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豆瓣的各种评价关键词:中年丑,what黑白?
节奏太拖沓....带着各种问号我开始看第一集:没想到从彩色一下跨越到黑白影像,我竟然没有一点不适感,随着一张张仿若精雕细琢的黑白油画中游走的剧情,我好像闻到了意大利的海风,感受到赤脚踩在沙粒上的屎感,还有喝了一口带着冰块的马丁尼的畅爽...当然还有那复古的老钱风穿搭,因为我也有着一条理查德的同款式围巾(Dries van noten的男装丝巾)。
虽然无论光影还是构图以及细节的描摹都是如此艺术,但整部片依然有着满满的悬疑和惊悚的剧情效果。
说实话我不喜欢男主,一副欠削的小混混模样,看到第三集其实我想弃剧的,因为我无法想象会有如此阴险狠辣的人,他非常洞悉人性,而且会利用人性,虽然期间有着幸运的成分,但是他一旦找到突破口,就会顺势而为,利用它...哦,还有人说导演装逼,嗯嗯,这个逼装的太高级了,太有感觉了...我喜欢里面拿卡拉瓦乔的故事做隐喻,其实吧,真的不同的时代,人性都是一样,只是一个是匕首,一个是烟灰缸罢了,我在想这个摄影一定有着绘画基础,不然为什么黑白光影下的质感如此细腻,如此恰到好处的黑白明暗过渡关系,同时没有多余浪费的构图,是精确的把控和剪辑实现的,这一切是对美的多样性的重组,是加法后的减法,是对复杂的万事万物的底层规则知晓后的极简处理。
好吧,我真的好想在罗马的街头,大理石雕像的注视下喝杯咖啡...☕️
(文/杨时旸)影子,各种影子。
投影、背影、倒影、阴影、暗影、剪影……如果说,有什么元素成就了《雷普利》,那么最重要的或许就是影子。
对影子的运用,让这个写于数十年前的故事瞬间变得迥然不同。
谁能想到呢,在2024年竟然还能看到一部黑白剧集,不是偶尔穿插的、当做点缀的黑白片段,而是整整八集全部都是决绝的黑白。
从形式上来讲,《雷普利》以一种大踏步后退的方式完成了一次极其冒险又刺激的跃进,它以保守的面貌成为了先锋,以极简的色调打造出繁复,像禁欲系背后掩藏着的更魅惑的狂放,欲盖弥彰。
开场,当一个男人将一具尸体从一节节大理石楼梯上拖拽而下的时候,从他们的庞大身影映射在墙上的时候,你就知道,一个古典的犯罪故事开始了,它那么希区柯克,那么拒绝当下,那么迷恋旧日细节,换句话说,它那么经典,那么永恒。
“光永远是画的灵魂。
”这句话不只一次出现在这出剧中,主角雷普利站在教堂和博物馆中凝视着卡拉瓦乔的作品,身后沉默的男人突然开口说出这句话,像一句谶语,像一道寓言,从故事内部刺向外部,留下一个谜面。
当故事在无数影子的交叠之中次第展开之后,“光永远是画的灵魂”就显露出别样意义,它既指向画作本身的技法,也指向这部剧的技法,更隐秘地指向故事之中人性的光亮与灰度。
《雷普利》是个奇观,不不不,不是那种炫目的奇观,而是另一种、另一面,一种收束的、冷酷的、哑光质感的奇观。
这部剧集让剧迷们想到了什么珠玉在前的杰作?
或许应该是近处的《白莲花度假村》以及稍远几年的《新教宗》和《年轻的教宗》,不只是因为这些故事的背景同样设置在意大利,而是因为某种对作者性的共同地在意,以及强大的控场能力——他们不只在意“故事”与“情节”,更在意“形式”与“结构”,以及更显性的——构图与色彩。
如何讲述这个故事比故事本身重要得多。
是讲述的“语气”,观察的视角成就了这几部极其独特的、个性十足的剧集。
如果说《白莲花度假村》和《新教宗》《年轻的教宗》是用无尽的炫目色彩营造出一种内心世界的荒芜倒影,那么《雷普利》则恰恰相反,只用黑白和光暗对比就塑造出了一朵实际上多彩到绚烂的恶之花。
是的,没有看过的人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雷普利》这样一部黑白剧集会与色彩有关,那是因为导演聪明地使用了一种反向萃取的方法。
意大利浓稠的色调是众所周知的,在大众常识认知的前提之下,导演斯蒂文·泽里安——这个参与过《爱尔兰人》和《罪夜之奔》的作者,用黑白色调将其全部遮蔽,这不但没有掩盖原本色彩的浓稠与绚烂,反而激发出了观众对于那些色彩的重构与想象,把被动的观看演变成一次主动的参与,一切成为了一场奇妙又鬼魅的填色游戏,你面对黑白画面,自己在脑中将艳丽填满屏幕,这过程远比直接看见色彩更令人悸动,也更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种诡异的观感,诡异得如同这故事本身。
《雷普利》改编自著名小说《天才雷普利》,曾经被几度拍成电影,最著名的一版由马特·达蒙主演,对于喜欢这一类型作品的读者而言,这并不是个陌生的故事,相反,它像这个圈子里的名著。
但就是在这样过于熟悉的前提下,《雷普利》依靠对形式的重视,竟然将一个类型故事变成了作者电影。
它是一个关于骗子的故事,美国年轻人雷普利以仿造各种假文书骗取陌生人的钱财为生,大多数时候处在困顿边缘。
一次意外的机会改变了他的命运,一位富商雇佣了一位私家侦探找上他,希望雷普利能帮自己劝说远在意大利不务正业的儿子迪奇回到家中。
在意大利,他开始了自己的蜕变,从一个不知所措的外国游客一点点变得左右逢源,是迪奇的财富刺激了他,他将诈骗能力重新激活,开始成为迪奇的密友,进而取而代之。
在这个故事中,寄生者吞噬了宿主。
它呈现出了一种缓慢的、不疾不徐的邪恶,虽然那两起命案的最后一击当然都充满血腥,也突然而起,但那更像是整体漫长过程当中的一个节点,一切都有缓慢的前戏,或者说,那最后一击其实是不重要的、不得已而为之的,更重要的是之前的整个过程,那过程幽暗、粘稠,雷普利像某种可以释放麻痹毒素的深海动物,不动声色地将对方俘获,某个不定的时刻才完成杀戮。
《雷普利》这个故事的外壳是社会性的、关于法律的,与诈骗与欺瞒相关,但它的内核早已随着故事的展开而变成了精神性的,关于身份的构建、认同、篡改,关于对自我认知的错位、重置和可能性,关于命运的流变、诡谲与不可知。
是这些微妙的、灰色的、难以言传的东西让这个故事变得高级,从一个简单的诈骗故事的肉身里飞升而出,奔赴那个带有终极拷问的终点。
剧中设置了很多雷普利一个人独白的场景,他坐在房间里,假想出与某人对话,有时,那是一种为了篡夺他人身份的排练,有时是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警察的预演。
这些无实物表演成为了故事中最诡异的几幕,演员安德鲁·斯科特演出了一种绝对的扭曲与邪祟,时而像个派对上的优雅藏家,时而像个肉铺里的野蛮屠夫。
雷普利靠近人、观察人、戏弄人、操纵人、杀掉人,他是个脱离社会的人,反社会的人,但如此轻易、轻松地融入社会,他的谋生方式是周旋,是耍弄,是在人性与人心缝隙之间钻营与躲闪,而这一切几乎都是下意识,道德因素在他的生命里是不存在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个人吗?
他有一种因为蒙昧而有的蛮力,也有一种因为理性而生的缜密,他是理性与荒蛮交媾生产出的怪物。
一个理性的疯子,一个疯癫的智者。
意大利是独特的,它是一个地点,也是一种时间,它用无数雕塑、绘画以及公共建筑,将古老的时间封存至今,人类在其中新陈更替,但背景亘古不变。
这诡异的故事被置于其中,幻化出别样意味,镜头掠过宁静的海面、巨大的穹顶和无尽的廊柱,一帧一帧一格一格刻意充满阻滞,但图景彼此连缀,最终却如此流畅,那么多空镜,那么多凝视,那么多看似无用细节的聚焦呈现,最终都有独到用处,那些恢弘的众神雕塑皱起的眉头像万年的惊诧与厌倦,凝视人间的荒诞、苦难与悲欢,看罪恶与愚蠢无尽重复押韵,肆无忌惮。
对于一部剧集来说,这一切铺张的镜头真奢侈啊。
古典的罪案故事比当下的似乎更迷人,从某个角度去看,是因为在高科技出现之前,这世界还有秘密存在的可能,当科技使得人类社会变成全景监狱之后,秘密被取缔了,灰度就消失了。
而《雷普利》的故事发生在一个没有摄像头的世界,没有DNA的世界,没有人脸识别的世界,侦探需要走出家门和办公室一步步探寻走访,不停的位移让这一类悬疑故事充满独特的动感,那些无尽的楼梯和台阶,成为了一桩隐喻,那部随时会坏掉的电梯成为另一桩隐喻,攀爬楼梯进入一幢豪宅、进入别人的人生,尸体从楼梯上一点点拖拽下来,电梯在平时运转如常,在需要时总恰巧坏掉,这其中都充满况味,而最终你会发现,这故事中的几乎每个细节都充满况味。
让我们回到影子吧,如果说《雷普利》以影子开场,那么某种程度上说,它也以影子终结。
当雷普利不得不以自己原本的身份面对警探的时候,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在那幢宫殿般的房子里,他拉下窗帘,推远台灯,戴上假发与胡须,将自己藏进阴影里。
他淡定地对话,完成了一次匪夷所思的终极欺诈。
错位、遮挡与隐藏始终是这个故事的核心,说到底这一切都和光与暗有关。
故事中,不只一次地提到了卡拉瓦乔。
卡拉瓦乔是一位意大利的杰出画家,生活于十六世纪末到十七世纪初,他习惯随身携带匕首和剑,总是陷入与人的争斗,也有命案在身,癫狂而诡秘,声名狼藉,一生如谜。
他的画中充满光线与阴影构建出的神迹。
他为这个故事点睛,成为了一个遥远的、在历史深处的“雷普利”的倒影。
意大利本身就如同巨大的歌剧院,《雷普利》也被演绎成一场宏大的歌剧,充满乖张与惊惧,杀戮和鲜血,大幕开启,大幕垂落,让观众无尽唏嘘。
这故事有黄雀在后,也有金蝉脱壳,最终所有人都被蒙在鼓里,除了死者还有谁洞悉真相?
有那些岿然不动的雕塑,还有那只房东太太的猫,它们知晓一切,但就像故事中所言,神明看见一切但沉默不语。
(本文首发《南方人物周刊》,未经授权严禁转载)长篇小说《人偶》上市,谢谢支持
在判断一部剧如何时,该从整部戏的基调出发,来讨论剧本上是否出现了纰漏,人物逻辑是否出现了崩坏。
1 雷普利从出场时,就以行骗谋生,而他面对侦探上门后,并没有出现任何的慌张,而在意识到这是一个足能获利的局后,也没有流露出贪婪,从始至终,他的眼神就像是一汪湖水,平静又微有波澜地注视着旁人,且默默地学习、模仿。
2 既然开场有了基调,那么雷普利的戏核在哪里?
“扮演”。
他享受扮演着自己从未成为过的人物,伪装和行骗就是他最喜欢、最钟爱的东西。
3 悬疑剧,它的要素齐全吗?
逻辑通畅吗?
答:凶手:雷普利。
动机:扮演一个自己渴望的富翁,并逃脱罪责(伪装、交换身份、杀人依次出现)。
手法:以信息差来不断地证明死者、雷普利间的关系没有任何恶化,并哄骗过每一个认识死者的人。
可其中是有漏洞的:a 死者变卖了自己的全部财产,后旅居,在接受警察问询时,终于在突尼斯的一艘渡轮的夜晚失踪了(他没有证实过死亡,始终没有),可他银行的存款却全部被提取走,在一个他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影片结尾有银行提款的签名画面)。
b 任何一个悬疑剧,应当怀疑最大获利者。
可从始至终,没有人愿意去侦查一下忽得大富的雷普利的底细,似乎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行骗的人,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没有任何遗产的人。
哪怕是看见了死者的戒指后,竟却联想到了死者把雷普利当做至交好友托付,也没想过是他谋害的?
(或者可以用后续雷普利书信往来对二人关系粉饰来解释)c 在警方问询环节,或许要把确认当事人放在首要,报纸刊登了死者的照片,可竟是一个半身照?
显然是从女作家那边得到的,但……掩盖得过于巧合,似乎是为了在结尾时警探看见寄来的书上的照片时的惊诧而故意遮掩设计的,一个老练的警探从未想过确认身份。
d 最重要的警探与雷普利本人的见面、对话,此时的气氛,无疑是最凝重的,逮捕或者逃脱,就在这个夜晚。
即便通过画作的光影构思到了改变屋内光线照射来改变容貌,可难以解释:一个极为精明、较真、老练的警探,无法通过音色识别一个自己曾经重点关注并也已失踪的“嫌疑人”吗?
它很值得一看,可不必捧为神作。
第一次听说这部剧的消息时,得知主演是Andrew Scott,就有了点期待。
他的作品没看过多少,但Fleebag中的神父,印象实在过于深刻,所以对他的演技很是信任。
第一次看到剧照,黑白画面上,坐在车里的Andrew已然化身Ripley,期待就比较迫切了。
终于开播。
摄影师是Robert Elswit,凭借There Will Be Blood拿过奥斯卡,另一部提名作品Good Night, and Good Luck 也是黑白摄影。
难怪这部剧的构图精雕细琢,每一帧画面好像黑白明信片,与60版和99版的电影完全不一样的观感。
刚看第一集,的确很新奇。
到第四集时开始拖进度条。
等了几个月的剧,就这么拖着,直到看完。
故事的主角们本来是一帮bright young things,本来在故事发生地阳光明媚,游人如织。
可是新剧似乎在模仿Ingmar Bergman,怎么阴郁怎么来。
看不到Dickie与Marge的纠葛,看不到Tom对Dickie和其人生的渴望,也看不到Peter对Tom对纯情,甚至Dickie和Miles之间那种因为来自同一阶层所以天然形成的友谊,也看不到。
黑白影像中的意大利精致而冰冷,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淡漠而疏远,如果这就是导演想追求的效果,那作为观众我无话可说。
摄影手法本身并非错误的选择,但在剥离色彩的同时,选角和改编也剥离了青春、美貌和炽热的欲望,只讲人性的丑恶,好像Bergman 也不是这样拍法。
导演做的最明显的补救,只在年代感上。
蹭Mina,蹭Sophia Loren,60年代意大利金曲一首接一首,丝毫不介意把剧拍成广告片。
直到看到动态画面,才发觉Andrew Scott其实不是Ripley的合适人选,Johnny Flynn,Dakota Fanning的选择更令人困惑。
年近50和已过40的两位男士,举手投足都透着人生阅历的打磨。
并非有意身材羞辱,但中年人的臃肿和年轻人的微胖,还是有区别的。
而全剧唯一主要女演员Fanning,年仅30却无论何时都驼背耸肩,再加上好像从头到尾没有换过的九十年代感宽松九分裤——就算我不喜欢Gwyneth Paltrow,也不得不说新Marge一点都没有可比性。
从老版电影里截一些图:
60版的Ripley。
25岁的Alain Delon。
60版的Dickie和Marge。
33岁的Maurice Ronet和21岁的Marie Laforêt。
60版的Dickie。
不算年轻人,但魅力依然。
99版的Dickie。
27岁的Jude Law。
99版的Dickie。
这个角度几乎媲美Alain Delon。
99版的Tom。
29岁的Matt Damon。
99礼服版的Tom。
99版的Marge。
27岁的Gwyneth Paltrow。
99版的Meredith,新版没有。
30岁的Cate Blanchett,光彩夺目。
99版的Peter Smith-Kingsley。
26岁的Jack Davenport,选角简直神来之笔。
99版的Peter Smith-Kingsley,新版没有。
60版的Dickie和Marge是这样的,新版的两人很像精神恋爱。
99版的Dickie和Marge是这样的,新版的两人都很像性冷淡。
但最让我失望的不是三人组。
作为Philip Seymour Hoffman的粉丝,最不能接受的是新Freddie Miles的人选Eliot Sumner(Sting的女儿,人称代词“他们”)。
为什么选他们来演Miles,导演说:“I auditioned literally 200 people [for that part] and I would say 95% of those people were doing a [Philip Seymour] Hoffman impression…You know, he was so good in that movie. He’s indelible to people in that in that part, that when actors came to read for the part, they kind of did him. And Eliot didn’t.”(“有 200 人[为那个角色]试镜,其中 95% 的人都在模仿Philip Seymour Hoffman……你知道,他在(99版)那部电影里演得太好了。
他在那部电影中的表现让人难以忘怀,当演员们来为这个角色试镜时,他们都会模仿他。
而艾略特没有。
”)没有模仿,不表示他们原本就有能力模仿,也不代表他们有不模仿也能演好的能力。
制作团队或者平台想在作品中加一些“多元化”点缀,无可厚非。
但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既然有不可超越的Hoffman在前,新版中这个角色无论如何也要首先根据能力选择吧。
Miles在被Ripley杀害之前,两人有一场很重要的对手戏,坚决不模仿Hoffman的Sumner,自始至终用同一个表情接应着Andrew的完美演绎。
与其这样,还不如选模仿得最好的那个。
全剧最大的惊喜是Louis Hofmann,客串一个莫名出场又莫名离开、没有下文的角色。
他出现时我还以为这是新版Peter Smith-Kingsley,略有激动,然而并不是。
从形象气质上来说,作为新版Ripley他倒有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以为这是新版Peter Smith-Kingsley
然而不是。
角色叫Max Yoder。
这里走了就再没出现过。
能感觉到,导演铆足劲儿想拍一部与前作不一样的作品——确实也做到了。
但是否忠于原著?
是否超越前作?
只看过电影版的我只能说,原本期待的是风华正茂的Dickie Greenleaf,等来的却是中老年Tom Ripley。
好像被AI改写重发了呢,LMFAO
e1穷人的世界不应该有色彩。
构图以及有的长镜头真漂亮。
e2黑白的画面能让人更专注地观察演员们的微表情,以及微表情背后的情感,毕竟这是部关于欺骗的剧。
有过更多社会阅历后知道,底层人要骗过上层人是不容易的,见识会限制你,这是我第一次看电影版时没意识到的。
这是冲突的开始。
底层人想要上层人看得起他,会有许多讨好的姿态,反而引来上层人的蔑视。
e3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在船上搞的那几下很猛了。
e5意大利的漂亮风景只能看黑白,也比较可惜。
节奏挺慢,剧版对两次杀人后的处理拍得很细。
留下无数痕迹还不如有多远跑多远。
与其说是talented Ripley 不如说是clumsy ripley ,当然谁都有第一次。
那只猫我就觉得很突出。
没有来电显示的时代挺不方便,搞不清到底是哪个讨厌鬼在打电话。
e7虽是在面对警察时镇定自若,但他对如何接下来怎么办其实并无想法,行动就像会在新闻里读到的真实杀人犯故事一样,想不通他为啥要这么做。
在没有网络的时代,旅馆警局银行的信息互通工作以及簿记工作做得真好。
作为一个骗子,他十分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即使在假冒理查德身份与别人通信时也不忘为自己美言几句,很别扭。
e8也不知道说他聪明还是愚蠢,他只是爱冒险,具备反社会人格的各种特质。
冒险取回打印机是挺聪明的。
虽然看过两次电影,已经记不清具体情节,只记得最终脱罪了。
有点像赛末点,他只是运气好。
警探从未对上过脸。
如果你身边有这种人,最好留个心眼,别等哪天自己被砍了都不知道该怨谁。
这种人内心特别虚荣;喜欢虚张声势展现自己有多么不凡。
为了维持假想中的人生,他们将说谎练就为本能,甚至相信撒的谎就是真的。
对于这种障碍型人格有个专用的名词形容,叫“雷普利症候群”。
雷普利是美国作家于书中创造的形象,这个形象被多次搬上荧屏。
观众最熟知的,应该是1999年由马特·达蒙主演、裘德·洛主演的《天才雷普利》。
99版的电影非常精彩,但两小时的时长,并不能完全展现原著的细腻,所以观众们一直期待剧版的到来。
直到最近,网飞终于推出了限定剧集《雷普利》。
一口气炫完八集,我敢说这部剧与影版完全是两种风格。
如果你是个急性子,或者看不惯黑白画面,亦或者只想找个不用动脑子的下饭剧放松一下,这部剧可能并不适合你。
但如果你有时间有精力有耐心去欣赏一部舞台剧式的作品,一定不要错过这部能让你体验“沉浸式杀人”的《雷普利》。
1961年,在纽约混日子的雷普利,遇到了一个好差事。
船业大亨的儿子,待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一个小镇不肯回纽约。
大亨打听到雷普利和儿子是朋友,拜托他去那不勒斯劝儿子回家。
一切费用,大亨报销。
雷普利生活拮据,但聪慧异常。
他自小没了父母靠诈骗为生,最近正好有点麻烦,自然不能错过占大亨便宜的机会。
其实雷普利未必真的认识阔少,可人家凭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成功通过大亨面试,拿下公费去意大利旅行的机会。
等他找到阔少,忽然深刻理解了那句话“有钱就快乐吗?
不,有钱人的快乐你根本想象不到”。
相比于纽约这个钢铁丛林,那不勒斯不但海景宜人,文化氛围浓厚,生活节奏也更宜居。
外加阔少衣食无忧,堪称是“此间乐,不思纽约”。
在电影版中,雷普利一到此处就被深深地震撼。
为了留下来,甚至主动向阔少坦白自己此行目的,与阔少商量着一起糊弄大亨。
阔少直接收留雷普利在他家蹭吃蹭喝,把他当做自己的跟班小弟。
而雷普利也对阔少产生了一些非同寻常的情愫。
剧版的剧情走向与影版大致相同,除了刻意淡化雷普利的取向。
不过从阔少和他女友的眼中,他们还是看出雷普利有些不正常。
阔少女友玛姬是个作家,她一直怀疑雷普利接近阔少别有动机,不是想占便宜就是想搞基。
没过多久,阔少和女友玛姬都想赶走混吃混喝雷普利。
老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阔少显然没见过人心险恶。
居然把摊牌地点,选在了空无一人的水面上,小船里就只有他和雷普利两人。
影版中,二人划船来到海中,就去留问题发生争吵,雷普利激愤之下拿船桨拍死了阔少。
而在剧版中,阔少提出要赶雷普利走后,对方非常淡定,随后趁其不备在背后偷袭阔少。
处理完尸体和小船后,雷普利正式开始骚操作。
首先以阔少代理人的身份,将他在那不勒斯的财产变卖。
随后假冒阔少,写信给玛姬表示想要分手,让她不要跟来。
最后伪造身份证件,以阔少的身份来到罗马定居,凭借模仿签名的本领来银行随意支取阔少的存款。
并且使用阔少的打字机,持续与玛姬以及阔少的父母保持联络,一点点编织一张谎言的网。
不过人的社会关系错综复杂,再缜密的骗局也会有漏洞。
雷普利骗过了玛姬,却没想到阔少的另一位朋友迈尔斯来到罗马,顺着电话公司留下的档案查到了雷普利的住址。
迈尔斯显然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他发现雷普利冒名顶替了阔少,却没想到对方会直接将他灭口。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杀人容易抛尸难,尤其是这种临时起意的行为,常常会因为紧张而留下许多线索。
但雷普利表现得极为冷静,他先清理屋内血迹,再掰开尸体的嘴灌入大量酒水,然后下楼找到迈尔斯的车。
等到晚上夜深人静,他将尸体扛下楼,仿佛扛着醉汉。
当有行人路过时,他立马吻在尸体嘴上,假装两个男人在亲热。
接下来,他将尸体放进车里,开到郊外的小路。
伪造醉汉路遇抢劫被杀现场。
最后淡定回家,收拾好楼梯和电梯的血迹。
如果是普通人犯罪,能做到这一步,已经算是心理素质极佳。
雷普利真正让人震撼的,是后续应对。
罗马的警察根据迈尔斯生前的线索,查到了雷普利,玛姬在报纸上看到迈尔斯被杀,也来到罗马。
而雷普利前一秒以阔少的身份与警察周旋,后一秒又切换回自己,稳住玛姬。
看似漏洞百出,但还真让他糊弄过去了。
表面上看,雷普利疲于应对警察的逼问,一旦玛姬和警察信息对账,他就肯定会暴露。
实际上,雷普利主动暴露很多破绽,利用几方的信息差,成功让所有人认为,是阔少杀了迈尔斯后自杀。
而雷普利不但洗脱了嫌疑,还在逃亡路上混成一代富商,并且改头换面定居英国。
雷普利究竟是如何操作才能骗过所有人,这是本剧最精彩的看点,我就不给大家剧透了。
在我看来,剧版《雷普利》的精彩程度,丝毫不逊于影版。
相比起原著来说,电影版的改动更加商业化。
通过人物标签化,表演模式化,来降低观众理解门槛。
但剧版的表演更加细腻,人物的性格和行为逻辑,必须要仔细看才能揣摩一二。
而在揣摩中,观众会带入到雷普利的视角中,从而实现“沉浸式杀人体验”。
代入感,是这部剧最值得推荐的优点。
影版的雷普利有一种运筹帷幄的感觉,而剧版表现出的更多是窘迫。
比如雷普利杀了迈尔斯后,将带血的围巾扔在浴缸中没来得及收拾。
当警察来他家询问时,丝毫没有发现异常。
可观众却通过镜头,知道主角离暴露只有一步之遥。
每当此时,观众就会不自觉地揪心,想知道他是如何过关。
另外电影追求快节奏,一般会省略掉许多过场戏。
而《雷普利》这部剧一反网飞的风格,选择慢节奏娓娓道来。
在杀死阔少和迈尔斯的戏份中,导演花了大量篇幅描绘主角如何毁尸灭迹。
全程没有台词也没有BGM,纯靠镜头和动作创造出紧张的氛围。
这样写实的手法,很难不让观众沉浸。
饰演雷普利的安德鲁·斯科特,曾在《神探夏洛克》系列剧中饰演大反派莫里亚蒂,因此被观众称呼为“莫娘”。
四十多岁的安德鲁·斯科特,无法像二十岁出头的马特·达蒙那样充满性张力。
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剧版才刻意淡化了雷普利一角与男二男三之间的感情戏,转而着重塑造角色的内心。
剧版的雷普利,集自卑、嫉妒、贪婪、爱而不得与冷漠于一身,十分复杂。
莫娘对这个角色的演绎非常克制,没有程式化的表演,没有把这个角色演绎成歇斯底里的小丑,也不会让观众一眼看穿角色内心的想法。
可当你看完全剧回头二刷就会发现,在莫娘的眼神中,一直蕴藏着更深层次的情绪。
除了让人沉浸的真实感,与复杂的人物刻画外,《雷普利》值得夸赞的还有艺术气息。
导演选择用黑白画面来拍摄,是为了更好贴合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更符合原著的风格。
从实际效果看,这是个非常棒的尝试。
黑白画面虽然让意大利的秀美自然风光大打折扣,但反倒更能体现出对光线的对比。
全剧随处可见雕塑、绘画等艺术品的特写镜头,这些艺术品全都与剧情相映衬。
剧中反复提及一位历史上的画家卡拉瓦乔,与他的作品。
这位画家是巴洛克艺术的先驱,因杀了自己的朋友并四处流亡,没想到流亡时期成了他的创作巅峰期。
剧中的雷普利欣赏卡拉瓦乔的艺术,并与他踏上同样的道路,那就是杀死自己的朋友,并且在逃亡过程中,发挥杀人与撒谎的才能。
卡拉瓦乔曾说“没有希望就没有恐惧”,剧中的雷普利反复咀嚼着这句话,成为一个极度理性无所畏惧的人。
卡拉瓦乔绘画时擅长使用光线,剧中雷普利受此启发,最终靠光线布置一场骗局让警方错判。
而对懂艺术史的观众来说,《雷普利》中,有许多这样现实与剧情互文的艺术品彩蛋。
所以综合来说,这是一部细腻而优雅的好剧,非常适合反复品读。
但这也意味着它的观看门槛较高,需要一定的耐心才行。
如果你恰好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不妨好好刷一遍原剧。
如果没这个时间,那不妨看看电影版,或者多给片片点赞,看我解读的其他作品。
我们明天见。
拜了个拜。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编辑:烷烃
又一部犯罪新剧,爽到头皮发麻!
又一部犯罪新剧,爽到头皮发麻!
01.如果说马达版的雷普利活泼热烈,那莫娘版的则是沉静内敛。
就拿杀害迪奇的那场戏为例:马达版的雷普利是个二十几岁的青年,自尊心极强,根本禁不起迪奇的羞辱,在情绪失控下杀了迪奇,属于冲动犯罪。
而莫娘版的雷普利已经三十几岁,他在遇见迪奇之前,就已经承受过无数次的绝望。
所以,当他确认迪奇不爱自己的时候,他没有任何激动的表现,而是冷静地提起船桨拍死了他。
这一版的迪奇也很谨慎,他试图用一种温和的方式说服雷普利离开自己。
但人性总有其诡异的地方。
当你下定决心和一个人撇清关系,但又不知道为什么总想回头试探对方。
就像迪奇明知道雷普利喜欢自己,而他自己又并非同性恋,那他当初为什么还要把雷普利留在身边?
他曾亲眼目睹雷普利偷穿自己的衣服,雷普利也不止一次暴露出他对迪奇的迷恋。
他完全可以让雷普利早点离开。
但他没有。
就像他俩在船上的那次对话,迪奇希望雷普利离开,雷普利平静地接受了。
难道是雷普利表现得过于平静,整个谈判过于顺利?
反而让迪奇觉得有点索然无味?
接下来,迪奇改变他温和的态度,转而故意挑动雷普利的情绪,逼问雷普利。
他要让雷普利离开,但在离开之前不妨戏弄他一下。
毕竟,雷普利看上去如此“平静”……
所有压抑的情感,都在等待一个释放的契机。
那些被掩盖的情感并不会消失,它只会以一种更扭曲的方式重现自己。
迪奇想揭穿雷普利对自己的情感:“你要我说出来吗?
”雷普利仍然平静地说:“不要。
”并尝试挤出一个微笑。
然后,迪奇转过身去。
再然后,就是几声闷响,迪奇的脑袋血流如注……这一切终于不再平静……02.其实,迪奇并不怎么关心雷普利,也不怎么把他当朋友,他把雷普利留在身边,只不过是将其视为一种消遣。
雷普利在参加聚会时,也说人们并不关心迪奇,只是拿他取乐。
他对人际关系的看法,其实也映射了他自己的内心。
他心里也认为迪奇并不关心自己,就像迪奇死了,人们谈论他,也并非出于关心,而是把他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喜欢马达版对这段船戏的处理:小船在海面上轻轻摇曳,像一个摇篮,刺眼的波光使人晕眩,雷普利蜷缩在迪奇的怀里,抱着他的尸体,汲取着最后的温存。
马特达蒙版抱着迪奇尸体的雷普利会想些什么呢,他或许会想:迪奇再也说不出伤害我的话了,他终于完全的属于我了……心存幻想,还有希望,是马达版雷普利的特点。
也正因为心存幻想,还有希望,他才会在爱欲中痛苦挣扎,在杀人后表现出羞愧和恐惧。
但莫娘版显然放弃了这种病态而又唯美的呈现。
莫娘版的雷普利是个狠绝到底的角色。
当他知道他跟迪奇彻底玩完之后,他就不再抱有任何幻想。
他心中萌生了杀意,便真的冷静地实施了谋杀,在处理迪奇的尸体时,他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留恋和恐惧。
03.剧中多次提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天才画家卡拉瓦乔,也是个同性恋者。
卡拉瓦乔也亲手杀了自己的恋人,踏上逃亡之旅……可以说卡拉瓦乔的人生境遇和雷普利十分相像。
据说卡拉瓦乔杀害恋人的匕首上刻着一行字:No Hope,No Fear.(没有希望,就没有恐惧。
)在杀掉恋人之后,卡拉瓦乔迎来自己艺术创作的高峰期。
通常情况下,画家的作品风格与他本人之间都会有些许反差,但卡拉瓦乔的特质与他的作品却是高度契合,非常自洽。
就像卡拉瓦乔最负盛名的作品《手提歌利亚头颅的大卫》。
创作时间:1610年(38岁)尺寸:101x125cm收藏地点:博尔盖塞美术馆风格流派:巴洛克所属时期:后文艺复兴时期题材:宗教绘画材质:帆布油画画中斩首的人与被斩首的人,也都是卡拉瓦乔本人,只不过一个年轻,一个年老。
被斩首之人面目狰狞可怖,而斩首之人投向被斩首之人的目光,则充满悲悯。
圣洁与污秽,暴力与安详,热烈与肃穆……这些看似矛盾的特质,却在他的作品中完美相融。
这幅画反映了卡拉瓦乔在寻求自我毁灭与自我救赎之间的挣扎摇摆。
而且这也是他绘画生涯中最后的遗作。
在剧中,是迪奇向雷普利推荐了卡拉瓦乔。
迪奇或许欣赏卡拉瓦乔,但雷普利才是真正懂得卡拉瓦乔的人——因为他们本质上是同一种人。
04.卡拉瓦乔的画作讲究光影的强烈对比,这部剧集也是如此。
在绘画艺术中,最能体现光影魅力的就是单色素描。
这部剧给人的观感,就如同素描绘画一般,贯穿始终的黑白画面,形成独特的视觉风格,没有色彩的干扰,反而更能体现光影的对比。
这些黑白光影的转换,像极了人性的明暗转换,很适合营造悬疑惊悚的氛围。
黑白风格赋予剧集怀旧质感,非常贴合故事发生的那个年代,这让剧集看上去像一段遥远的记忆…也像一场恍惚的梦境………毕竟,真实的梦境,也是黑白色的。
……………手动分割线……………【4.21更新】关于雷普利为什么非要杀掉迪奇,我尝试代入雷普利的角度,给出一些更加细化的解读,上面那个好像有点简略,可能有人get不到……我看到有人给我评论说,雷普利根本不爱迪奇,他只是图迪奇的钱,这部剧就是单纯讲了个谋财害命的故事。
当然,我很尊重这种解读。
我们去看雷普利的原著,以及之前马达版,还有更早的那部《怒海沉尸》,大多数的影评也基本都是围绕这个点去解读。
不得不说,这种解读算是最简单,也最经典的一种。
但我仍然认为,这种解读有些弱化了角色情感的复杂性。
在我看来,雷普利不是简单的为了“谋财”,所以“害命”。
他偷穿迪奇的衣服,模仿迪奇的说话和生活方式,只是因为他迷恋迪奇这个人。
他模仿迪奇的签名,或许是为了日后骗取他的钱财,毕竟他是个职业诈骗犯,出于职业习惯,他想给自己留条后路,无可厚非。
假如——我是说假如——迪奇是个同性恋者,他打从心底里接纳了雷普利,而不是把他赶走……那么,雷普利还会想要杀了他吗?
还有必要去假扮他骗取他的钱财吗?
他给自己留的那条后路,还能用得上吗?
雷普利显然是希望自己被接纳的。
他一直抱有这个希望,直到他确定这个希望破灭了,他才把迪奇杀掉。
这里有两个很容易被忽略的点:第一,雷普利只不过是被甩了而已,有必要杀人吗?
第二,作为职业诈骗犯,杀人不是雷普利的强项,杀迪奇恐怕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杀人,如果他只是想要钱,方法有的是,为什么非要杀人?
为了钱财去杀人,风险太大。
像雷普利这样的聪明人,有诈骗才能的人,没必要走极端。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认为雷普利是只狡猾的狐狸(猎人),迪奇是天真善良的小白兔(猎物),真的是这样吗?
迪奇是个富二代,他起初邀请雷普利留在他家,让雷普利吃自己的,住自己的,看上去很慷慨。
可是,对于一个富二代来说,他的这种慷慨并不算什么。
反倒是雷普利,偷穿迪奇的衣服,模仿迪奇的语调说话,还幻想自己可以离间迪奇和玛琪的关系……诡异的是,他做这些事,说这些话,全被身后的迪奇看见了。
这实在太社死了,也太变态了,雷普利相当于把自己心底见不得光的欲望,全都暴露给他看了……然而,更诡异的是迪奇的反应。
当雷普利道歉,并说出“我可以离开”的时候,迪奇却说:“算了,就当刚才的事没有发生过”……换位思考一下,任何一个正常人,在看到雷普利这么诡异的表现,都会感到很不舒服,很想把他赶走吧?
可是,迪奇呢?
他不仅没有赶走雷普利,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俩的关系还都不错……所以,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一直认为雷普利很狡猾,很有城府,但是,仔细想想便会发现,雷普利虽然变态,但他是一个非常透明的人。
在这部剧里,在我们观众的眼里,他都是透明的,他的欲望,他的邪恶,我们一览无余。
然而,有这么一个人,我们看不透他,还误以为他“天真善良”,“慷慨大方”,他被杀后我们还觉得他可怜……这个人就是迪奇。
我想,迪奇之所以把雷普利留在身边,只有两种可能的原因:第一,迪奇也是同性恋者。
只不过他不想承认自己是,当他看见雷普利如此迷恋自己,他内心是窃喜的,但他又害怕被揭穿,于是以“朋友”身份把他留在身边。
第二,迪奇根本没有同性恋倾向。
但是,当他发现雷普利迷恋自己,他就假装没发现,然后再给予雷普利一些暧昧的,虚假的希望,等到合适的时机,再捉弄他,羞辱他,拿他取乐。
这两种可能,我更倾向于相信后者。
很显然,雷普利也倾向于后者。
因为如果雷普利相信前者,他就不会杀了迪奇。
雷普利肯定是感觉自己被耍了,才会心生怨恨杀了迪奇。
当迪奇问出那句“你要我说出来吗?
”就像是在故意挑衅雷普利:我知道你迷恋我,可我现在要把你赶走了,你是不是很难受啊?
……咦?
你怎么看上去这么平静?
好像也没有那么难受嘛……然后,迪奇就把自己作死了…………一个经常忍受家暴的女人,忍到忍无可忍,可能会把家暴男反杀。
一个暴君虐待奴隶,奴隶也可能联起手来造反……同样,谁才是狐狸(猎人)?
谁才是小白兔(猎物)?
这些身份并不是固定的,它们可能会根据情况的演变,而相互转化。
在我看来,迪奇从来就不是什么天真善良小白兔,雷普利也没有那么阴险狡诈。
至少,雷普利望向迪奇的眼神是充满柔情的,也是脆弱的,他在企盼着什么,也害怕那个企盼的东西幻灭。
最后,他终于不用害怕了。
我相信,当雷普利杀掉迪奇那一刻,他往后余生,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他了。
No Hope,No Fear.……在中国有一种老说法。
我们常把“爱人”称作“另一半”。
我们形容一对情侣感情好,也常说“你看这两个人,好得就像是一个人似的……”这种说法暗示我们生来就是不完整的,我们渴望在爱情中,找到那个能让我们完整的人。
我们企盼着那个人的到来,企盼着完整,企盼着合二为一。
与此同时,我们人类从下生的那一刻起,就不得不面对一个真相:“我”作为一个主体,被抛入这个世界,注定是孤独的。
所以,我就是我,你就是你,我永远不可能是你,你也永远不可能是我,我所企盼的,也至多只是一种企盼……正常人不会因为企盼落空而做出极端行为,可能是因为正常人知道那种纯粹的爱,纯粹的同一是不可能实现的。
最重要的还是——正常人对这种纯粹的爱没有那么渴求。
他们嘴上喊着我要纯粹的爱情,可能也就是随便喊喊,属于典型的“叶公好龙”。
如果真给他们纯粹的爱情,他们根本消受不起。
因为越纯粹的东西越危险。
纯粹的爱意味着走极端。
剧中提到雷普利是个孤儿,从小被姑妈收养,可能也遭受过很多漠视,甚至虐待。
雷普利在离开美国,去往意大利找迪奇之前,给姑妈写了封信,他为自己可以永远离开她而感到开心。
如果雷普利不是爱上了迪奇,我想他永远会是个看上去很“正常”的人。
因为他习惯了被抛弃,被漠视,习惯了不被爱也不需要爱的生活,只要别给他希望,他或许就能一直“正常”下去……雷普利喜欢模仿,喜欢迪奇,更喜欢模仿迪奇。
我想他内心深处可能比任何人,都渴望那种纯粹的爱。
他渴望完整,渴望合二为一,渴望把“我”变成你,把“你”变成我……于是,“雷普利”变成了“迪奇”。
“我”终于不用再模仿你了,因为“我”现在就是你——以杀掉你的方式,成为你。
雷普利 (2024)8.72024 / 美国 / 剧情 惊悚 犯罪 / 斯蒂文·泽里安 / 安德鲁·斯科特 达科塔·范宁
这个故事成立的逻辑就在于信息不发达的20世纪60年代,通讯普遍使用信件邮寄。
不过也能看得到当时一些机构对于“本人信息”的确认,比如签名痕迹,打字机的型号所显示的特色。
当警察说出Richard使用的是爱马仕打字机,我才对他有钱的身份,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
哈哈哈从汤姆的角度来说,真觉得:千万不要轻易招惹一个沉默的i人。
表面波澜不惊的同时内心小算盘打得真是一个溜(没有judge i人的意思啊,只是从本剧出发,表示对这个角色塑造的认可)本剧的悬疑在于它的推进,不像以往的犯罪系列那么直接,那么血腥。
不过从汤姆的视角出发,很细腻的展示了一个有点坏心思的普通人,随着欲望的加持,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同时,还要通过一连环的谎言,来弥补上一个谎言的漏洞,最终形成了Richard是gay,由于表白汤姆被拒,导致心意失神,从而选择了自杀的完美闭环。
虽然警官在最后收到marge的出版书刊,看到内页赠词时的恍然大悟,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不过我也有一个疑惑的地方,汤姆虽然更换了护照,但是他并没有搬家。
那不是警察还是能够找到他吗?
(思考.gif)
-石墙的肌理,杀手的肖像剧版真的是慢工出细活,视听体验极度舒适,画面关系也和雷普利一样迷人至死(Robert Elswit好伟大,不愧是PTA的摄影)。
不少吊诡的拉焦镜头和浅焦画面,引导视线落在物体上,唤醒了某种无机质的窥望,并延伸到荧幕外,仿佛也将观众置于超然的视角。
如果说雷普利身上有块不被人类社会收编、不被道德涉足的空白,那这些无生命/非人类的反向凝视就是一种佐证。
剧中不乏这些无批判色彩的“漠然的目睹者”:街区的消防栓、房子外的铁栏杆、建筑物的雕塑、画中人和动物们,都是平日里人们习以为常容易忽视的存在,甚至还有一些更不被注意到的局部-没人会留意系着船锚的铁环、流水的龙头、栏杆的锈渍与墙面的肌理,而当它们成为实焦里的主角,心照不宣地打量着观众,周身布满难以解读的细节时,我们也不得不放下先行的态度,设法看清虚焦中那个存在主义的自在生物,试图理解他身上那块同样难以被察觉、定义和诊断的空白,即便他早已不见踪影。
除此之外,一些镜头设计也让观众意识到自己和这条冷血变色龙之间脱不开的联系。
最直接的莫过于格林里夫先生、酒店经理和银行的人面对镜头和雷普利说话。
或者是向观众展现一些其它角色看不到、只属于我们和雷普利的秘密,比如浴缸壁的血迹。
以及,我们沉浸式参与了雷普利每一次艰难又费劲的抛尸。
总之,如果观众感到对雷普利的罪行有所共谋的话,那恐怕也是他骗局的一部分。
-难以捕捉的雷普利既然阴谋和谎言是雷普利生活的关键词,那自然和日常就是这种生活的底色。
雷普利错综抽象的内心世界与人类社会格格不入,罪恶于他像呼吸一样自然,跟睡觉一样日常,他缺乏人类情感,没有道德包袱,不会考虑对错,也不关心善恶的分界。
他从来都不是个两面派,也没有在过一种双重的生活,杰基尔和海德在他身上同时出现,而且和谐共生。
作为一个身份掠夺者,犯罪对他来说除了是生计外,跟吃饭睡觉欣赏卡拉瓦乔的画一样稀松平常,也是生活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两者不需要特地加以区分,他是一个主角兼反派。
这些都很好的解释了雷普利为何总是如此淡定。
A protagonist and antagonistAS的雷普利深得我心,可以说没什么gayness,但有强烈的queerness,他在采访里说"My feeling is that he’s a queer character in the sense that he’s very other.",并强调了雷普利身上的流动性(fluidity),而这源于他“居无定所”的身份(职业需要(甚至不该用职业这个词),他的身世、年龄、性格、国籍、性取向...一切都是不稳定的和变化莫测的,所以"not easy labeling",把他放在哪类群体里面都会显得另类,但他走入人群中却能消失不见。
个人觉得雷普利身上的无性恋/aroace特质更浓-他会爱上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但他不会爱上一个人。
他暧昧的目光只会停留在迪基的钢笔、戒指和皮鞋上,而不是迪基本身。
他是一个前帕特里克·贝特曼,对人不感兴趣,但吸纳不同人的审美和爱好让他舒适,他迷恋伪装和占用,热衷于收集那些标识人的有品质的物件,因为这给他带来了安稳感。
他不理解常人之间的情感和亲密关系(经常能看到难以置信的嫌恶表情从他脸上不自觉的掠过/想想看他和人最亲密的时刻应该是他搬运尸体的时候,他甚至急中生智迫于无奈的吻了Freddie Miles),这在他看来估计算一种弱点,而他只会利用这点操控别人往他想要的方向上联想。
不过,虽然雷普利很擅长扮作一个有感情的普通人,但有时他不自然的人情味也以颇为有趣的方式露出破绽,比如他面无表情、应激般的告诉迪基“我喜欢女孩”。
"Possessions reminded him that he existed, and made him enjoy his existence"相较影版,更加喜欢剧版对“怒海沉尸”这段的处理。
首先,船全程吱呀作响的刺耳特写,以及它奔着雷普利和镜头横冲直撞的发疯戏码,无形中将它塑造成了一个无常不定的同伙。
剧版的音效设计很精彩,尤其是人造的无机质声音,和冰冷无情的鲨手同频。
谁能料到雷普利最为激烈的一次互动居然是和一条船(笑
其次,影版雷普利是因为生性敏感自卑被迪基说的实话刺痛后才激情砂仁的,而剧中,温文尔雅的少爷委婉的问要不要听实话,雷普利说不要,从这点能看出雷普利对迪基不存在什么幻灭后行凶的动机,他对他眼中这个出生幸运但毫无天赋的庸人,恐怕是轻蔑多于幻想,况且他的欲望从来都没有灭掉,因为他欲望的对象是那些制作精良的possessions,是那种能让他见识到美好事物的身份地位,他明白自己更配拥有这一切。
雷普利不甘于做一个只为谋生的低级骗子,而是要实现阶级跃进成为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骗子,所以他的砂仁是有预谋的,取代迪基是板上钉钉的事。
作为一个本质上自我厌恶却又自恋十足的后道林·格雷,雷普利不需要听迪基说所谓的实话,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他厌恶自己作为雷普利的时候(原著中写到他每每想到这点“都快哭出来了”),但他也同样爱慕自己学什么都得心应手、不被规范束缚、游走于道德体系之外的才能,他对自己的劣根性感到平静和自洽,他相信不择手段的追求美并不是一种缺陷而是一种本领,他深知自己人性匮乏,这用不着别人来提醒,毕竟最会审视雷普利的人就是他自己了,所以他压根不会因为被人戳破就暴怒,而且也不需要受到刺激才能砂仁。
剧版的迪基并不是个纨绔子弟,而是一个受到宠爱却天资平平,生性温良又软弱迷茫的少爷,这反而让他的“紫砂”显得更加可信。
玛吉的聪颖和她的直觉一样醒目,她一开始就敏锐地觉察到了雷普利的正常中飘忽不定的异样。
她是一个有自己房子的作家,也是一个与雷普利不懈抗衡的人,这让她比影版的同一角色要生动立体得多。
说到头,剧版雷普利的形象更像是把《雷普利游戏》里面人到中年的雷普利放到了第一本书的故事中。
-总之,雷普利是自由的,这剧也把人彻底吸进去了。
这剧从剧本、摄影、剪辑、表演各方面来说都很难不给五星。
摄影太美了,尽管黑白但无疑给让意大利的整个环境更多了些晦涩不明,和整个剧更搭了(妥妥意大利旅游宣传片啊)。
剧本方面没看过原版小说,但私以为卡拉瓦乔的线索也只有银幕化才能够好的通过剪辑表现,和主角心路历程呼应得非常契合,最后一集梦境的加持和原画的不断闪现,直接将线索挑明,一切都呼之欲出了。
最有意思的是,越到剧集的最后,编剧越喜欢通过细节玩小翻转,当特写的堆叠让人以为”他下一步是要这样啊“的时候,又及时刹车,像恶作剧一般的逗弄观众,但不落窠臼的让人喜欢这些小设计。
至于主角的演技,那是没什么好说的了,太自如了。
前期,底层人物的拘谨和阴鹜,后期金钱加持下的游离和从容,以及他对各色主要人物反应变化都非常细腻,太了不起了。
最后想说的是这个片子的剪辑。
如果说,好的剧本、演员和摄影是为剧作充实了血肉,那么鬼斧神工的剪辑就是谱写了整个片子的节奏。
这个剧的节奏非常有意思,凶杀可以果决带过,但是事后处理又是慢条斯理。
环境的熏染可以是一帧一帧过,但是关键剧情推进又是大刀阔斧。
整整8集,有条不紊又走线诡谲,情绪调动能力超强,剧中人物可以不说一句话,但是那绵长的镜头就诉说了一切。
这剪辑真的克制自信,从容优雅,如梦如幻,又逗弄跳脱,好厉害!
今年过了大半,不出意外应该是我的年度最佳剧集了。
好适合今天看 阴阴冷冷的
很无聊 两集弃
拍黑白的原因是?
好想拥有同款烟灰缸,尽管不抽烟,却能派上大用场,黑白意大利别具一格,Arri Alexa LF摄影机拍摄,Robert Elswit掌镜,视听精细,非常古典的身份互换诡计,极具时代性,且一人分饰两角,若俩人不是白人而是东亚人,是否最后依然傻傻分不清楚,Andrew的魅力自有人懂,Zaillian不愧是编剧出身,编织人性之恶引诱观众尽入彀中,文火慢炖,烈焰焚身,从阴影里挺身而立,于灰海中涅槃重生,
一般般,没什么看点
制作精良,镜头考究,有影版珠玉在前,剧版对角色大刀阔斧修整。马达版雷普利是青春的欲望,猥琐又可怜,自卑又可悲,看得到他黑暗的源头也能理解他人性的沉沦。裘花版迪奇更是留下了银幕经典富二代形象,举手投足优雅高傲,对不同阶级的热情与轻蔑轻松拿捏。剧版雷普利则是中年的贪婪,卡拉瓦乔的艺术创作是唤醒他释放恶意的灵感,游刃有余的一恶到底。迪奇从爵士乐狂热分子变成毫无天赋的画家,更是毫无魅力可言。用更长的篇幅塑造更扁平人物。两版在艺术审美和家居品味都非常到位,极佳的意大利旅游宣传片。
抽离色彩的意大利风情画,伴随海水的声音暗潮涌动。意大利这个激发艺术本质之地,通过艺术朝向死亡的发展——卡拉瓦乔的艺术(生的精彩)与经历(死的精彩)。杀人和抛尸场景的缓慢,让电影展现出纯粹的唯美。第五集最后的一组空镜头,让第一次出现的色彩(血红)成为惊悚点。反好莱坞的形式:黑白色调,黑色喜剧——大量线索摆在观众面前(警探却错过了);一条线索放在警探面前,他毫不犹豫地动身(像极了经典好莱坞时期的侦探片)。最后,雷普利回归本身,成功骗过来了所有人。
压缩到4集差不多,节奏冗长,废话和水时间的情节不少,把剧情片侦探片当艺术片来拍,可是现代社会玩复古,不仅玩不过古,还没跟上时代进步,甚至演员都不是能挑起艺术片气质的演员,虽然黑白隐藏了演员选角的缺陷。少搞点投机取巧,小说已经有改编珠玉在前,新的改编至少画面要新,故事不错,景色超美,黑白一塌糊涂,如此沉闷拖沓的节奏混不开的。除了个别情节,悬念被拖沓的毫无悬念,想说啥又没怎么说,中后期的剧集观看时感到很无奈甚至烦躁,磨磨唧唧。真的太可惜了,如果是彩色的会更有观赏价值。完全不推荐看。
最懂hitchcock的大編劇做導演,全程營造氣氛看到爽,整個義大利美景都是氣氛營造的舞台。最喜歡兩段殺人後處理現場的戲,從來沒看過這樣的寫法,事無巨細之外又合理又荒謬,更能讓看的人緊張不已,為此獻上我的五顆星。
网络高清版资源 相比于德龙和达蒙版的雷普利 安德鲁·斯科特的岁数实在太大了些 魅力严重不足 直接演成了雷普利的中年危机 让人生发不出同理心 而开头的诈骗有猫鼠游戏里青春靓丽的小李子珠玉在前 这版的各种犯罪也没了潇洒感 这种大反派男主不帅就不好看了
雷普利至少已有三个电影版本,阿兰德隆的,马呆萌的,约翰马尔科维奇的,这个剧版的雷普利是最乏善可陈的,太干枯了。摄影构图确实不错。但并不想继续看了。
好像跟马特达蒙版相比 更冷静有计划没那么有病 但是没病谁爱看啊。。黑白质感并没有更添彩反而挺单调无聊的 同时在读《马丁盖尔归来》这两个经典的顶替故事并行 有趣的大概是警方和女友的信息差 所以大概只有最后两集还有点意思
和明格拉渐入黑暗的故事相反,这是一个仰仗直觉行事的人如何通过自觉与顿悟成为艺术家并完成杰作的历程。但就执行而言,对剧本的处理远不及前者细致娴熟,汤姆与迪奇都像是缺乏灵魂、疲惫阴郁的中年人,很难说服观众他们会混到一起——当然整个意大利的所有人也都面无表情,工具感过高,智商同样起伏不定。美术和摄影还不错。
光影艺术教科书,意大利旅游宣传片。充满疏漏的不完美犯罪,但摄影、表演、制作都极为优秀。杀人夜乌云状的树冠,鳄鱼皮包质感的石板路,无数雕塑和门房默默注视的脸。艺术指导:卡拉瓦乔。
也是蛮像意大利文化和观光宣传片
电影版的男一男二青春洋溢,充满了性张力,这个男主角也太老太萎靡了,看着就劝退
男朋友找不到了别着急,说不定他只是死了。
越看越乏味,远不如两部电影版有记忆点,可能我还是看脸的人
并不完美的谋杀和骗局,但有完美的安煮老师啊!他比阿兰·德龙那种愚蠢的漂亮宝贝,更适合“天才雷普利”这个名字。很爱这一版相当装腔的演绎,剔除了谁爱谁、谁不爱谁的危险关系,把每个人的恶心放在明面上,Dickie既没天赋也没脑子,Marge市侩浅薄,Freddie自作聪明,还有一群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的废物警察,多亏每个人的配合,才促成了这桩漏洞百出的无罪谋杀。卡拉瓦乔和猫,神来之笔啊~
硬拗出来的格调感显得格外低俗平庸。当代无数演员的做作扭捏使得黑白画面的质感更显低廉粗糙。《兹山鱼谱》显然也并排同列于此队当中,《灯塔》则略优于两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