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不了解美国历史,亦不懂得电影知识的入门级观众,我只能单纯地从感性层面来欣赏这部电影。
当我听说这是个美国黑帮历史电影,男主Dillinger是约翰尼.德普所演时,我以为我一定会看到Dillinger带领黑帮巧妙逃脱政府大网横扫天下的霸气场面;我以为他即便中途会输,但最后一定会赢。
忽略了“历史”和“真实事件”的限定,我对电影有了种先入为主的误解。
如果是改编自真实事件,我怎能去期待一个正派(政府)满盘皆输的剧情?
虽然,影片一开始的某些情节的确与我的想象相符:Dillinger精心策划的逃狱与抢劫总能成功。
他自信满满,绅士作风,连抢银行的紧要时刻都不忘提醒银行的顾客拿好自己的钱,还顺手给被扣为人质的美妞儿披上外套。
他入监狱就如庭前散步,被押送途中还向路旁围观的民众招手微笑。
他从不担心什么,他好像总是个赢家,他似乎对整个局势了如指掌。
——————————————————————————影片中的爱情戏并不占主体,却演得很是漂亮,每个片段都让人印象深刻。
气场强大的Dillinger追姑娘就像他抢银行一样干脆利落。
——If you're gonna be my girl,you're gonna have to swear to me that you'll never ever do that again.——Hey,I'm not your girl.And I'm not gonna say that.——I'm waiting."I'm never gonna run out on you ever again."Say the words.——No.——Well,I ain't ever gonna run out on you,and that's a promise.......You ain't getting other people's hats and coats no more neither.——Why'd you do that?——'Cause you're with me now.——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I was raised on a farm in Mooresville,Indiana,My mama died when I was three.My daddy beat the hell out of me 'cause he didn't know no better way to raise me.I like baseball,movies,good clothes,fast cars,whiskey and you.What else you need to know?就这样,我们美丽的Billie嫣然一笑,从此成了Dillinger的女人,并且再也没有''run out on him" 。
这世界上追姑娘的方式多种多样,却还没见过这样直截了当、强取豪夺的:你是我的,你是我的,没有理由,你就是我的。
故事其实很简单。
他是从社会底层脱颖而出的逍遥大盗,她则是在社会底层讨生活的普通女子。
他爱上了这个红衣服笑靥嫣嫣的黑色卷发姑娘,所以决定要带着她一起生活。
这对爱人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大约是Dillinger带着Billie一起旅行、看赛马的那些天。
那时候他和他的同伴还在把通缉令当作一个玩笑来讲;那时候当Billie对他的安危以及他俩的未来提出质疑,他的回答还是一如既往的自负、坚定、不容反驳。
——You ain't going nowhere,you hear me?I'm gonna die an old man in your arms.We're too good for them.They ain't tough enough,smart enough or fast enough.I hit any bank I want any time.They got to be at every bank all the time.That's why we're on top of the world.Ain't nobody lay a glove on us.No.I ain't going nowhere.Neither are you.What do you got to say about that?Billie用眼中的安心与爱意以及一个深情温柔的吻给了他想要的回应。
在身边所有人都在为赛马比赛激动欢呼的时候,他俩旁若无人的吻仿佛持续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即便她明白他的自信并不意味着两人能平安无事地享受二人世界,但她仍愿意享受这种自信给她带来的安全感,愿意抓住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与他共处,哪怕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哪怕只是昙花一现的幸运。
最后,又一次被人背叛的Dillinger眼睁睁地看着Billie被警察抓走,他的眼睛红了。
最后的最后,警察告诉Billie,Dillinger临死前的最后一句呢喃是“bye-bye,blackbird”,她流泪了。
有人认为这个故事是一见钟情的完美表率,就像泰坦尼克的剧情一样,曾经彼此陌路,之后却可以为你生为你死。
末路逃亡,乱世相依。
看着他们的故事,我更多地是感受到了一种霸王别姬的悲壮。
这种爱情,无法复制。
——————————————————————————随着影片里的大盗一个接一个地死去,Dillinger渐渐形单影只,成了一只孤雁,有心抵抗,无力回天。
他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命运,虽然心有不甘,虽然无可奈何,但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就像Red所说:I got a feeling that my time is up.And when your time is up,your time's up.......You gotta let go,John.
风衣礼帽机关枪的三十年代,多么适合迈克尔曼!
扑克脸的冷血警察,多么适合面无表情的克里斯汀贝尔!
神经兮兮、改变美国历史的头号通缉犯,多么适合阴郁的强尼戴普!
可是……枪战的音效仍然天下无双,闭着眼听就好像《盗火线》一样屌,可惜不能睁眼,睁眼就完。
因为这电影用的不是胶片,是DV!
尽管是高清DV,但DV毕竟是DV,外景拍不出气势,内景更是曝光过度惨不忍睹。
不管导演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在我看,一部很棒的电影就这么被毁了。
怎么能用DV拍大片呢?
到电影院看DV是种亵渎,是种罪恶。
一句话形容我的观影感受:就好像去夜店叫小姐,来了两个国色天香的男同志。
昨天七月一号是首映,但是昨天是加拿大的国庆,去逛街。
所以今天我选的中午十二点,这个时候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电影院的人很少。
提前半个小时,选了最好的位置。
感觉很难说,没有很失望,本来就没有抱多大期待。
但是它也只是没有让我睡着的水平。
如此而已,只是看了IMDB目前8分的巨高分数~让我汗一把。
说老实话看电影一般都是被预告片骗进去的。
比如说尼古拉斯凯奇的《Knowing》真是大烂片。
而《Public Enemies》则只是约翰尼-德普和克里斯丁-贝尔的超强吸引力。
拜天涯八卦所赐,约翰尼-德普 成了最有型的男人。
我个人却对约翰尼-德普并不感冒,我比较喜欢克里斯丁-贝尔。
我其实一看这个电影导演,我就很失望。
因为这个导演的作品是《Miami Vice》,而且从预告片看来风格也和《Miami Vice》保持了一致,运用了大量大景深的画面,这样看起来更有纪实风格,说得难听点儿就是家用小DC的风格。
镜头一直晃个不停。
但是这些都不是硬伤,只是这该死的剧情是如此的平淡。
我简单表达一下:德普从监狱里救出几个同伙,然后伙同作案,连续抢劫了芝加哥的银行。
而后邂逅了女主角歌迪亚(去年奥斯卡影后),在受到国家通缉后,被迫和女主角分开,而后因为之前和女主角打勾勾说要照顾一生一世,所以不顾危险返回芝加哥与女友重逢,而后被打死在影院门口。
大体是这样,细节有出入。
看了这个片子,就像是把蝙蝠侠《暗夜骑士》搬到了1930年的美国芝加哥。
可惜的是德普也没有多么聪明和强悍,贝尔也没有多少高科技武装。
通篇都是白开水一般的剧情。
唯一打动我的是最后结束的方式显得很悲剧和浪漫。
如果单纯说表演来说,两人的表情也和白开水一般平淡。
德普从头到尾有就是带着圆形小墨镜,抿着小嘴巴。
确实非常帅非常有个性,但是也就是如此了。
贝尔则是从头到尾板着脸,没有嬉笑怒骂,唯一的一个有难度的表情就是憋着愤怒看着无能的同事而饱满了泪珠。
这绝对是两个人这么多年来表演最烂的一部电影。
细节:片中德普和歌迪亚的爱情是如此坚贞。
但是影片中对他们关系的描写却是如此的稀少而没有说服力。
不痛不痒的床戏连衣服都没有脱干净。
是怎样的爱情才能让德普冒着生命危险返回芝加哥和歌迪亚冲虚旧梦?
很遗憾没有交代。
德普扮演的John Dillinger在被捕的时候坐着警车穿过城市,人们就像看明星一样对着德普挥手,WHY?
德普不是劫富济贫的大侠,他只是个不伤无辜打劫银行的好手,这么受大众欢迎?
影片没有交代。
或许美国人电影看多了,只要有传奇色彩的人他们可能都觉得很酷,或许我开化,理解不到美国人民的文化思想。
贝尔的角色就更加平淡了,就是基础在办公室布置如何逮捕德普的任务,作出他那英明的决策。
而无非就是派人监视德普的女人,而他愚蠢的手下却让这个女人溜了。
我只给了两颗星,如果不是照顾到两位超级巨星+奥斯卡影后。
我只会给你一颗星。
因为对于这种强势宣传的电影,这样的结果真是让人不能接受。
好比你让汤姆汉克斯+汤姆克鲁斯去演《惊声尖笑》这类电影。
我对这个电影的评论可能过于苛刻,但是这是我看完此片的真实想法。
我只是好奇的是这个导演上次拍《Miami Vice》败得一塌糊涂,是什么让制作公司这么有勇气让他继续担当《Public Enemies》的导演?
或许他拍的不烂,只是剪辑的太烂了。
好吧,这个电影的配乐还是不错D我在想如果这个电影是 马丁-西科萨斯 来拍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抢劫任何一家银行” 毫无疑问,迪林格具备一名银行劫匪一线领导的所有素质,他经验丰富,计划周密,头脑冷静并且应变机敏。
所以他能在1分40秒洗劫一家银行并且满载而归,甚至能够赢得民众的爱慕。
可惜他并不明白这却不是他作案成功的原因。
他成功,只是因为有人需要一些服务,而他则被认为是合适的。
而他被人们当英雄一般看待的原因,则恐怕要归结于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他满足了人们种种的心理期待,比如暴富、冒险、成功、风光、魅力、还有让政府丢脸(反体制的),在没有强心针的情况下,他貌似一剂精神鸦片,给人们带来刺激的同时,也给自己贴上了时代情绪宣泄代言的标签。
或许他自己没有想到这么多,他说“我去过的地方也并不那么有趣。
”,并且,他也并没有因为成功和富有而融入到社会主流中去,在离开高档饭店的时候,他说“让我们离这个倒霉地方远点。
”无论是贫寒的出身还是他成功的方式,都注定了他永远不会被那些“上流人士”所接受,甚至在自己的圈子里也一样。
他聪明机警,风雅浪漫,忠于爱情,可是他不够智慧。
酒吧里,在言及未来时,朋友说“你应该考虑下,我们所做的都不是长久之计。
”而他却回答“我们享今天的福,何必去为明天担心。
”以他的头脑,如果不是字面上看来那么散漫天真的话,那么就只能说,他的经历让他对人生和未来是不抱什么希望了,在没有认识爱人之前,他甚至连退休都没考虑过,真正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生活就是行动,享受,再行动,直到有外力能结束这一切。
他只是一颗被黑帮集团用来敛财的棋子,被人利用而无力驾驭自己,在他仍热衷于抢银行的时候,那些需要他的人已经在开始寻找更为安全、稳定、性价比更具优势的财富增长方式了。
如果他们的动作可以慢一些,那么迪林格或许还能多过几天好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比迪林格聪明的多。
失去了他们的支持后,他还是要走自己的路,罗伯特德尼罗在盗火线里说自己除了抢银行什么都不会做,但是迪林格显然不是,只是“在你绝望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
”可是一切都变了,一个没有背景支持只能靠拼命的小团队很快就被打的七零八落,伙伴们依次伏法,就连信息都靠不住了。
“这是4万8千美元。
”“听着要比80万少很多啊!
”迪林格窝火的说,这个时候的他,美人迟暮的悲凉感尽显,收入减少,压力却再增大,警察追的他惶惶不可终日。
如果再不退休,那么他肯定不能如自己所言,老死在爱人的怀里。
可是接着爱人当面被捕,这深深的打击了他,而后来朋友的出卖,不过是他悲剧收场的催化剂罢了。
因为这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无路可走了。
看电影前的下午,他冒险的深入警察局里晃了一圈,发现重案组空无一人(除了一个留守接电话的,他应该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墙壁上贴着自己都已先自己而去的伙伴照片,孤独悲凉的氛围随着镜头缓缓移动,最后他问道看电视的几个看门老警察看的什么电视,有人冷淡的回答了一句。
这个细节暗示了他已经不再被人关注和需要,那些日子都成为过去,如今的他被彻底的抛弃了,既然早晚都是这样的结局,那么何必再保守煎熬?
于是他选择了一场黑帮电影,他时而淡漠时而会心的笑。
面对抓捕,把枪掏了出来,转过身去看了一眼身后枪还没能举起的警探,却又把身子转了回来。
他根本就没打算抵抗,但是他也没打算活着。
不会再有人帮助他越狱。
于是,他选择了最后唯一能选择的。
死棋。
“我们的人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 普维斯知道这话并不讨那个有志于打造类似“青年文明号”这样的明星团队的上级欢心,可他还是艰难的将类似的话重复了三次。
毫无疑问,他是个坚毅、负责、有正义感和职业水准的优秀警察。
尽管他看起来冷漠、倔强、笨嘴拙舌,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一次次的把迪林格逼上绝路。
奈何的是,他也无力改变自己作为棋子的命运。
他的上级因为他的能力而把迪林格的案子交给了他,但是却不允许他按照自己的思路行事,并且明显也看不上这个有些土气不善言辞的下级,普维斯走的是踏实的职业路线,调查追踪指挥冲锋,可谓有勇有谋。
他的上级却对宣传包装制造热点乐此不疲。
从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二人共同的亮相,就能看出他们的合作,其实和迪林格与黑帮集团并无二质。
上级追求的是成为政治明显以便加官进爵,打击犯罪对他来说更像是为达成政治愿望的不得不采取的手段。
所以他选择了迪林格,因为迪林格罪大恶极,而且尤具明星效应。
至于那些真正的黑帮,他却没有去过问。
而普维斯符合他此时的需要。
普维斯的艰难就在这里,他其实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同事们的配合也远谈不上默契,在影片中,几乎没有显示他们之间的交流,有的只是普维斯自己不停地分析和下令,而后就是下属们没有什么回应的散开依计行事(还搞砸过几次)。
他唯一拥有的,就是指挥权,却不能让大家发挥积极性。
结合整部电影来看,似乎普维斯的目标和大家并不一致(最后抓捕行动的消息确认后,他有些兴奋地说就是今晚,然而下属们的神情却依然是一副漠然的表情,可见大家的心思并不在这方面。
结尾的警察局大家围着看电视,表明了那时候大多数警察的心态似乎就是混日子)。
而他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处境,面对下属的散漫和失误,他也从不开口责备,因为他知道,这没有用。
所以他只是尽自己的力,对于自己的团队,他似乎也并不抱很大希望。
可以想象,带着一帮除了行尸走肉从事这样的危险的工作,指挥官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所以到了后来,他也不得不默视一些有违自己初衷的逼供。
但是其道德底线仍是不能触及的,在他抱起被粗暴对待的迪林格女友时,将那种面色隐忍却胸有波澜的心理状态表现的淋漓尽致。
(这也几乎是他的招牌表情。
)迪林格被击毙前,导演给普维斯的慢镜非常耐人寻味,普维斯的表现先是沉静,然后进入紧张,最有些不合常理的是,当他跑到跟前却看到同事把枪举起来向迪林格准备射击时,有一种放松和绝望掺杂的神情,放松是因为迪林格不会再逃脱了,绝望却仿佛是因为自己迟来一步而不能挽回迪林格的生命。
接下来的一幕也很有趣,普维斯问击毙迪林格的探员“他说什么。
”探员说没听清。
然后普维斯说你善后吧,就独自走了。
人们在他的身后拥向现场,再次映衬出他那种深刻的孤独。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坚毅,但是明显带着无奈与失落。
和迪林格一样,他同样不被接受,难以融入。
他或许是在思考自己是胜利了,还是被打败了。
或许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结论。
一年后,普维斯辞职离开联调局(传闻是因为其硬梆梆的个性得罪了时任局长胡佛而被其逼走),最终于1960年自尽身亡。
“需要什么,给他搞定。
” 真正的公众之敌,就在两位主角的经历牵绊、两大集团的内力比拼中,逐渐浮出水面。
黑帮集团对迪林格说“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我。
”FBI局长对助手说“告诉他(普维斯),他需要什么,我们都能帮他弄到。
”一场警察与罪犯的殊死争斗,被如此平常的一句话感光,不是黑与白的较量,而是利益的攫取与再分配。
对于黑帮来说,他们的生意是第一的,起初没什么好买卖,抢银行比较划算,于是他们支持迪林格,给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信息、装备、路线、安全、以及洗钱等一条龙的服务。
但是一旦他们找到更稳定高效并且安全的经济增长点,那么立刻就对迪林格过河拆桥:“你现在对生意是不利的了”。
一句话,迪林格立刻江河日下,由红人变为弃儿,就此走上绝路。
对于局长来说,迪林格价值不菲,对于善用媒体资源的他来说,其筹码价值可以发挥双倍功效,于是他找来了普维斯。
而在普维斯说道需要老一些的警探们配合时,局长的面色立刻就不好看了,因为这和他倾力打造的年轻精英品牌团队背道而驰。
看到这里,可以明白一点,局长希望破案,但是局长并不把破案看做头等大事,但是在权衡了一下之后,局长还是同意了普维斯的决定。
毕竟软包装和硬政绩相比,后者要有吸引力的多。
迪林格案件落幕一年之后,普维斯就自尽了。
如果说迪林格的死是明线,那么普维斯的死无疑给了众人更大的想象空间。
再来看看影片里其他值得注意的地方,最初劫匪屡次得手,而且多是有惊无险,但是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他的照片就上了电影院的大屏幕。
警察局的警员开始总是姗姗来迟,火力也基本是劫匪占压倒性优势,但是同样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狙击手一枪就把匪徒按在地上,开始的时候迪林格有警察找不到的安全屋,后来到哪里都无所遁形。
普维斯来到重案组后,才开始着手给大家配好些的武器和防弹衣。
还有把武器送进监狱以便越狱,律师三言两语就扭转乾坤。。。
透过这些,可以看出当时的腐败已经渗透了司法部门,所谓黑白正邪的划分,不过是民众的一厢情愿罢了。
而那些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但是都尽力的想去改变这一切的人,那些反抗体制的人,大多都只能成为夜幕下的牺牲品,不管你是主动抗争,还是被动诉求。
这就好理解为什么导演采取了一种很模糊地态度,并没有把两名主角作为对立的代表而将其分别象征化,而是让他们都做了一些不合职业特点的事,但是又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比如迪林格表现出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普维斯对逼供的默许。
)因为他们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在体制和利益的食物链上,他们都处于底层,其职业愿望其实不过是别人在需要你时赏给的一根骨头罢了。
这也是为什么警察局人浮于事的原因,因为大家对这个社会绝望了,混日子,是普遍的选择。
这里不得不提到电影中插入的广播:“迪林格事件从某方面来说,也确实促进了法律的进程。。。
”而后黑帮的对话也显出了一丝忧虑,不知导演是想借此说明社会终究是要进步的,还是仅仅想给灰暗沉重的电影添一点亮色,告诉大家,这个敌人并非不可战胜。
前提是你活得够长,付出的代价够大。
迪林格说警察们懦弱,迟钝,缺乏毅力,他没明白,那是因为“那些人”还没真的想对付你。
最让人记忆深刻的镜头和台词都是在最后,白头警探二话不说,在迪林格无意反抗的情况下近距离对头射击,和他一同从外地调来的警探补的一枪也是打的要害,明显没打算留活口。
迪林格的女友最后看着他说:“他们说是你开枪打死他的。
”白头警探说:“是的,我是开枪的人之一。
” 迪林格并非死在枪下,普维斯也一样。
他们是死在体制上。
真正的公众之敌。
公众之敌这个名字,翻得太差,还不如全民公敌切中要害。
1920年的禁酒令,对美国犯罪率的贡献功不可没。
原本移民国家犯罪率就低不了,此令10年,愣是把罪犯变成了英雄,所以这个冠冕堂皇的“public enemy”,可以当反讽来理解,才有了Dillinger在影片中困惑地对昔日同伙解释自己的存在价值:I'm popular。
没错,一个抢银行的大盗,在一个银行造成举国破产的时代,是值得尊敬的。
70年后的今天,RBS前总裁家宅被砸,依旧赢得吆喝无数。
这年头合法的比不合法的强盗危害大,凭什么抢银行是罪,华尔街骗人钱财就不是罪?
演员找得太好了。
看到Wiki上Dillinger的照片几乎吓了一跳,那嘴角一歪的笑容太像了,戴普同学的功课可以拿满分。
庆幸没有变成许文强,上海滩的浪漫,和美国不搭界。
FBI探员的单薄倒也符合历史,就这样人物还美型化了呢。
背景考据,导演也是用了心的,时代感从一开始就极好,更别提那完美的枪战音效,在电影院里听得我这个枪支盲心肝乱跳,太逼真了!
只可惜,那么多的历史细节,那么贴近的演员,当作传记片其实可以打高分了,又何必弄那么一出死后托言的煽情戏。
明明一个时代的落寞,要现实就现实到底,搞什么好莱坞警匪片的小技俩?
只差一口气的经典,终究是,差了一点啊。
另:废话提下facebook里的marfia war,好多武器名很熟悉啊,看了片子玩再合适不过了
德普很少在电影里以真面目示人,要么怪异,要么神经质,在那部让他大红大紫的片子里,他又成了娘娘腔。
一直不太喜欢他,总感觉是个怪胎。
在《公众之敌》里,他总算正常了。
John Dillinger是全国的头号通缉犯,他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在乎明日罪。
他出入银行如若无人之境,他令全国的警察闻风丧胆。
但是他并非残暴不仁的人,在电影里,John从未开枪杀过一个人,他是那样文质彬彬的一个gentleman,大衣礼帽不离身,他甚至在绑架银行女职员时看到她冷得瑟瑟发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
他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看到Billie第一眼就认准了她,他那样强势的表白,逼着Billie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当Billie问他: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时,John回答说I like baseball, movies, good clothes, fast cars, whiskey and you,任是女人都会沉迷。
John性格的极致体现在他进入警察局里这场戏,这时他已是国家头号通缉犯,他却悠然自若的走进了芝加哥警察局,甚至在一群警察看棒球比赛时问现在的比分是多少,那群警察居然也回答了他。
在遇到Billie之后,他开始想过安定的生活了,但是FBI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杀死了John所有的朋友,在Billie被抓之后,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竟然流泪了。
John在影片中向来是冷静的,在抢劫银行端着汤姆森狂扫时甚至是冷酷的,只有和Billie一起时脸是柔和的,心是柔软的。
他没有如愿过上想过的生活,也没能照顾Billie一辈子,最后在影院里看盖博的电影,盖博说出“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John淡淡的笑了,他已决意赴死。
最后的最后,当他身中好几枪,那迷人的脸也被子弹打坏了时,他呢喃到:Bye-bye, blackbird. 我们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有了blackbird,他永远不会快乐,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如生般的死去”。
觉得德普很像片中的John,之前总是或颓废或轻狂,像极了浪荡子,却因为Vanessa而改变,不再绯闻缠身,成了居家好男人、好父亲。
Vanessa,envy her so much。
第一次觉得Johnny在电影里本色演出,以往他都被Tim Burton整的诡异非常,真实的个性是怎样我们从来不得而知,Johnny是演技派无疑,却因为一部加勒比海盗,因为娘娘腔的杰克船长而留名影史,实在是有些可悲。
这部《公众之敌》,实在可以列为德普影史的No.1。
第一次,觉得原来德普也可以是这么cool,这么man的。
For Johnny Depp!
纯粹是为了强尼而去看的,确实也从不失望。
无论什么样的角色,只要伊来演,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强尼式的某某某。
这个神奇的男人把忧郁敏感和阳刚英气完美地统一了在一起,每每让人惊叹,怎会有这么一个神经质也如此恰当好处的人?
一位银行劫匪的传奇的一生。
既有犯罪的邪恶感,又有铁汉的柔情面,正适合强尼这种亦正亦邪的人。
举手投足间,常让人陷入伊就是那位传奇人物的错觉之中。
整部电影,其实不是很喜欢,无论是动作场面还是内涵中隐隐对犯罪的美化,都让人多少有点不爽。
前一个半小时之多,分神无数,但是后半小时真是精华,看得人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用了大半时间对强尼作为一个神话进行描绘之后,随着结局临近,一切风光急转直下。
患难的朋友都挂了,利益关系的人纷纷背叛,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落入了FBI之手,而自己的time是否也逼近了呢?
在这几乎有些荒凉的时刻,伊送人去警察局的时候,竟然自己也进了那个下达格杀令的大楼里,做起了闲适的旁观者。
电影镜头霎时慢了下来,光线逼真,音乐缓缓地,听得见楼里办公室人们的隐约的说话声、打字机声,强尼推开门进去。
像一个全然无关的人,一步一步走进那个狼虎之穴,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明明是脱不了干系的当事人。
看到自己的资料被贴在展板上,看到自己挂着自信笑容的照片贴在通缉犯的名单上,看着与自己有关的人与事的一切被详细地公之于众。
深入敌人腹地的紧张感和逃逸在外的得意情,杂糅在一起,简直丝毫不能掩饰地表现在强尼脸上。
最狠的是,看到一群官员围在一起听棒球赛的电台节目,强尼像属于这个大楼的职员一般随口问比分怎样,然后淡定地收到了答复。
这一幕真是赞到死啊。
对官僚机构的讽刺,对自我经历的激赏,在这一刻,矛盾而统一地达到了顶峰。
不愧是强尼啊,这一段演得出神入化,从表情到动作、神态,丝丝入扣,极其到位。
还有电影院的那一场戏也极赞。
电影里那个被抓的男人从容赴死,说“Die the way you lived,all of a sudden,that's the way to go.Don't drag it out.Living like that doesn't mean a thing. "剧场中强尼的眼睛泛出了惺惺相惜的光芒。
生又何欢,死又何惧。
有过从心所欲无所遗憾的人生,那么死又算什么呢?
古人认为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英雄末路,美人迟暮“。
可是既然曾经轰轰烈烈过,那么即使到最后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也不过是自然的繁华落尽而已,有什么可畏惧、有什么可悲哀呢?
恰如张载在《西铭》里写的”存,吾顺事;没,吾宁也“。
淡淡的只言片语,却轻巧地化解了死生这种大事的沉重。
唯有这般通透地看破,才能真正漫看花开花落。
虽然是末路,但是强尼像一位英雄一样死去,尊严丝毫无损。
就连杀他的人一时之间也难以接受那样一位无所不能的大盗瞬间轰然倒下的事实,甚至都不敢近身,远远地,就呆住了。
作为观众,亦被这种坦然所震撼。
另外值得称道的是最后一幕。
杀死强尼的那个探员带着他的临终遗言去监狱看强尼的女人。
他说,byebye,blackbird。
没说我爱你,也没说你好好活下去,而是像那种随时都可以下次再见面一般轻描淡写地说byebye。
甚至完全能够想象出平时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挂着的清浅笑容和随意挥动的手,可是就这么把凝重的诀别变成了随便的告别。
深情如是,洒脱亦如是。
感动得眼泪哗哗的= =伟大而有大智慧的人往往就是这样,生命之中不管是不能承受之重也好不能承受之轻也罢,永远淡然地当做平常事,不物喜、不己悲,承天顺命,安然自处。
题外话可以略过的在离家几步路的电影院里做冰激凌这是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最好的零工了却被我赶上了不仅钱多活少离家近而且还能无限制免费看电影,不过只能带一个人去今天是第一次享受这个福利和女友去看了此片,不出意料,她又睡着了除了一起去看Watchmen,马达加斯加2,WallE以外,跟她去的其它十几部甚至几十部电影,她大概都睡过···大概她听不懂原文对白是一个原因但是令人诧异的是,去世界上第三大的IMAX看枪战片她都能安然睡着以前从来不看电影的女友,不知道去看电影是因为我,还是只是怕一个人在家。
晚上两个人从电影院出来,已经11点50了,大概11点52分能走到家里去,相隔两分钟的路,我如果工作超过下班时间10分钟,她会发两个短信打两次电话。
虽然现在还过着没有什么可以让人Cheer Up的生活,但是这样的小日子,终身难忘。
很多故事我猜得出结局,我和女友的故事会如何结尾,我猜不出,今天看韩寒的博客,他说了一个我一直在博客里写的话。
人生是由无数个片段组成的,什么是过程什么是结尾很难说。
也许晚上和她走着的这两分钟路,是我目前经历过的最甜蜜的过程。
好吧最甜蜜的过程之一·····我想其中一个原因是,我在电影开始到结束中,经历了一个短暂的又理想到现实的跳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前最能代表女人对爱情幻想的片子,因该就是《Twilight》了,男人要帅,要有钱(或者钱都无所谓了),而且肌肉发达,知识丰富,但是对自己要单纯,要专一,甚至要克服种族和一切其它的阻碍,(主要为男方去克服),最后只为博得你的一笑。
于是男人们笑:哈哈,单纯,愚蠢···我作为这样男人的先驱,写了一篇《Twilight》的影评,到最后已经没人看影评,只为了骂我而开始写回复了。
排除掉那些不懂求同存异的人女人们终究不理解为什么男人要嘲笑她们···现在给你们一个了解的机会了···男人总有个梦想,这个梦想无外乎钱和女人,到头,还是女人区别在于过程,以及The way it looks你长的像赵本山,你再有钱,你再威风,你可能是个好丈夫,好爸爸,许多女人的谈资,按照现在的变态审美,你甚至可以是个女人们的偶像。
但是你绝对不会成为男人梦想变成的人·····至少不完全是而迪林格同学,则完全代表了迈克尔曼导演演绎的,男人们梦想中想变成的男人。
我们可以用“如果我要是男人,我希望我...”这样的格式,来反思电影描述的男主角我要是男人,我要长的帅···耸人穿什么都像水货,帅哥就算留个中分也帅···但是光帅不行,很多男人帅,但是属于那种老了就不能看的,或者是迎合某一类小女生那样的娘里娘气型的·······我要是男人,我要越老越帅,而且帅里要带着狡猾和顽皮···光看起来狡猾和顽皮也是不行的我要真顽皮,有幽默感至于狡猾,恩,我无论做什么工作,我都要是老大,我定规则恩,建立在这些基础上,我已经是一个第一眼帅哥了这还不够我要有胆识,枪林弹雨里,你们都趴着,我站着,你们都死了,我活着···当然,这是有勇有谋的共同结果都已经这样了,许多女人因该没法抗拒我了但是这样会遭男人嫉妒所以我要做一个远近闻名的够义气男,到哪里,无论是牢里还是城里,都有兄弟愿意卖命。
已经到这一步了···还不够,我还要温柔即便是对待女人质,我也会如同对待自己的女人一样,把大衣脱下来给她披着,怕她着凉了。
最后了,我要远近闻名,只是我很低调,别人不知道我是我······我只要说出我的名字,女人们都要倒吸一口气。
至于钱我的工作几个月干一次,想干就干而收入呢,大概是干一次就有1/5银行里的钱那么多迪林格就是满足以上这些男人的终极追求的人以至于当他看上一个妞(在一个印度人极度受歧视的时候,爱上一个法国和印度混血,说明他还无视种族···)的时候,他的妞不仅漂亮貌美,出门庄重,在家淫荡(两次在家,一次在床上,一次在浴缸里),而且男人从追她到搞上床,用的只是:1.命令2.一件貂皮大衣而且这女的死心塌地,被一个胖子暴打也忠贞不二,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二现在经济萧条,而且人心不古,泡个妞不用貂皮大衣就够了但是把妞追到手,只用报上姓名然后对她下指令即可,这也是很有难度的。
如果读这个影评的有女生,且有工作想象下我踹飞你的顾客然后对你说:“老子四武汉人,晃出克留学然后定居在外头了,我的兴趣是打篮球看电影玩游戏晃豆瓣还有你,你还想知道什么?
”“跟我以后你再也不用卖热干面了,能带到任何你想去的地方晃”“你克不克(去不去?
)”无论我有多帅,我觉的多数情况下,被骂装逼是最轻微的·····多数情况下是被追打欢迎各位自认英俊的男子踊跃试验,然后将结果回复上来但是毕竟我是我,我不是迪林格,人都牛逼到迪林格这种地步了,确实能拍电影了·····我的想象力,和见识,只限于世界上我呆过的那么一个巴掌大的地方。
迈克尔曼为了让片子带出点“改编自史实,稍加艺术修改”的味道,整个片子在最后男主角走向困境的时候,点出,当初的辛迪加,现在都开始做电话生意来赚钱了。
我觉的这个时候完全可以插上一个广告镜头,那个电话男递给迪林格一张表,上面印着“XXXX大学商学院,带你走向成功”“兄弟,去读个MBA,做生意吧,以后比抢银行还赚”迪林格说,我就干最后一笔,然后我要去一个比古巴更远的地方···将这个报名表撕成两段扔到地上特写地上“XXXX大学商学院”的碎纸片1秒然后切镜头·····下面是些乱七八糟的小想法1.一开始看这个片子,我还以为是盖里奇导演的杰克船长劫狱换音乐蝙蝠侠神枪远射刷刷的就摆出两个角色迪林格那个劫狱还好条子那个开场我就觉得很傻逼了瞄啊瞄啊瞄,Pia居然偏了Pia,打中了,Alright,为了体现此条子很牛逼他因该直接回头,大脸特写,说:哼,谁也没法逃过我的枪口但是他居然跑去那个被射中的人那里,看着别人肚子上碗大一样的洞,然后说:你被逮捕了,你告诉我XXXXXXXXXX然后坏人没怎么开口,挂了·····太俗了····太俗了······因该更俗点,让那坏人眼睛睁着,帅哥将他眼睛合上路人甲乙丙丁说:老大,没线索了啊·····只见老大微微一笑,从死者上衣口袋里摸出封信,看也不看就说,线索就在这里,然后丢给手下,走出镜头······2.迪林格有给别人披大衣的习惯,我怕从此后我也会效仿,在此我要提醒我自己,切勿在大衣口袋里揣钱包,钥匙,各类证件等重要物品,虽然揣在自己衣服口袋里鼓鼓的很难看,但是很也比丢了好另一方面,如果想泡妞的话,在口袋里装一个自己的电话号码,买个便宜的大衣冬天出去泡妞,估计效果也不错3.HD的片子拍出来的枪战,用了些尾追摇晃镜头,以及各种广角镜头,快速变焦之类的手段来反应枪战,怪不得我女友会睡着,我们如果为了看汤普森来看这个片子的话,蓝光的《兄弟连》我已经看了5遍了,如果将来出了《拯救大兵瑞恩》的蓝光,我还会买····时隔了这么多年,我印象中拍黑帮拍汤普森最好的镜头只有一个,很短就是《教父1》里面,桑尼被一群人拿汤普森轮扫的场景,也就1分钟左右,胜过万千子弹的分量····4.为什么他们抢银行总用一个模式,而且总是没有保安?
或者说保安太少···为什么一个人站街上背后藏把汤普森都没人看的出来?
算了,这是细节······追究的更专业的大有人在5.最后男主角的下场给我们上了很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课程,资本主义需要原始资本积累,而这些积累多数是违法的,你抢银行积累了原始资本以后,因该去投资,利滚利···男主角虽然有了男人想要的一切,但是他还缺了一样,有文化,有艺术家气质,有高学历不过,迈克尔曼知道这一点,所以,最后男主角挂了帅,温柔,勇敢,义气,潇洒,幽默,浪漫,有钱,有文化一个也不能少但是我们假想,最后男主角如果干成了最后一票逃出了美国,带着美女,跑到中国,自学经济学,然后创办了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或者蒙牛乳业····这片子就真的成了男人们的Twilight了不过话说回来,男人比较理性,知道这是扯淡的所以,男人们看过瘾了吧?
Pia男主角崩了醒醒吧····女同学们如果不理解这是什么感觉我换个方式解释下Twilight的结局,男女主角在夜晚一起躺在草坪上看着星星,女主角说,以后你洗碗男主角想了想·····说了一声:操然后把女主角血吸干了······恩,迪林格倒下对沉浸在本片中的男人带来的感觉就是如此
《公众之敌》,你并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是在读半部第三人称传记。
不要指望能从中读到什么惊险刺激的故事,这里面没有相差毫厘的生死瞬间,也没有上天安排的奇特相遇,有的只是这个活生生的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真实所作所为,仅此而已。
所以为半部第三人称?
之所以说它是半部第三人称传记首先是因为本片并没有给我们呈现一个美国头号通缉犯从生到死,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全过程,本片一开始主人公约翰·迪林格就已经是一名猖狂的银行抢劫犯,当时他每次抢劫银行就像现在我们从自动取款机里取钱一样容易,但约翰·迪林格不断彪悍的嚣张态度,使警方忍无可忍,于是乎发誓要干掉他,并确实干掉了他。
本片把虽然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了30年代初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的生活状态、匪与警天生对立氛围的营造上,无论是演员的服装、枪支,老式的汽车与建筑都非常到位,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到底是什么使主人公有这样的所作所为”却被无视得令人无语。
诚然逼真的背景硬件处理增加了影片非常多的真实感,观众很容易进入影片所营造的30年代氛围,但只是空有其表是无法在明年的奥斯卡有所斩获的,除了道具、布景、化妆这类外部奖项本片有戏之外(片中很多镜头运用手持摄像机拍摄,晃动的画面也是为了这方面的考虑),其它观影影片本身更深层次的奖项,《公众之敌》连提名奖都甭想沾边。
本应该或多或少的对约翰·迪林格的少年生活,他是如何走上这条犯罪道路的给予适当交代,反正整部电影长达140分钟,就后面约翰·迪林格与警方不断交锋的冗长来说,完全可以压缩一下,把时间分配给约翰·迪林格身世的交代里。
还有约翰·迪林格身世中其实不无亮点,比如他年少时就退学,然后因为与严厉的父亲产生矛盾以及为了躲避因为偷车可能招致的官司而参加了海军,但没过几个月就因为在海军不光彩的履历被除名,后来一段失败的婚姻使他完全丧失了上进的信心,面对一个小案子时他选择了认罪伏法,结果他获得了超过12年的刑期,而他的同伙选择不认罪为自己辩护,结果仅仅入狱两年。
这些都可以使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变得更加丰满与立体,最起码能够给他以后的“美国头号通缉犯”这个名头找到一个软件支撑。
所以为传记?
其次在表现约翰·迪林格如何抢劫一个又一个银行时,本片的处理也毫无新意,除了那些枪战场面还保持着迈克尔·曼在好莱坞无出其右的精彩,观众根本无法回想起影片所表现的这几次银行抢劫过程之间有什么不同,甚至是集体的特点也没有,每次的行动基本等于蛮干:拿枪进去,抢钱后挟持几个人质,再与警察经过一番枪战,最后坐车逃走。
其实真实的历史银行抢劫过程并没有影片反映出的这么枯燥,他们留下了一些让人拍案叫绝的抢劫案例,比如约翰·迪林格曾经假装成一个银行警报的推销员,堂而皇之的研究每个银行的保安系统,然后在胸有成竹的去抢一票;还有他们曾假装成一个电影剧组,想找一个合适的场地拍摄银行抢劫的场景,然后在与银行主管的寒暄过程中,掏出枪抢劫,然后扬长而去。
这些都可以作为素材加入到每次抢劫的过程中,而且这样处理不仅可以增加德普饰演的约翰·迪林格的角色魅力,还可以极大的丰富影片的观赏性,也就是说钱可以赚的更多。
不要以为这样加入戏剧化情节就得不了奥斯卡评委们的青睐,去年的奥斯卡奖的最佳影片不是就被那个拿着照片跳粪池的小孩拿走了吗?
总之,“半部第三人称传记”的另类格式使它既失去了票房,也失去了明年的奥斯卡奖。
迈克尔·曼失算了!
Sololau/文20年前,电影中正气的警察和侠气的杀手可以为了情义背靠背在枪林弹雨中一起拼命,那是段英雄主义泛滥的日子,一股子血脉喷张的阳刚激情被写入了那段以青春之名的诗里。
20年后,警匪对自己的身份定位都相当明确,即使是改编自上世纪30年代的故事,探员也得开出宿命般的那一枪。
虽然他们在长期的较量中变得惺惺相惜,而且匪徒的邪魅倾倒了所有人,但也阻挡不了最后的对决,因为英雄年代已经逝去,我们也不再做梦。
电影公众之敌取材自美国萧条时期的偶像犯罪人物约翰·迪林格的传奇故事。
约翰·迪林格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盗,从1933年5月到1934年7月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抢劫银行并且多次用巧妙到令人拍案惊奇的手法智胜警方,他为因经济危机而陷入疾苦的人民说话,在当时美国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力。
当时警察和政府都视他头号公敌,而人民却视他为那个时代真正的英雄。
在大萧条时代人民陷入了失业的困窘中,生活变得没落无望,这种时代背景下美国人需要一个英雄出现来挽救他们已经所剩无几的信心,但正面人物、光芒人物一次又一次的让所有人失望,他们的光环越来越暗淡,这时候约翰惊艳地出现使失落的美国人重新看到了希望触摸到了可贵的斗志。
迈克尔·曼选约翰尼·德普来饰演这位风云人物实乃点睛之笔,放眼当世恐怕也只有“多艺而近妖”的杰克船长才能将约翰·迪林格塑造到理想境界。
电影中的迪林格有一股深沉又不甘寂寞的劲儿,散发着迷人的邪气。
无论真实的约翰·迪林格长相如何但经过杰克船长的精心塑造这一形象毋庸置疑会光芒万丈并且影史留名。
虽然由蝙蝠侠克里斯蒂安塑造的FBI头头正气十足而且刚毅帅气,在宿敌迪林格面前他还是稍显黯淡。
导演将本片打造出了一种好莱坞黑白电影时期的优雅犯罪味道,宿命中的正邪人物斗智斗勇,虽然电影并没有多少血腥味道,但由于这股属于两个男人的宿命力量所以全片都笼罩在一种无形的戏剧张力中,直到最后迪林格倒下镜头闪过茂文那惊愕到不敢相信的眼神,原来宿命之战如此简单也如此真实,倒下的人平静放松而开枪的人也没有一丝成就感,这就是可笑的命。
有一个极具吸引力的题材,而且云集了约翰尼·德普、克里斯蒂安等大腕儿的电影,《公众之敌》本该珠圆玉润,但可惜漏洞和不足还是明显的。
首先人物设计不够丰满,如果不是提前搜索了解约翰·迪林格这个人物的话,不了解故事背景就看很容易觉得电影枯燥沉闷。
而且作为一部动作片《公众之敌》的枪战场面并不生猛,虽然仔细看能感觉到迈克尔·曼在枪战的视听方面确实下了功夫,而且有点旧好莱坞时代的味道,但这样却调动不起看惯了枪林弹雨大爆炸震撼场面的观众们。
节奏和气氛使这部电影美中不足,也正是这种淡淡的压抑让《公众之敌》充盈着一股英雄末路的哀伤。
有英雄的年代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可以成为英雄的勇士来给他们信心和希望,哪怕是迪林格这样的反派人物,他做出的一件件令人匪夷所思又倍感惊喜的事情至今仍然被说道,这个天才劫匪成为那个昏暗时代难得的一抹亮色。
正因为平淡有困窘的生活需要不同的颜色,所以我们现在能看到《邦尼和克莱德》能看到《公众之敌》。
但那个属于英雄的年代毕竟已经逝去了,别说这两部电影就算是《英雄本色》《喋血双雄》那样的作品也不会再出现了。
因为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人们活得越来越现实,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情义去拼命,也没有几个人会再为了正义去迎上枪林弹雨,“义”的可贵更多的是存在于口边或者是纸上,利益才是主题核心。
怀念吴宇森的电影,怀念约翰·迪林格的时代,怀念《邦尼和克兰德》的潇洒,虽然最后难逃悲情的宿命,但那些年代,有我们这个时代没有的英雄。
除了Johnny Depp还有点看头外,好像没其他的看点了
片子拍的有独特的美感。类似史诗的故意作旧的调调。德普演的真好
浪费我家德普、浪费我家贝儿、浪费我家玛丽昂!
有点传神
难得约翰尼德普能演个正剧
不能承受的期望之重!
Goodbye, black bird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bale的演技在片子里没发挥出来,浪费了。看过bale的《机械师》和《美国精神病人》的就知道他的演技有多赞~~~
对大部分人来说,假如这部电影没Depp,Bale.那将会是部非常无聊的电影··
老美国风格。。
历史仍有很多谜团。
还打坏他的脸。
节奏感觉好不对,德普和贝尔都很好,但就是感觉不对
depp依然演的无可挑剔,但是、但是剧情实在是难以吸引我
一向不喜欢经济大萧条背景下的电影,但是听到Johnny Depp, Christian Bale,警察抓大盗,就知道一定精彩!
绝对少儿不宜
最近看过最闷的片子。
悲情了,又悲情了。
not as good as i expected~