到进一步认证。
大失望,啰嗦,信息密集度太低,节奏混乱,观点也挺陈腐。黑人不积极参加人权运动就是道德败坏,失去自我了?就像现在的“你是同志你必须为同志发声”,这种道德绑架。别人关心核问题、言论自由、女权、电影分级制度不行啊?是什么就必须关心什么?屁民最大的特点就是不懂得尊重别人的自由。还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去给别人的人格打分。
一个足以与辛普森一生匹敌的纪录片。比纽约灾星还震撼。纪录片能拍成这样,真的不是一个五星能表达的。
这么高评分,以为多好看,实际欣赏不来。。。
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一个在严重割裂、对立分明的特定环境下,陪审团制度基本失灵的故事,直看得百感交集。当肤色主导一切时,正义必然会让位于盲目的激情与个人的野心。而种族问题的真正出路终究是“色盲”,而非复仇;不摒弃无论基于何种标准的集体主义,平等的个体就无从谈起。
还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